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一章,税收制度概述,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 税制要素,第二节 税制体系,第三节 税制结构,第一节 税制要素,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律标准,对部分社会经济资源的集中性、强制性分配。,如何理解这一定义?,(二)税收的特征,1.,无偿性:国家课税无需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2.,强制性:税收强制性是税收无偿性的必然要求。,3.,规范性,第一,政府的税收活动不是随意的,而是由法律规定的;,第二,纳税义务及纳税标准不是临时确定的,而是被预先规定的。,税收的“三性”是税收区别,于其他分
2、配方式的基本标志。,二、税收制度的概念,(一)税收制度的概念,简称税制,从,法的角度,看,税收制度是一国以法律或法令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制度的总成。它是政府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规程,。,从,制度结构,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国家设置的所有税种组成的税收体系及各项征收管理制度,包括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管制度、税收管理制度和税务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狭义,:是有各个税种及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即税种制度、税系制度,(二)税收制度的层次,1,、,不同的要素构成税种,2,、不同的税种构成税系,3,、规范税款征收的法律程序,思考题:,税收制度、税法、税收政策三者的区别与联系?,三
3、税制要,素,税制要素:,是构成一个税种的基本元素。,一,般包括总则、,中心内容,和附则三部分构成,。,中,心内容,有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罚,则等,其中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税种的,三大基本要素,。,(一)纳税义务人,1,、定义,又称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它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它主要解决向谁征税的问题。,2,、相关概念,(,1,)负税人,(,2,)扣缴义务人,(,3,)代征代缴人,(二)课税对象,1,、定义,即征税对象、课税,客体,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目的,物,主要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物
4、或行为。它反映,了一个税种征,税的广度问题,解决了对什么征税的问题,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2,、相关概念,(,1,)税目,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课税对象在质上的具体化,列举税目 概括税目,(,2,)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数量依据,是课税对象在量上的具体化,从价依据 从量依据,(三)税率,1,、定义,是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了征税的深度,是税制的中心环节。,2,、分类,(,1,)比例,税率,统一比例、差别比例、幅度比例,(,2,)累进,税率,全额累进、超额累进、全率累进、超率累进,(,3,)定额,税率,地区差别定额、分类分级定额、幅度定
5、额,(四)纳税,环节,一次课征、多次课征,(五)纳税期限,1,、按期纳税。以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的一定时期为标准纳税。如:,1,、,3,、,5,、,10,、,15,天;,1,个月;,1,个季度;,1,年,等。,相关概念:,报缴税款期限,2,、按次纳税。,(六)纳税地点,(七)减免税,1,、,减免税的形式,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2,、减免税的类型,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临时减免,3,、相关概念,(,1,)起征点 (,2,)免征额,(八)违章处理,第二节 税制体系,税制体系:,是指一国在进行税制设计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将不同功能的税种进行组合配置,形成主体税种明确辅助税种各具特色且作
6、用、功能互补的,税种体系。,弄清不同税制体系的前提明确:税种分类。,一、税种分,类,(,一)以课税对象的性质为标准,,可,分为,1,、商品劳务税:增、消、营、关,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4,、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5,、特定目的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6,、行为税:印花税、契税,(二)以计税依据的形式为标准,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三)以应纳税额和价格的组成关系为标准,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四)以税收负担的转嫁性为标准,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五)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权限的不同,
7、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还,有很多分类方法如:,按,税种在税制结构中的地位:主体税、辅助税,按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一般税与目的税,;,按征税是否构成独立税种:正税和附加税,;,按税制的总体设计类型:单一税和复合税,二、我国税收制度的沿革,(,一)新中国税制的建立和巩固阶段,时段:,1950-1957,改革:,1950,年,、,1953,年,结果,:,18,个税种,(二)计划经济时期税制的简化和曲折发展,时段:,1958-1970 1971-1978,改革:,1958,年,1973,年,结果:,14,个税种,13,个税种,(三)经济转轨时期的税制改革,时段:,1978-1
