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食品流通培训讲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流通环节食品、食品安全的概念,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征,1,、监督管理的,主体,是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内设的食品流通监管机构及食药监所;,2,、监督管理的,对象,是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3,、监督管理,内容,是食品经营主体、市场经营客体和
2、市场交易行为和竞争行为的监督和规范;,4,、监督管理,职能,是依国家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的授权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内部的职责分工;,5,、监督管理,活动,主要是通过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和落实来完成。如建立食品进销台帐、索证索票、食品查验、食品质量管理、退市下架等制度进行规范监管。,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4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业产品许可管理条例、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
3、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决定和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等8个国务院、部门法规和地方法规。,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关于流通环节食品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关
4、于切实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11个政府、部门规章。,(待调整),规范性文件,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实施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补充规定、关于加强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经营主体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实施的通知等7个省局规范性
5、文件。,(待调整),四、食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的体制、机制,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辖区食药监所,四个层次监督管体制,四、食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的体制、机制,食药监管,社会媒体,监督,社区(居、,村委会)协管,行业自律,“四位一体”监管机制,五、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类型,食品批发、批发兼零售企业、个体工商户,食品零售个体工商户,六、流通环节食品的分类,1,、,预包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非直接入口食品,2,、,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非直接入口食品,3,、,冷冻(藏)食品,直接入口食品、非直接入口食品,、其他,现场制作,直接入口食品,预包装食品:,指预
6、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有的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如标注食品添加剂。,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散装食品:,指原来整包,在出售时拆包散开使食品呈现以最小单位进行的包装,或零星出售不加包装的食品。,散装食品的市场份额占全部食品的半数以上,如粮食、干果
7、水产品、肉类、散装酒类、散装调味品、散装泡菜制品等。,冷冻食品:,分为冷却食品和冻结食品。,冷却食品:不需要冻结,是将食品的温度降到接近冻结点,并在此温度下保藏的食品;,冻结食品:是冻结后在低于冻结点的温度保藏的食品。,冷冻食品易保藏,广泛用于肉、禽、水产、乳、蛋、蔬菜和水果等易腐食品的生产、运输和贮藏;营养、方便、卫生、经济;市场需求量大,在发达国家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发展中国家发展迅速。,除冷冻食品外,还有罐藏和干制食品等。,七、流通环节食品的种类、范围,1,、乳和乳制品,2,、油脂,3,、冷冻饮品,4,、果蔬制品,5,、蜜饯凉果,6,、豆制品,7,、糖类,8,、粮食及其制品,9,、糕点,
8、10,、肉及肉制品,11,、水产品及其制品,12,、罐头,13,、蛋及蛋制品,14,、调味品,15,、饮料,17,、茶叶,18,、酒类,19,、婴幼儿食品,20,、保健食品,21,、新资源食品,22,、食品添加剂,23,、集体用餐配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食品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是通过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手续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实施办法(拟调整),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原则,(一)遵循属地管辖原则,采用先照后证、一审一核制;,(二)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管理权限,(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9、负责全省,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和管理的统一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日常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由食品流通监督管理机构承担。,(二)市、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许可机关,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三)食药监所负责对辖区内申请食品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核查。,三、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情形,(一)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包括副食品,以下相同)批发或零售活动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二)企业的分支机构从事食品经营,各分支机构应当分别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三)同一食品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地点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应按不同地点分别办理,食
10、品流通许可证,;,(四)其他行业的经营者兼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的;,(五)前店后场式临街商店销售现场加工食品的;,(六)食品生产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设立专门的销售门市部销售自行生产加工的食品或兼营其他食品的;,(七)在集贸市场销售经过加工的熟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不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情形,(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内出售其生产食品的;,(二)取得餐饮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服务场所内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的,;,(三)农民个人出售食用农产品,包括集贸市场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四)流动食品摊贩,;,(五)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
11、情形,如部队专用食品销售和铁路运营中的食品销售等。,五、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一)申请许可的条件:,1、经营场所的条件与经营规模相适应,整洁、无污染,并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卫生设备和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二)申请许可提交的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12、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申请许可提交的材料包括:,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需要进行名称核准的个体工商户,不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4、食品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标注食品陈列区和生、熟食品分别陈列区);,5、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7、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3、主要包括食品销售、食品用具、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质量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消费投诉等方面的制度;,9、食品经营者承诺书。,五、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三)食品经营者承诺书的主要内容,1、已经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和了解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2、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3、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4、诚信经营,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5、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6、许
14、可机关要求的其他条款。,六、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发证,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不得简化程序或颠倒程序进行;,(凭营业执照),申请,受理,现场核查,审查,核准,发证,具体程序如下:,、,申请,:由食品经营者向市、县(区)食药监局食品监管科(股)提出申请,按照,办法,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2,、,受理,:由市、县(区)食药监局食品科(股)工作人员依法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受理后,向辖区工商所发出“,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核查通知书”:,、,现场核查,:由辖区食药监所所长带领执法人员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登记表,;,、
15、审查,:由各市、县(区)食药监局市场科(股)长对受理人员提交的材料和食药监所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现场核查登记表依法进行审核;,5,、,核准,:由各市、县(区)食药监局局长或分管局长对食品科(股)长提交的核审材料依法进行核准;,6,、,发证,:由各市、县(区)食药监局食品科(股)受理人员确认核准意见并打印发证。,六、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发证,(一)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1、食品流通许可证载明的主要事项是:名称、经营场所、许可范围、主体类型、负责人以及有效期限。,2、许可机关的食品流通监管机构负责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工作。,3、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由受理审查人员签署“审查意见”
16、向申请人出具“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发出“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现场核查通知书”。,申请事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食品流通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六、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发证,(二)食品流通许可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1、食品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为现场核查机构。,2、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1)申请设立食品经营主体的;,(2)申请变更经营场所的;,(3)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4)申请许可期限延期的;,(5)许可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形。,3、食药监所接到“食品流
