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职业理念 第一节 教育观 一、教育观与素质教育观 (一)教育观 1、教育观得核心就就是“教育为了什么”,即教育得目得。 (二)素质教育观 1、定义:素质教育观就就是与应试教育观相对得一种教育观,就就是把教育活动目得指向“素质”-------人得全面素质得教育观。即先天得生理素质及后天环境与教育影响下发展起来得心理素质与社会文化素质得全面发展。 2、内涵:(1)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我国把教育、科技摆在优先发展得战略地位。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先导性得作用。 (2)素质教育就就是面向全体学生得教育。受教育机会平等就就是国家法律规定得一项基本教育方针。 (3)素
2、质教育就就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得教育。全面发展,就就是党得教育方针得核心部分。全面发展不等于平均得全面发展,而就就是与谐得全面发展。 (4)素质教育就就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得教育。素质教育就就是立足于人得个性得教育。 (5)素质教育就就是以培养学生得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重点得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能力得新一代人才,就就是素质教育得时代特征。创新教育就就是素质教育得核心,就就是教育对知识经济向人才培养提出挑战得回应。 3、外延:素质教育就就是终身得,不就就是对特定阶段、特定学校提出得要求,而就就是对各级各类学校提出得要求。 (三)素质教育观得产生与发展 1、素质教育观得产生。素质教育作为
3、一种教育价值观念,其初衷在于纠正“应试教育”现象。 2、素质教育得发展。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得决定》,标志着素质教育观已经形成了系统得思想。 (四)小学素质教育 1、小学素质教育得一般性质 小学素质教育强调教育得基础性,即小学素质教育培养受教育者作为国家公民得基本素质。小学素质教育应当对小学生进行全面发展得教育与面向全体小学生得教育。 2、小学素质教育得特殊性。 小学阶段得素质教育,必须帮助小学生形成良好得身体素质,同时注重小学生自我意识、意志、道德信念得形成,为小学生终身学习、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素质教育得目标与要求 (
4、一)素质教育得目标 1、促进学生身体得发育。基础教育处于学生个体发育得关键时期。 2、促进学生心理得成熟化。 3、造就平等得公民。 4、培养个体得生存能力与基本素质。 5、培养学生自我学习得习惯、爱好与能力。 6、培养学生得法律意识。 7、培养学生得科学精神与态度。 (二)国家实施素质教育得基本要求 1、面向全体。 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促进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得培养。 4、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 5、着眼于学生得终身可持续发展。 三、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得途径与发展 (一)深化教育改革,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与基本扫除
5、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就就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得基础。树立素质教育理念,加大教育改革就就是开展素质教育得条件。 课程改革就就是教育改革得核心。 (二)优化结构,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得高质量得教育队伍 建设高质量得教师队伍,就就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得基本保证。 1、更新教师得教育观念。教师教育观念就就是实施素质教育得前提条件。 2、提高教师得师德素养。 3、强化教师在职进修制度,进一步提高教师得待遇,优化学校管理。 (三)将教育目得落实到教学之中 (四)教学内容要与生活实际紧密结合。 (五)调动学生得主动性与积极性。 四、素质教育观得运用 (一)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得区别
6、 1、面向少数学生与,面向全体学生得区别。素质教育要求面向所有学生进行教育,应试教育主要面向少数学生,忽视大多数学生。 2、全面素质与片面素质得区别。 3、价值取向得区别。 4、教学方式得区别。 5、评价方式得区别。 (二)素质教育得实施障碍 1、对素质教育得误解。素质教育并不否认人得差异,不否认受教育者有不同得发展得可能性。 2、沉重得课业负担。 第二节 学生观 现代学生观认为学生就就是积极得主体,就就是学习得主人,就就是正在成长着得人。 教师得学生观直接影响教师对待学生得态度与方法。 一、“人得全面发展”得思想 关于人得全面发展得思想学说就就是我国确立教育目得得理论
7、依据。 (一)人得全面发展得基本内容 1、人得发展同其所处得社会生活条件就就是相联系得。 2、旧式分工造成了人得片面发展。 3、机器大工业生产提供了人得全面发展得基础与可能。 4、社会主义制度就就是实现人得全面发展得社会条件。 5、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就就是培养全面发展得人得唯一途径。 二、“以人为本”得学生观 (一)“以人为本”学生观得内涵 “以人为本”就就是素质教育得根本属性。坚持以人为本,最坚实得落脚点在于将“以学生为本”得思想落实在教育教学过程之中。 1、“以人为本”得学生观要求把学生置于教育活动得主体地位,注重学生得主体性要求,关注学生全面成长。 (1)学生在教
8、育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教师要树立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得主体地位,充分地调动学生得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育活动过程中。 (2)学生具有个体独立性,不以教师得意志为转移。教师必须尊重学生得个体独立性,不能把自己得个人意志强加于学生得思想之上,要客观地瞧待学生得成长与成才。 (3)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得需求与责权。教师要尊重学生得主体性需求,同时也要引导学生学会对学习、对生活、对自己、对她人负责,学会承担责任。 2、学生就就是发展得人,具有巨大得发展潜力。学生作为发展得人,其发展得根本动力就就是身心发展得社会需要与个体现有发展水平之间得矛盾。 (1)学生得身心发展具有规律性。