8、992,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改革:,1984,年,结果:,25,个税种,(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时段:,1992-2001,市场经济体制确定阶段,改革:,1994,年,结果:,23,个税种,阶段:,2001-2020,市场经济体制完善阶段,改革:,2005,年:农业税取消,烟叶税出台、个人所得税提高免征额,2006,年:消费税改革,2007,年:内外企业所得税合并,2008,年:三大流转税修法,2011,年:资源税改革、车船税改革,结果:,18,个税种,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doc,第三节 税制结构,一、税制结构的概念,税制结构是指实行复合税制体系的国家,在按一定标准进行税收
9、分类的基础上所形成的税收分配格局及相互关系。,税制结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制结构,,是指一国的税收制度中不同税类(或税系)之间、不同税种之间、不同税制要素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关系的构成方式。是国家根据当时经济条件和发展要求,在特定税收制度下,由税类、税种、税制要素所组成的,主次分明,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整体系统。,广义税制结构的三层含义,(一)不同税类或税系(如下简称税类)之间的结构关系,即主体税类(种)和辅助税类(种)之间的搭配关系,即主辅关系。,(二)同一税类以及不同税类各税种之间的联结关系,一是同一税类的内部各税种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主辅地位、职责分工与衔接等。,二是
10、不同税类之间各税种的相互关系。如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之间的关系,(三)各税种内部各个要素的组合关系,一是同一税类内部课税要素的选择,影响该税类的基本格局和功能配置。,二是同一税种内部不同要素之间的配置关系,影响该税种在整个税制结构中的地位。,狭义的税制结构,,也称税制模式,是指在一国税制结构中,主体税类及其与辅助税类的构成方式,它是广义税制结构的最高层次。,二、税制结构类,型及比较,一般地,根据税种的多寡,税制结构可以分为单一税制结构和复合税制结构。单一税制是指只有一个税种的税收体系。,受单一税制缺点的制约,单一税制始终只是一种纯理论设想,世界各国并未真正实行,因此在税收学上也称为单一税论。,复
11、合税制是国家选择多种税,使其同时并存、相互协调、相互补充,而成为有机的税收体系。,只有在复合税制条件下,才有真正的税制结构问题。,(一)税制结构的类型,理论上,,,复合税制结构类型可划分为单主体税的税制结构、双主体税的税制结构、多种税并重的税制结,构。,就,单主体税的税制结构看,有个人所得,税为主体、,法人所得税为,主体、,全值流转税为,主体、,增值税为主,体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就,双主体税的税制结构看,,有两种税,如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也有,两类税,如商品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实践中,,当今世界各国主要存在三大税制结构模式,即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以
12、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以所得税和流转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二)不同税制结构的分析比较,根据现代经济学的观点,判断一种税制(税种)是否优化的基本标准有两个:,一是税收的效率标准;,一是税收的公平标准,。,1,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1,)在贯彻税收原则方面的优点,首先,,有利于贯彻税收公平原则。在衡量纳税能力的标准,包括所得、消费支出和财产中,以所得为标准是一种较好的选择。,其次,,有利于促进宏观经济的稳定。累进所得税制度富有弹性,对宏观经济具有自动稳定的功能。,再次,,有利于促进财政收入的增长。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所得税的税源将日益增长。此外,所得税的收入弹
13、性很强,通过提高或降低税率,可以使收入规模适应财政支出需要。,(,2,)在贯彻税收原则方面的局限性,首先,,高税率、多档次的所得税制度虽有利于实现公平,但却会产生经济效率损害。因为对纳税人而言,其应税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后,再增加劳动或投资,其增加的收入所适用的税率就会提高。因此,从税收因素考虑,纳税人就会选择休闲、消费,而不是选择劳动、储蓄和投资。边际税率越高,消极影响越明显。因为劳动越多、投资越多、收入越高的税收负担越重,这必然挫伤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其次,,税收征管难度较大。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税所得,是经过复杂的计算后得出的,而且要加以核实,所以税收征管成本相对较高,难度
14、较大。,再次,,税收公平目标难以实现。所得在表现形式上有货币所得和实物所得之分,税收的公平要求对不同表现形式所得同等征税,但实践中很难对非货币所得实施征税。,当然,这一缺陷这可以用财产税和选择性商品税加以补充。如财产税可以对未课所得税的收入而累积下形成的财富征税。,综合评价,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实现税收公平目标上占有优势,同时,这一税制的聚财功能较强。但这一税制结构会形成经济效率的损失。即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公平和效率目标上存在矛盾,矛盾的关键在于税率结构如何选择。,2,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1,)优点,首先,体现在筹集财政收入上,无论是以增值税还是以营业税为主体,都有利