17、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现场核查通知书”后,指派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在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核查,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登记表”。,4、“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核查人员、申请人签字,食药监所加盖印章后,一份提交许可机关,另一份由食药监所存档。,六、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发证,(三)食品流通许可的核准发证,1、许可机关负责人负责食品流通许可核准工作,受理审查人员负责发证工作。,2、许可机关负责人对受理审查人员提交核准的事项和工商所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登记表”进行审核,签署“核准意见”。,经核准的,出具“食品流通准予许可通知书”;
18、不予核准的,出具“食品流通许可驳回申请通知书”,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3、申请人凭“食品流通准予许可通知书”向受理审查人员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六、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发证,(四)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编号规则,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具有唯一性和终身不变性,由两个字母+十六位数字组成,即:字母SP+六位行政区划代码+两位发证年份+一位主体性质+六位顺序号码+一位计算机校验码。,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编制规则要求进行编制。,(五)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发证期限,对申请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予以受理的
19、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六、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发证,(六)许可机关应当审查申请人和主管人员的从业资格,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工商机关不予受理或许可的,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经查处后被撤销许可和吊销许可证的,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七)许可机关认
20、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告,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七、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管理,(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都是三年,期满后需要延期的,在届满三十日内提出申请换发,换发后原许可证编号不变。,(二)工商登记注册机构在办理企业年检报备、个体工商户验照备案时必须同时审查,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性,查看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记录、,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被撤销、吊销或注销等。,(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核发放和监督检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许可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四)加强经营场所和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发现不符
21、合食品经营要求情形的,应当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不再符合食品流通许可条件的,许可机关和上级机关有权依法撤销食品流通许可。,七、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管理,(五)按照“一户一档”、“谁发证、谁建档、谁管理”的原则,建立食品流通许可的书式档案和电子档案;许可档案按照开业、变更、注(撤)销材料、日常监管记录、违法违规处罚记录等材料分卷装订,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登记表归档在开业或变更材料里;档案封面标明食品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档案编号、建档日期和建档单位。,(六)食品流通许可档案应设专柜由专人管理。借阅、抄录、携带、复制食品流通许可档案资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涂抹、标注
22、损毁档案资料。,(七)许可机关受理工作现场要放置申请许可须知等资料,公示申请条件、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许可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免费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文书,并提供网上下载申请文书格式的服务。,七、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管理,(八)建立食品流通许可监管情况通报机制。,食品流通许可监管机构应当把核发、撤销、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情况和相关名单及时通报工商登记注册机构。,许可机关应当把本辖区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撤销、注销、吊销等情况按月报、半年报、全年汇总定期上报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药监所要建立信用档案,记录许可证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情况,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各级食品
23、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应当加强与同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有关食品安全管理信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一),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实施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补充规定的规定核发有关许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二),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质量进货关。认真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者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
24、的证明文件,记好进货台账、销售台账及建立食品退市等制度。依法监督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三),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查主体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上墙悬挂、是否通过许可和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一致,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食品经营要求的情形,以及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查经销食品,看食品的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是否一致,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查包
25、装标识,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查商标广告和装潢,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的行为,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违法内容,食品装潢是否有仿冒或近似仿冒的情况;,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查经营者自律情况,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查验义务,是否进行查验记录、质量承诺,是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
26、动退市等。,根据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将根据市场巡查事项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增加巡查频次,加强监督管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四),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严格食品质量监管。完善和创新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机制和方式,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抽样检验体系。加大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退市的跟踪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责令退市和销售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五),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对商
27、场、超市,重点加强对包装食品、进口食品、散装食品等质量安全的监管,鼓励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协议准入、质量自检、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按食品市场主体分:食品经营批发、零售企业;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食品超市。,按食品经营客体分: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进口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六),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严格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要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及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布信息,妥善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利用“12331”投诉举报网络,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举报申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28、监管“八项制度”,(七),食品广告监管制度,严厉查处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广告和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广告,坚决制止和查处机关、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不法行为。对于被确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要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加强对食品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广告发布动态,努力把违法食品广告特别是重大违法广告杜绝在广告发布之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八),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建立健全与卫生部门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与质检、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形成各部门监
29、管合力。,上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是互为关系,相辅相成的,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和方法。,关于对办理流通许可证存在问题及探讨,1,、经营食用农产品需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2,、前店后厂(场)销售自已生产加工的食品、餐饮店外卖自已加工的食品需不需要取得流通许可?,3,、保健品需不需要取得流通许可?,4,、如何理解,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5,、办理流通许可需提供的经营场地使用证明问题,6,、办理流通许可经营场地现场需核查的内容,7,、农贸市场内固定食品、副食品摊位需不需要办理流通许可?,8,、食品摊贩需不需要申请办理流通许可?,9,、食品添加剂需不需要办理流通许可?,10,、关于对,食品法,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的释义,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