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 市 区 路 号 栋,门牌号为 。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最终以政府确定的面积为准)。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
2、设施、设备情况:包括瓷砖地板、吊顶与照明灯、落地玻璃窗、中央空调(共2台、出风口4个)、前台、带双层钢化玻璃窗帘隔断的独立办公室2个、铝合金玻璃大门(带密码指纹锁)、防盗门1个、书柜及储藏柜、洗手台与面盆、卫生间及拖把池等 上述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与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
3、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2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押金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押金为一个月租金,即人民币 元。如果乙方需要使用甲方地址作为注册(含变更)地址,须向甲方另支付两个月的押金。 2、支付方式:乙方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为:第一个三个月租金及押金在签订合同时支付;以后每三个月的租金,提前15日支付(例如9-11月的租金,需在8月15日前支付)。上述租金押金可以以现金、银行转账
4、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 3、租金递增:双方约定,合同期间租金第一年不递增,第二年起每月递增5%(即月租 元),第三年每月递增10%(即月租 元)。 4、押金是乙方用于履行合同与维护房屋财产完好的保证。合同到期后,乙方无违约行为或未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财产附属物等损坏行为,甲方无息退还。用于注册的押金,在乙方变更注册地点后甲方无息退还。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除租金和押金之外,在
5、租赁期内,乙方承担租赁该房屋期间的水费、电费、空调费、网络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收费标准以政府部门及物业公司制定为准,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按照租赁房屋所在物业服务企业规定执行,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以及不付款等产生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
6、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押金。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壹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7、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无法使用房屋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及其设备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壹个月以上。 4、租赁期
8、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贰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在终止合同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6、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7、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8、租赁期满,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月租金的30%
9、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季度租金(三个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季度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季度租金1%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季度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违
10、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3项约定的(1)(2)(3)(4)(5)(7)种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季度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合同季度租金的2%支付滞纳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壹倍的滞纳金。乙
11、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
12、方当事人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租赁期间,应当遵守本房屋物业服务企业的规章制度与业主公约等,甲方协助乙方维护其正当合法权益。 2、乙方租赁期间,应通过规章制度等措施,保护自己及其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等。甲方出租房屋不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安全风险,合同订立之前,甲方已尽到充分告知义务且乙方完全知晓。甲方对乙方及其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不承担任何责任。 3、合同订立后,甲方交付乙方该房屋水卡一张电卡一张、钥匙 片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乙方支付租金及押金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
13、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