15、于保证财政收入。增值税对各环节、各阶段的增值额征收,从整体税负看,就是对商品或劳务的最终销售额课征,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随着经济发展、销售额增加,增值税收入也会增长。,营业税对各阶段、各环节的流转额全额征收,只要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得以实现,就会征收到相应的税收。同时,因流转税具有可转嫁性,征收阻力小,可以有效地防止减免税,及时筹集到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其次,体现在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上。,流转税虽然是间接税,但其税负转嫁要真正实现,生产经营者必须依据市场需要提供高质量的商品或劳务。也就是说,只有其产品被社会所承认,税负才能转嫁出去。否则税负只有自己承担,从而减少利润。因此,对商品劳务课征流转税
16、对经营者具有一种激励机制,可促使其按照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从事经营活动,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从而刺激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再次,,从税收本身效率来看,流转税稽征容易、管理简单,征收费用较低。在建立规范化增值税制度下,增值税的计算采用扣税法,即凭借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较为简便,而且增值税的征收过程会形成纳税人之间互相监督、互相牵制的自动勾稽效应,便于管理。而全值流转税因无需任何费用扣除,计征更为容易。,缺点,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不利于贯彻税收的公平原则。,总体上看,流转税是累退税,即随着纳税人收入的增加,税额占其收入比重是下降的。,从具体税种看,规范化的增值税,要求税率档次要少,但如
17、果采取单一税率,对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同等征税,会使负税能力强的人少纳税,而负税能力弱的人多纳税。,而,全值流转税,因以流转额全值为计税依据,同纳税人的实际负税能力也相脱节。,商品税税种中,只有对选择性消费品征收的,消费税,可以在一定程序上贯彻公平原则。但这种作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体现在税负转嫁的不确定性使得奢侈品的税负并不一定转嫁到高收入者身上。因此,必须辅之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财产税、遗产赠与税等税种,来降低这一税制结构的不公平性。,总体评价,综上所述,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实现财政收入目标上具有突出的优点,在促进微观经济效率的提高上也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在税收公平原则贯彻上具有一定
18、的缺陷。,3,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在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中,流转税和所得数所占比重接近,二者在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方面共同起着主导作用。一般来说,在以流转税为主体向以所得税为主体的转化过程中,或者在由所得税为主体向发展增值税、扩大流转税的过程中,都会形成双主体的税种结构模式。,这一税制模式可以发挥两类主体税的综合优势,互补各自的缺陷。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充分利用流转税刚性收入特点和所得税的弹性收入特点实现互补;在调节经济方面,同时发挥流转税对弥补市场资源配置和所得税在促进经济稳定方面的调节作用;在公平收入分配方面,能够同时运用所得税累进税率的基础调节和流转税差别
19、比例税率的补充调节作用,从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税制结构模式的要求。,三、世界税制模式的发展沿革,从税收发展的历史过程来分析,世界税制模式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即以古老的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以现代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以现代间接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其中前三个阶段称为单主体税制模式,后一阶段称为双主体税制模式。,(一)以古老的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在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能够构成国家税收来源的课税对象和社会财富极为有限,主要包括以土地、房屋和人身等为对象的古老直接税。这种模式在税收发展史上延续数千年。,弊端是明显的:,一是古老的直接税
20、通常以课税对象的某些外部标志作为标准,而不考虑课税物品带给其所有者的收入及负担能力,因而失之公允。二是这种税制缺乏必要的收入弹性,很难及时而充分地满足财政需要。三是在古老的直接税制下,封建贵族、僧侣阶层易于获得豁免税收的特权,税收不公常引起人民的强烈不满。四是农村中,古老直接税加速了农民破产,封建国家常采取加重对城市工商业课税的办法予以弥补,如执照税、资本税等,这些城市的直接税严重阻碍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因此,当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在封建母体内孕育成长时,就已经预示着这种古老的直接税逐渐衰退的历史必然性。,(二)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资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立即按照发展资本主义的要求改革
21、税制。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在城市取消对工商业者征收的原始直接税,代之以间接税即消费税。,由于消费税可以随销售一同转嫁出去,这样,经营工商业的资本家一般不会负担税收。而且,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农村自给自足的经济占主导地位,加之资本主义工业产品虽然质量高但价格昂贵,因此,购买这些商品并负担消费税的,还是那些富裕的贵族和大地主阶级。,间接税的缺陷:马克思的观点,由于现代分工,由于大工业制度,由于国内贸易直接依赖于对外贸易和世界市场,间接税制度就同社会需求发生了双重的冲突。在国境上,这种制度体现为保护关税政策,它破坏或阻碍同其他国家进行自由交流。在国内,这种制度就像国库干涉生产一样,搞乱各种商品的相对价