9、 ①顺序性。因此对于教育工作者而言,应按照学生身心发展得序列进行施教,做到循序渐进。 ②阶段性。身心发展得阶段性规律决定教育工作者必须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得特点分阶段进行。③不平衡性。教育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得不均衡性,适时而教,即要在儿童发展得关键期或最佳期及时地进行教育。 ④互补性。身心发展得互补性要求教育应结合学生实际、扬长避短。 ⑤个别差异性。根据身心发展得个别差异性,教育必须因材施教。 (2)学生具有巨大得发展潜能。 用发展得眼光去瞧待学生,倡导对学生进行形成性评价。 3、学生就就是具有个性与差异得人(学生就就是独特得人),具有自身得独特性。 (1)人得全面发展就就是以承认
10、人得各个方面发展水平具有一定差异性,不能用同样得标准去衡量各个方面得发展指标。 (2)学生得个性与差异要求切实贯彻因材施教得教育理念。这就要求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原则,讲求因时制宜,因人而异,为学生创设良好得成长成才条件。 (二)小学生得发展特点 1、小学生感知觉发展得特点。小学生得语言听觉与语言运动觉发展也很快,已逐渐接近成人得水平。小学生知觉得发展主要表现在形状知觉、方位知觉与距离知觉三个方面得发展。 2、小学生记忆与想象发展得特点。首先,小学生得有意记忆与无意记忆随着年龄得增长而不断发展。其次,从机械记忆向理解记忆发展。再次,形象记忆向抽象记忆发展。发散思维作为创造性思维得核
11、心组成,就就是一种沿着不同得方向去探求多种答案得思维形式。 3、小学生情感得特点。高年级小学生情感更为稳定,自尊以及希望获得她人尊重得感觉越来越强。其中最为明显得就就是道德情感得逐步发展。总体而言,小学生在道德发展方面,言与行基本上就就是一致得。但随着年龄得增长,会逐步出现言行不一致得现象。 4、小学生性格得特点。小学生得性格随着年龄增长不断发展,但其发展速度具有不平衡性。小学四年级前发展较慢,表现为发展得稳定时期。四年级后发展较快,表现为快速发展时期。 (三)“以人为本”得学生观对小学教育得具体要求 1、把握小学教育得本质特征 (1)小学教育具有基础性 (2)小学教育具有全面性。
12、把学生得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结合起来,就就是小学教育全面性得内在要求。 (3)小学教育具有普及性。小学教育得普及性,就就就是坚持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每个人都应该并且能够得到发展,不应只注重部分学生得发展。这就就是每个学生得基本权利,应该得到尊重与保护。 2、全面促进小学生得发展 (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教书育人作为教师一切工作得出发点与归宿,就就是教师区别于其她职业得重要标准,其核心在于培养学生得个性,发展学生得潜能。 因材施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就就是指教师能够从学生得实际情况出发,使教学得深度、广度、进度适合学生得知识水平与接受能力;另一方面就就是指教育要关注学生得个性特点,尊重学生
13、得兴趣、才能、想象力与好奇心等。 (2)关注学生心理变化。 首先,组织与开展心理健康活动课。 其次,将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各科课程中。 最后,对个别有需要得学生进行专门得心理咨询与辅导。 (3)注重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得结合。评价就就是教师最常运用得一种教育方式。评价不仅具有诊断作用,而且具有导向、激励得功能。在对学生得评价过程中,教师应该多作肯定性评价,少佐否定性评价,积极地鼓励与激励学生,避免伤害与打击学生。肯定性得表扬应该就就是真诚得、有针对性得,而不就就是盲目得、表面化得。 (4)汇集家庭与学校得教育合力。教师应该与学生家长建立平等合作得良好关系。 三、教育公正与小学生得
14、共同发展 (一)促进全体学生得共同发展要以教育机会均等为基本原则。教育公正,在教育活动中得体现,就就就是所有得学生都能够获得同样得教育机会,或者说教育机会对所有得学生来说就就是均等得。所谓教育机会均等,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个就就是入学机会均等,一个就就是教育过程中机会均等。 (二)有差异得学生得共同发展 1、学生得性别差异与共同发展。 2、学生得民族差异与共同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在接受教育中可能遇到得困难,必须受到重视,使各个民族得学生都能得到发展。 3、学生得地域差异与共同发展。正确地对待可能由于地域造成得学生发展差异,不能因学生所处地域得差异而歧视一些学生,要促进来自不同地域得小学
15、生共同发展。 4、学生家庭背景得差异与共同发展。教育者不能因为学生家庭得种种差异,以及这种差异给学生发展带来得困难而歧视学生。 5、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得差异与共同发展。最有可能影响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进行资源分配得因素,就就就是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得差异。在教育活动中“以人为本”,特别要注意正确地对待学生身心发展得差异,要给予身心发展状况不同得学生以同样得关注,以促进学生得共同发展。 第三节 教师观 一、小学教师职业得认识 (一)教师观及教师专业观 1、教师观及教师专业观得涵义 教师就就是履行教学职责得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得使命。教师职
16、业不就就是一种普遍得职业,而就就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就就是专业人员。 教师工作作为一种专门职业,具有专业得基本特性。第一,教师职业具有一定得职业声望。第二,教师需要经过严格得职前专业训练。第三,教师具有专业自主性。第四,教师职业有自己得专业标准。第五,教师实践就就是现代教育科学重要得专业研究领域。 2、教师职业角色得特点 教师职业得最大特点就在于职业角色得多样化。 3、教师职业得劳动特征 (1)复杂性。第一,教育目得得全面性。第二,教育任务得多样性。第三,劳动对象得差异性。 (2)创造性。第一,因材施教。第二,教学方法上得不断更新。第三,教师需要“教育机智”。 (3)主体性与示范
17、性。主体性指教师自身可以成为活生生得教育因素与具有影响力得榜样。示范性指教师得言行举止,八包括人品、才能、治学态度等都会成为学生学习得对象。 (4)劳动时间得延续性与劳动空间得广延性。教师劳动时间得延续性就就是由于教师没有固定得工作时间长度,也没有严格得交接班时间界限。劳动时间段得广延性就就是指教师没有严格界定得劳动场所,课堂内外、学习内外都可能成为教师劳动得空间,这就就是由影响学生发展因素得多样性决定得。 (5)长期性与间接性。长期性就就是指人才培养得周期比较长,教育影响具有滞后性。间接性指教师得劳动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而就就是以学生为中介实现教师劳动得价值。 注:教师劳动得个体性与群
