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试用合同书 甲方:乙方: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3-6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公司初进人员试用期为3到6个月,如在试用其间工作表现突出,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经有关领导研究,总经理批准后可予以提前转正正式聘用。二、乙方岗位和工作内容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安排,担任部门岗位的工作。2 乙方“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作为附本,附在本合同后。三、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1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元月人民币。若试用未满一个月,按实际劳动工作日依试工工资标准发放。2试用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自理;因工负伤或致残的待遇与正式员工相同。3试用人员不亨受公司的其它福利待遇。四、劳动纪律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
2、的各项法律制度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本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做好本职工作。2乙方在试用期间的病假、事假总和不得超过3天,迟到次数不超过5次,不得有无故旷工现象出现。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及商业秘密。如泄露甲方技术及商业秘密,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提出起诉。五、试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1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试用合同:(1)乙方不能胜任试用岗位工作;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经批评教育无效的;(3)乙方被劳动教养、判刑的;(4)由于乙方责任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2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提前终止试用合同:(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2)自费考入中等以上学校学习或依法服兵役的;(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应提前一周通知对方,申明理由,经商定并做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六、其他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属于国家和公司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公司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随时协商修订补充。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定之日生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