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术交流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就学术交流事宜达成一致: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鉴于甲方及乙方均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之行为人,根据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愿意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等原则,本着友好互助原则,为促进学术研究和交流,进一步提高双方学术水平,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和原则1.1 本协议的目的是建立双方之间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推动学术研究、教育培训、学术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合作。1.2 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
2、、互相尊重、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活动,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术道德规范。第二条 交流形式与内容2.1 交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学术会议、研究合作、学者访问、学术讲座等。2.2 交流内容应涵盖双方共同关注的学术领域,探讨学科发展、研究成果、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等相关内容。第三条 知识产权保护3.1 双方应尊重彼此的知识产权,禁止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盗版、剽窃或未经授权的知识产权行为。3.2 双方在学术交流活动中产生的研究成果应遵循相关学术规范和政策,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公正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应对在学术交流过程中获悉的对方机密信息予以保密,
3、并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事先取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4.2 双方应妥善保管与学术交流有关的文献、资料和信息,并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滥用、篡改或伪造相关内容。第五条 协议的终止和解除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5.2 如因任何原因需终止或解除本协议,任一方应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2 若协商不成,争议应提交至双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方可生效。7.2 本协议的附件与补充协议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3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