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代理协议书甲方(代理人):(行为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乙方(委托人):(行为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鉴于委托人对其所拥有的商标权享有管理和使用的权利,为了有效保护和维护委托人的商标权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内容1. 委托人委托甲方作为其商标的代理人,在委托人指示下,代表委托人进行商标的注册、续展、变更、转让及其他相关事务;2. 甲方承诺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商标代理服务,认真履行其代理义务,确保委托人的权益;3.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具体商标名称)。二、代理费用1. 甲方代理委托人的商标事务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2. 甲方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提供
2、相关收费清单或费用预估,并与委托人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进行相应的商标代理工作。三、义务和权利1. 甲方应当保证委托人的商标申请、转让等事务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并积极、高效地履行其代理职责;2. 甲方应当妥善保管委托人的商标资料和文件,对其进行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3. 委托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商标注册和维权相关资料,并及时告知甲方商标权益的变动情况;4. 对于因甲方的工作失误或疏忽造成的委托人损失,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协议的期限和终止1. 协议的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注明有效期限);2. 终止: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续签协议,则视为协议自动终止;3. 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五、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与争议解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协议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代理人): 乙方(委托人):签名: 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