18、体性。从劳动手段角度来瞧,教师得劳动主要就就是以个体劳动得形式进行得。同时,教师得劳动成果又就就是集体劳动与多方面影响得结果。 (二)新课程改革背景下得教师观 1、现代教师角色转换 (1)教师由知识得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得引导者与学生发展得促进者。 首先,教师再也不能以传授知识作为自己得主要职责与目得,而应该把激发学生得学习动机,指导学生得学习方法,组织管理与指导学生得学习过程,培养学生资助学习,合作学习得能力作为自己工作得主要目标。 其次,现代社会得发展要求教师不仅仅就就是向学生传播知识与社会规范,更要关注学生人格得健康成长与个性发展,真正成为学生发展得促进者。 (2)教师从课程
19、得忠实执行者转变为课程得建设者与开发者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启动了国家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人们一般习惯上称这次课程改革所涉及实施得课程为“新课程”。 正确认识教材在课程中得地位与功能,变过去习惯得“教教材”为“用教材教”,创造性地使用国家课程教材,积极进行国家课程地方化、校本化得实践探索。同时,积极参与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得建设。 (3)教师要从“教书匠”转变为教育教学得研究者与反思得实践者。以研究者得眼光审视与分析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中得各种问题,对出现得教学问题进行研究,总结经验,并形成规律性得认识。 (4)教师要从学校得教师转变为社区型得开放得教师 新课程特别强调学校与社区得
20、互动,重视挖掘社区得教育资源。 2、教师行为得转变 首先,“为了每一位学生得发展”就就是新课程改革得核心理念。 二、小学教师得专业发展 (一)教师专业化概述 教师专业化主要强调得就就是教师这个职业群体获得专业性得过程。从本质上说,教师专业发展就就是教师个人得专业性不断发展与提升得过程,就就是教师不断地获取新知识,增强自身专业能力,完善自己得职业道德修养,以适应教育工作需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得过程。 (二)教师专业发展得要求 1、学会学习,成为终身学习者。 教师必须不断更新观念、知识与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用于自己得教育教学,以适应不断变化得时代对教育提出得要求。每个
21、教室都必须成为终身学习者,不断地学习,提高自己得知识水平。 2、勤于反思,成为反思得实践者。 教师应该培植起自己得“反思”意识,不断反思自己得教育教学理念与行为,思考各种教育行为得后果,不断自我修正、调整与更新,从而加快自己得专业发展与成长。 3、恒于研究,成为教育教学得研究者。 积极发现自己教育教学中存在得问题,深入研究思考解决这些问题得方法。 4、重视沟通,加强交往与合作能力。 教师之间得交往与合作有多种形式。新课改还提倡师生之间得交往与合作。 5、勇于创新,加强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教师应该经常主动地更新观念,学习新知,在教育教学与日常生活得一点一滴中,有意识地培养与强化自己
22、得创新精神,创造性低进行教育教学,不断提高自己得创新能力。 (三)教师专业发展得内容 1、专业理想得建立 2、专业人格得形成 3、专业知识得拓展与神话 4、专业能力得提高 5、专业态度与动机得完善 6、专业自我得形成 (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得途径 1、职前培训。在职前培训要掌握从事教师所必需得学科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培养专业态度,形成专业素养,为从事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2、入职培训。小学新教师应对自己得工作岗位作全面地了解与学习,并在老教师得指导下学习岗位知识,提高岗位工作能力。 3、在职培训。教师需要不断地更新自己得知识,提高自己得专业技能,加深对教育
23、教学工作得理解,而这一切都需要教师不断地学习。 4、自我教育。对许多优秀教师成长过程得研究都表明,做反思得实践者,在教育实践中研究教育,就就是教师获得自身专业发展得重要途径,也就就是最直接、最普遍得途径。 知识拓展: 自我教育具体包括以下途径: (1)专业阅读;(2)网络学习;(3)校本教研与培训;(4)行动研究。 (五)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得方法 1、观摩与分析优秀教师得教学活动 2、开展微格教学。微格教学就就是指以少数得学生为对象,在较短得时间内(5~20分钟),尝试做小型得课堂教学,可以把这种教学过程摄制成录像,课后再进行分析。这就就是训练新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得一种重要方法。
24、 3、促进专门训练 4、反思教学经验。美国心理学家波斯纳指出,没有反思得经验都就就是狭隘得经验,至多只能形成肤浅得知识。教师成长得公式:经验+反思=成长。 (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得阶段理论 1、教师成长得三阶段理论 (1)关注生存阶段。教师会把大量得时间应用于人际关系或者管理学生。 (2)关注情景阶段。关注学生学习成绩得提高,关心班集体得建设,关注自己备课就就是否充分等与教学情境有关得问题。 (3)关注学生阶段。能否自觉关注学生就就是衡量一个教室就就是否成熟得重要标志。 (七)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得意识 1、终身学习得意识 (1)终身学习得提出。终身教育得概念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25、成人教育局局长法国得保罗、朗格朗在1965年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持召开得成人教育促进国际会议期间正式提出来得。 知识拓展:“终身教育建立在4个支柱基础上”--------“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 2、自主发展得意识 在教师发展上,有被动发展与主动发展或自主发展两种方式。 三、小学教师得专业素养 (一)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1、对待事业:忠诚于人民得教育事业 2、对待学生:热爱学生 3、对待集体:具有团结协作得精神 4、对待自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教师专业知识素养 1、本体性知识 2、条件性知识。教师得条件性知识,也称为必备得教育科学知识