22、值,损害自由竞争和交换。,(三)以现代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消费税所引起的矛盾,使得资产阶级在间接税为主体和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之间,踌躇徘徊了整整一个世纪。最后,战争给资本阶级国家提出了增税的要求,成为孕育所得税的“温床”。,1799,年英国对拿破仑战争期间,当时的英国首相皮特在发行巨额公债之余,首创所得税。,法国在,1848,年创议开征所得税,直到,1914,年才获议会正式批准。之后较长时间乃至现在,所得税已成为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主导税种,加上其它辅助税种,如消费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等,形成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四)以现代间接税和所得税为双主体的税制模式,进入,20,世纪
23、以来,世界各国的税制发展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特征。,发达国家,意识到所得税比重过高所带来的缺陷,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纷纷进行以降低所得税比重,提高增值税税率的税制结构调整。,税制改革和调整,使得流转税与所得税的比重日趋接近,税制模式呈现现代间接税和所得税并重特,点。,发展中国家,大都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并且积极进行税制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改革,,从发展中国家的税制改革路径可以看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GDP,的增加,征管水平的提高,所得税呈现出逐渐上升的趋势。,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发达国家普遍以所得税为主,发展中国家以流转税为主。但进入,
24、20,世纪,90,年代,这种税制的差异正在逐步缩小,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直接税和间接税都是其不能缺少的。,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国家往往需要各种不同性质的税种共同发挥作用,没有一个国家只依靠某个(类)税种就可以实现自己所有的调控目标。也就是说,寻求税类间合理的搭配是今后税制发展的最终目标,税制结构出现了向均衡型或中间型发展的新趋势。,各国税制结构演进图,.doc,四、我国税制模式及优化,(一)我国税制模式的演变,第一个阶段是建国初期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在,这一阶段,我国税制实行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多种税、多次征”的税制模式,当时流转税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80,以上。在国有企业占
25、绝对比重、利润上缴形式为主的计划经济背景下,这种税制结构虽然可以基本满足政府的财政需要,但是却排斥了税收发挥调节经济的作用。,第二阶段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1994,年税制改革以,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改变了国有经济“一枝独秀”的局面,为适应税源格局的变化,政府于,1983,年和,1984,年分两步进行了“利改税”的改革,首次对国营企业开征了所得税,并改革了原工商税制。“利改税”以后,我国所得税占工商税收收入的比重迅速上升。由于完全以税代利,使,1985,年所得税比重达到,34.3,,所得税占比上升到建国以来,的至高点,,之后所得税地位逐步下降。总体而言,经过这一阶段的税制改革,基本形
26、成了一套以流转税为主体、所得税次之、其他税种相互配合的复合税制体系。,第三阶段是,1994,年和,2003,年后新一轮税制改革后形成的现行税制结,构。,经,过,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税制改革,我国税制结构出现较大变化,所得税比重逐步上升,流转税的比重有所下降,但流转税的主体地位仍然稳定。详见表,建国以来我国税制结构演变情况,.doc,,,1994-2009,年,流转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由,74%,下降到为,58.8,,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由,16.5%,上升到为,26.0,。,需要指出的是,,1994,年的税制改革过于强化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税种设计上过于突出增值税的作用,使
27、得该税所占比重过大,而对经济具有内在稳定功能的所得税则比重较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比重过低。这使得我国的税制结构缺乏弹性,在经济产生波动时,税收收入不仅难以满足政府的支出需要,而且限制了税收调节经济杠杆作用的发挥。,(二)我国现行税制结构基本特征,1,以流转税为主体,流转税占比高于发展中国家。,从近,60,年看,流转税税制地位的变化以,1994,年为变化拐点,,1994,年流转税比重高达,74%,,随后比重不断下滑,到,2009,年下降到,58.8%,。不过,流转税仍然在我国税制中居于主导地位。,2,所得税处于次主体地位,但其税收地位不断提高。,除,1985,年因为全面利改税,导致所得税占比急
28、剧攀升到,30%,以上外,其他年份,我国所得税占比均在,30%,以下,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所得税水平。不过,所得税发展前景很好,其在税收中的比重由,1950,年的,2.4%,上升到,2009,年,26.0%,,我国税制的发展开始逐步向国际惯例倾斜。,在所得税的构成中,又以企业所得税为主,个人所得税为辅。以,2009,年为例,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占比分别为,19.37%,和,6.63%,。个人所得税虽然是所得税中的辅助税种,但却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增长速度最快的一个税种,未来发展潜力巨大。,3财产税等其他税种在我国税收体系中仅仅起到补充的作用,收入比重较小.1994年以来,绝大部分年
