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承兑汇票协议书鉴于甲方(后称承兑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实力,愿意为乙方(后称出票人)所开具的汇票提供承兑服务,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承兑人的义务1. 承兑人确认并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按照出票人要求,对出票人开具的金融承兑汇票予以承兑。2. 承兑人应按照汇票上所载金额和到期日,履行承兑义务,并按照汇票规定的地点进行付款。3. 若承兑人无法按照汇票规定履行承兑责任,承兑人应依法向出票人进行相应赔偿。第二条 出票人的义务1. 出票人应确保所开具的金融承兑汇票内容真实、准确,并保证资金的充足与可支付性。2. 出票人应在汇票到期前向承兑人支付汇票金额。3. 若出票人未能按时足额偿还
2、汇票金额,承兑人有权向出票人追偿,并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第三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2. 若因履行本协议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指定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第四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承兑人和出票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汇票到期日止。本协议的签订是双方自愿,并根据自身意愿,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协商达成的。双方为了彼此的合法权益,各自充分了解和理解本协议的条款和约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双方确认本协议的内容真实、准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出票人(盖章/签字): 日期: 承兑人(盖章/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