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川县召开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计划工作联系会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文件精神。近日,青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集教科、质检、食药、疾控等部门负责在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计划工作联系会议。
会上,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 54号)文件精神。中央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针对学生营养餐食谱和食品如何采购配送等问题,各参会单位负责人分别发言提
2、出诸多好的建议。
会议决定:一是提高认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要求教科局结合青川县实际,制定好《青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报政府批准执行。二是认真做好各项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资金监督管理和使用。做到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受助学生人数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食品严格安正规程序公开招标采购。三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让在校学生真正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四是加强学生食堂管理,制定好中小学食堂供餐规范要求,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科学制定营养食谱。严格食品供应准入,确保食品安全。确保补助资金严格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严禁直接发放给学生和家长。
食安办:吴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