29、份在10%以内。,总体评价:,现行税种结构的突出问题是流转税比重偏大、所得税和财产税以及其他税种比重过低。这种税种结构导致财政收入过度依赖于商品税尤其是增值税,商品税的任何变动,都会加剧国家财政收入波动的风险。而所得税的弱小,也削弱了税收的收入分配功能。,(三)我国税制结构的优化,总体目标:我国税制结构应选择商品税和所得税并重、税种配置合理、整体功能优化的目标模式。,构建“双主体”税制结构模式,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1,“双主体”税制结构模式理论并不要求在当前就要实现“双主体”,而是将“双主体”作为税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先对现行的税收制度进行结构性的调整,建立“双主体”税收制度,再实现“双主体”
30、的税制结构。,2,“双主体”税制结构模式的形成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收入分配政策调整为前提,并伴随健全的法制、先进的管理水平、良好的纳税意识等条件的成熟。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若构建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无论从生产力、生产关系角度看,还是从征管能力和征管技术水平角度看,这些客观经济条件都是很不充分的。而与我国客观经济环境相适应的还是流转税的课税机制,这在财税理论界已是大多数人的共识。今后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所得税还取代不了流转税,商品税还得继续担当主体税种的重任。,3,“双主体”并不是所得税和商品税在比重上平分秋色、旗鼓相当。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的双主体
31、税制结构应更偏重于商品税。另外,在理解“双主体“上,不仅要注重其所筹集收入在整个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的大小,还要重视其对实现税收政策所起到的调控作用。如果税制规范,税收效率高,所得税能够很好地发挥其调控作用,即使所得税比重不是很高的话,也可以认为实现了“双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4,所得税主体地位的提升是循序渐进的,不可能通过某一次税制改革就达到目标。再者所得税比重的提高也不是依赖某一税种的单方面发展,而是所得税体系的协调发展。通过完善所得税体系,协调各税种的比重变化,最终实现“双主体”模式。,至于辅助税类主要包括资源税、财产税和特定行为目的税等。设置辅助税类应本着简化税种、优化功能的原则,形成
32、一套税种相对较少、征收比较简单、功能比较齐全的辅助税制体系。,复习思考题,1、什么叫税制结构?,2、什么叫主体税种?,2税制结构有哪些主要类型?,3简述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4我国税制结构优化的目标模式?,5以所得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和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各有何利弊?,应用性本科教材,中国税制,第二章 增值税法,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第二节 征税范围和纳税人,第三节 税率和征收率,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第六节 增值税的税收征管,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一、增值税的概念及类型,(一)概念,增值税(,Value Added tax,)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
33、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产生,1917,:美国亚当斯(,T.Adams,),-,雏形,1921:,德国西蒙斯(,C.F.V.Siemens,),-,名称,1954,:法国首先开征。,目前:,2000,年,,115,个国家开征此税。,理解概念的关键:增值额,1,、,理论上的增值额,A,从经济价值理论上讲,,增值额,=V+M,(新价值),B,从一个生产单位而言,,增值额,=,收入,-,投入,C,从财务会计的角度讲,,增值额,=,工资,+,利润,+,利息,+,租金,D,从商品生产的全过程讲,,各环节增值额,=,产品最后的售价,货物在各环节的增值额及与销售价格的关系,2,、
34、法定的增值额,制造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合计,销售额,280,350,410,-,增值额,280,70,60,410,(二)增值税类型,按购进固定资产已纳税额的抵扣方式不同,增值税分为三种类型:,1,、生产型增值税:增值额相对于,GNP,2,、收入型增值税:增值额相当于,NI,3,、消费型增值税,:,课税对象是,CG,三种方法的比较,假定某企业报告期货物的销售额为,90,万元,当期外购原材料等流动资产的价款为,30,万元,购入生产用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价款,40,万元,当期计入成本的折旧费为,5,万元。计算不同类型下的法定增值额,生产型:,90-30=60,(万元),收入型:,90-30-5
35、55,(万元),消费型:,90-30-40=20,(万元),二、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一)相加法,1,、直接相加法,应纳增值税,=,(工资,+,利润,+,其他增值额),税率,2,、间接相加法,应纳增值税,=,工资,税率,+,利润,税率,+,其他增值额,税率,(二)相减法,1,、直接相减法,应纳增值税,=,(产出,投入),税率,扣额法,2,、间接相减法,应纳增值税,=,产出,税率,投入,税率,扣税法,思考:哪种方法最好?,三、我国现行增值税特点,1,采用消费型增值税,2,有限的全面性增值税,3,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税款抵扣,4,分别纳税人采用不同的计税方法,5,价内税和价外税并存,第二节,征税范
36、围、纳税义务人,一、征税范围,(一)基本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的货物。,三大行为,两类标的,需把握的概念:,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二)特殊规定,1,、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行为,-8,大行为,A.,委托代销货物:委托方纳增值税,B.,受托代销货物:受托方纳增值税,C.,跨县移货用于销售,自产货物,委托加工收回货物,购进货物,投资,分配,赠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2,),混合销售行为,定义:,一项行为,既涉及应税货物(增),又涉及非应税劳务(营),一般税务处理,A.,只缴一种税(增或营),B,缴何种税?,经营货物
