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名称: 监理表-12 致: (建设单位) 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经审核承包单位的付款申请和报表,并扣除有关款项,同意本期支付工程款共(大写) (小写 )。请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其中: 1. 承包单位申报款为: 2. 经审核承包单位应得款为: 3. 本期应扣款为: 4. 本期应付款为: 附件: 1. 承包单位的工程付款申请表及附件; 2. 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记录。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监制本表为项目监理部收到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后用于批复用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承包合同进行审核,及时抵扣工程预付款后,确认应该支付工程款的项目及金额,提出意见,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送建设单位作为支付的证明,同时批复给承包单位,随本表附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付款申请表”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