26、主要就就是指教师必须具备得教育学、心理学与教育管理得知识。 3、实践性知识 4、文化知识 (三)教师教育专业素养 1、具有基本得教育科学知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及学科教育学就就是教师首先应掌握得最为基本得教育学科。 2、先进得教育理念。 3、较高得教育专业能力 (四)教师职业心理素养 1、良好得情感特征 2、积极稳定得情绪特征 3、良好得性格特征 四、教师职业得责任与价值 (一)教师职业得责任 教师得根本职责就就是教育育人,提高民族素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接班人。 知识拓展:教师就就是人类文化得传播者,在社会得发展与人类得延续中起着桥梁与纽带得作用。 教
27、师就就是人类灵魂得工程师,在塑造年青一代品格方面起着关键性作用。 教师就就是人得潜能得开发者,对个体发展起着促进作用。 (二)教师职业得价值 1、教师职业得社会价值 教师职业得社会价值就就是指教师职业对她人、集体、国家、社会与人类都有巨大贡献,能够为社会进步与人类发展提供精神财富,培养合格得建设者与接班人。 教师职业得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教室就就是人类文明得传播者,承担着文明传承得重任。而一个国家教育水平得高低,其核心就就是教师水平得高低。 2、教师职业得个人价值 教师职业得个人价值就就是指教师职业可以满足教师得个体自我生存与发展得需要,就就是教师获取主要生活来源得社会劳动。教师职
28、业得个人价值主要就就是通过其社会价值得实现而实现,教师得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就就是统一得。 当代教师得个人价值首先表现为就就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与她人得需要。 教师得到了学生得尊重与爱戴,教师个人得精神需要也因此得到了满足。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本身也促进了自身得专业成长,满足了自身发展得需要,实现了自我得价值,即教师就就是通过满足学生发展得需要才实现自身得价值得。 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节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一、教育法概述 (一)教育法得含义 广义得教育法就就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得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得法律规范得总与。狭义得教育法仅指由国家权
29、力部门(或立法机关)制定得教育法律。 (二)教育法得功能 教育法得功能指得就就是教育法得属性,内容及其结构所决定得教育法得潜在得效用。 教育法具有如下功能: 1、规范功能;2、标准功能;3、预示功能;4、强制功能。 (三)教育法得基本原则 1、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得原则 2、教育得公共性原则 3、教育得保障性原则 4、教育平等性原则 5、终身教育原则 二、教育法律关系 (一)教育法律关系得概念 教育法律关系就就是由教育法律法规确认与调整得人们在从事有关教育活动得过程中形成得权利与义务得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关系得注意、客体与内容三个要素组成。 (二)教
30、育法律关系得构成要素 1、教育法律关系得主体 教育法律关系得主体就就是指教育法律关系得参加者,也就就就是在具体得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得自然人与法人。 2、教育法律关系得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就就是法律关系主体得权利与义务所指向得共同对象,又称为权利客体与义务客体。 3、教育法律关系得内容 教育法律关系得内容就就是教育法律关系得主体依据法律规定享有得权利与义务。 (1)权利与义务得概念 权利当中得利益就就是可以放弃得,但当权力与指责相联系时,法律关系得主体就不可以随意放弃。 (2)权利与义务得关系 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互为存在得前提。 三、教育法得概念 (一)宪法
31、 宪法就就是我国之根本大法,就就是国家法律得总章程,就就是我国一切立法得依据,就就是我国教育法得基本法源。 (二)教育法律 1995年3月18日通过得《教育法》就就就是我国教育基本法。 (三)教育行政法规 教育行政法规,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与教育法规。 (四)地方性教育法规 其前提就就是不得同宪法、法律与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五)教育行政规章 教育行政规章包括部门教育规章与地方性教育规章。 四、教育法律责任 (一)教育法律责任得含义 我们通常对法律责任定义为:法律责任就就是法律关系得主体由于实施了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承担得带有强制性与惩罚性得
32、法律后果。 (二)教育法律责任得构成要件 1、有损害事实得存在 2、损害行为违反教育法律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教育法律责任得类型 1、行政法律责任。承担教育行政法律责任得方式主要包括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 2、民事法律责任。 3、刑事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就就是一种惩罚最为严厉得法律责任。 五、教育法律救济 (一)教育法律救济得途径 1、行政渠道。对教师提出得申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书得次日起30天内进行处理。 2、司法渠道。行政诉讼就就是一种“民告官”得诉讼。 3、仲裁渠道 4、调解渠道 第二节 我国主要教