37、为主的单位和个人:,增,其他单位和个人:,营,(,3,)兼营行为,定义及形式,同税种不同项目、不同税种,税务处理,分别核算、分别计税,未分别核算:,同一税种的兼营,按高税率计税;,不同一税种的兼营,由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和营业额分别计税。,2,、特殊业务,(,1,)货物期货,(,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3,)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5,)租赁行为,经营性租赁,:营业税,融资性租赁,:经批准:营业税,未经批准:,所有权不转移:营业税,所有权转移:增值税,(三)减免税优惠,1
38、免税优惠,-7,种情形,2,、起征点优惠,-2,种情形,优惠对象:从事商品零售和加工、修理修配的个人,具体规定:,(,1,)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元,500,元。,二、纳税人,(一)基本规定,凡是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人。,(二),纳税人的分类,1,、分类标准及结果,标准:,经营规模的大小、会计核算是否健全,能否提供税务机关所要求的税务资料。,结果:,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分类需注意的问题,第一,分类主要是针对,经常
39、发生增值税行为,的,企业,(含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而言的;,第二,不经常发生,增值税,行为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第三,其他个人,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第四,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现行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下列情形除外),第五,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含以商业为主)和劳务,企业、企业性单位、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第六,纳税人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2,、不同纳税人待遇上的差异,(,1,)发票使用权上的区别,(,2,)税款计算方法上的区别,第三节 税
40、率和征收率,一、税率,(一)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1,、内销或进口,货物,13%,的低税率,-,适应,13%,的税率的主要是与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有关的产品以及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第三节 税率和征收率(,2,),(,1,)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鲜奶,(,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6,)二甲醚;,(,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第三节 税率和征收率(,3,),17%,的基本税率,-,其他货物,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
41、务,17%,的基本税率,3,、,零税率。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第三节 税率和征收率(,4,),(二)特殊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原则上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不能分别核算的合并从高税率。,第三节 税率和征收率(,5,),二、征收率,-,适用简易法,(一),3%,的征收率,基本政策:,小规模纳税人的一般应税行为,3%,。,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销售旧货和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减按,2%,征税。,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税,第三节 税率和征收率(,6,),(二),4%,的征收率,第一种情形:,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按简易办法依照,4
42、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第三节 税率和征收率(,7,),第二种情形:,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固定资产;,第三节 税率和征收率(,8,),(三),6%,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符合税法规定的电力产品、自来水和建材产品等,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3、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销售一般性货物或提供劳务,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一,),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1.,销售额的一般规定,(1),包括:全部价款,+,部分价外费用(,一定要换算,),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2,),(2),不包括的价外费用,-,六项,A.,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B.,同时符合条件的运费(发票开给买方;发票转交买方);,C.,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D.,未逾期的包装物押金。,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3,),E,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
