生效公证书协议书协议书标题要求协议书标题要求(以下简称“本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请所有相关当事人严格按照本要求的规定编写协议书的标题。为了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公正性,以下规定如下:1. 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的标题应由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提供。2. 真实表达意思:协议书的标题应真实、明确地表达当事人的意图,并且不得包含虚假、误导性或引人误解的信息。3. 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书的标题不得涉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4. 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书的标题应遵循社会公序良俗,不得包含淫秽、恶俗、暴力、歧视等不良内容。5. 不涉及政治:协议书的标题不得涉及政治敏感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政治宣传、党派宣传、涉及敏感国家机密等内容。请各方当事人认真遵守以上要求,在协议书的标题编写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并保证真实、合法、诚信的原则。如发现协议书标题存在违反本要求的情况,一经核实,将会进行相应的法律处理或追究责任。特此声明,以确保协议书的正当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