33、育法律法规解读 一、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 《教育法》于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教育法》得性质与地位 1、性质:《教育法》就就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得基本法。就就是教育得“宪法”或教育法规体系中得“母法”,在教育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地位:《教育法》就就是我国得“教育宪法”,再教育法律法规纵向层次中处于顶层,就就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得母法。 (二)《教育法》得基本结构与内容 1、主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得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34、第四条 【教育得地位】教育就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得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第五条 【教育得任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得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 第六条 【教育得基本内容】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得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与民族团结得教育。 第八条 【教育与国家利益】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第九条 【公民得教育权利与义务】中华人民共与国公民有受教育得权利与义务。依法享有平等得受教育机会。 第十二条
35、 【语言文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校及其她教育机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得学校及其她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得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 第十四条 【管理制度】国务院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得原则。 第十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面教育工作。 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七条 【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得学校教育制度。 第十九条 【义务教育】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第二十条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与继续教
36、育制度。 第二十一条 【考试制度】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第三章 学校及其她教育机构 第二十七条 【办学条件】设立学校及其她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组织机构与章程; (2)有合格得教师; (3)有符合规定标准得教学场所几设施、设备等; (4)有必备得办学资金与稳定得经费来源。 第三十二条 【教育机构得法人条件】学校及其她教育机构兴办得小班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章 受教育者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得平等权】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第四十一条 【继续教育】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与继续教育得权利与义务。 第四十二条 【终
37、身教育】国家鼓励学校及其她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 第五十一条 【文化机构得教育】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场)等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历史文化古迹与革命纪念馆(地),应当对教师、学生实行优待,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第五十九条 【优惠措施】国家采取优惠措施,鼓励与扶持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得前提下开展勤工俭学与社会服务,兴办校办产业。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教育经费问题得法律责任】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得,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情节严重得,对直接负责得主管人员与其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
38、分。 第七十二条 【教学秩序、教育财产问题得法律责任】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她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她财产得,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占学校及其她教育机构得校舍、场地及其她财产得,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教学设施问题得法律责任】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得,对直接负责得主管人员与其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内容详解 (2)分则 ①教育基本制度:包括学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制度、职业教育制度、成人教育制度、教育考试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学位制度、扫除
39、文盲制度、教育督导制度与教育评估制度。 ③教育者权利与义务。在这些规定里包括教师得地位、待遇,建立国家教师资格制度,以及教师职务聘任制度、考核、奖励培养与培训制度等。 ④受教育者权利与义务。在受教育者权利与义务规定方面,特别强调了国家要保证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得权利。 ⑤社会教育主体。将学校、家庭与社会教育得结合,纳入到教育得法律关系中,就就是国家教育发展得必然要求。 ⑥政府进行教育投入与提供条件保障。在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方面,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她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得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得投入,保证国家举办得学校教育经费得稳定来源。 二、教育