44、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4,),F,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5,),2.,销售额的特殊规定,(1),折扣方式销售,A.,折扣销售: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发票上注明的,差额(现金)计税;如没有,则全额计税。,B.,销售折扣:可以全额计税,折扣额不允许扣除。,C.,销售折让(手续齐备):可以差额计税,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45、6,),(2),以旧换新,:按新货物售价计税;收回的旧货不允许冲减新货物的销售额进项税;收回的旧货不允许做进项税抵扣,注意: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照实际收取不含税价款计税,(3),还本销售,:按照售价计税,还本支出不允许扣除,(4),以物易物:,视同正常购销,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7,),(,5,)视同销售,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属于非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十成本利润率),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8,),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
46、费税税额。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十成本利润率)从价消费税,+,从量消费税,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十成本利润率),+,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税率),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9,),注意:,a.,当视同销售货物只征增值税,不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成本,(,成本利润率,),;,注:成本利润率为,10,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10,),b.,当视同销售货物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从量消费税,)(,消费税税率,),;,注:成本利润率按消费税税法规定。,(七)含税销售额的换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47、1+,税率),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11,),3,销售额的确认时间,(1),直接收款:,收到销售额或凭证的当天;先开票的为开票的当天。,(2),预收货款:,货物发出当天;跨年的,为收款或合同约定的当天。,(3),赊销、分期收款:,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4),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发出货物并办妥手续当天,(5),委托代销:,在,180,日内,先收到代销清单或货款其中之一,确认销售实现,;在,180,日满,代销清单、货款未到,以期满当天确认,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12,),(6),提供劳务:,收取销售额或凭据当天,(7),视同销售:,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同,(5),“,委托代销,
48、销售代销货物:因销货方式不同而异,参照前述,(1)-(4),3-8,种行为:货物移送当天,(8),进口货物:,报关进口当天,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13,),(二)当期进项税额,1,、进项税额要抵扣必须具备的条件,形式要件,-,发票规范,实质要件,-,用途恰当,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14,),(二)当期进项税额,2,、抵扣凭证的要求及抵扣金额的计算,(1),从境内采购的货物,:,取得专用发票,凭票抵扣,(,2),从境外采购的货物,:,取得完税凭证,凭证抵扣,注意:,对纳税人丢失的海关完税凭证,纳税人应当凭海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15
49、3),购进的免税农产品,-,抵扣凭证,:,收购凭证,购进一般农产品的抵扣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13%,(扣除率),收购烟叶的抵扣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13%,其中:烟叶税,=,收购金额,20%,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16,),(,4,)购销货物中支付的运费,-,抵扣凭证:运费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运费,+,建设基金),7%,特别提示:,不含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17,),3.,进项抵扣时限规定,(1),增值税专用发票:,180,天内认证抵扣(自,2010,
50、年,1,月,1,日起),(2),海关完税凭证:,先比对后抵扣的:,180,天内申请比对抵扣,其他:,180,天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180,天内认证抵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180,天内认证抵扣。,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18,),4.,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1),购进货物用于免税项目,(2),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3),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4),购进货物(含相应劳务)发生非正常损失,(5),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耗用的购进货物,(6),未取得、未保管好或内容违规的发票,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