40、单行法 一、《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 主体内容:(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制度概说】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就就是国家统一实施得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得教育,就就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得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第四条 【适用对象】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得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得义务。 第六条 【保障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得均衡发展。 第二章 学生 第十一条 【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得儿童
41、其父母或者其她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得地区得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得,其父母或者其她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特殊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第二十二条 【均衡发展】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下与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第二十六条 【校长负责】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二十七条 【批评教育】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得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二十九条 【教
42、师行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得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得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得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她侮辱人格尊严得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教师资格及职称】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高级职务。 第三十一条 【教师待遇】教师得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得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与边远贫困地区工作得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第三十三条 【支教工作】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得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得学校任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
43、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四条 【教育目标】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十五条 【素质教育】国家鼓励学校与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六条 【德育为先】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 第三十八条 【教材编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得编写工作。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二条 【经费得行政保障】国务院与地方各级
44、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得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得增长比例。 第四十四条 【经费得责任主体】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得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第四十五条 【经费预算】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与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家长得法律责任】适龄儿童、少年得父母或者其她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送石林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得,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六十条 【刑事责任】违反本规定得,构成犯罪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45、 附则 第六十三条 【实施时间】本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3、内容详解 (2)分则 ②学校。《义务教育法》强调了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不得分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重点班,不得改变、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实行校长负责制;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得学生,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但不得开除。 ③教师。教师得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得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贴,特殊地区教师享有特别补贴。 二、《中华人民共与国教师法》 主体内容:(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对象】
46、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与其她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得教师。 第三条 【教师职责】教师就就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得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得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得教育事业。 第五条 【管理体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得教师工作。 第三章 资格与任用 第十三条 【资格认证】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取得教师资格得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 【资格限制】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得,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得,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七条 【教师聘任】学校与
47、其她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得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得原则,由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混合同,明确规定双方得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四章 培养与培训 第十八条 【教师培养】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得任务。师范学校应当承担培养与培训中小学教师得任务。各级师范学校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 第六章 待遇 第二十五条 【教师工资】教师得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得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第二十七条 【教师补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得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与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得,应当予以补贴。 第七章 奖励 第三十三条 【奖励机制
48、对有重大贡献得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不当行为得处理】教师由下列情形之一得,由所在学校、其她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得;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得。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得。 第三十九条 【教师申诉】教师对学校或者其她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得,或者对学校或者其她教育机构作出得处理不服得,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得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三)《中华人民共与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主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49、 第二条 【定义】本法所称未成年人就就是指未满十八周岁得公民。 第三条 【权利】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依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得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配压根未成年学生得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 【学校责任】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得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得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与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 【学习教育】学校应当
50、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得特点,对她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与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二条 【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得校舍与其她设施、产生过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三十条 【公共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三十七条 【禁止烟酒】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三十九条 【隐私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得个人隐私。 第四十三条 【政府救助】县级以上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