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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是否有继承继父母的财产的权利.doc

1、继子女是否有继承继父母的财产的权利 在这个飞速变化的世界,一切的发展都很迅速,婚姻也一样,对现代人而言,离婚已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了。父母带着孩子各自再婚的也是很常见了,组合家庭也越来越成为现主流家庭之一的了。所以关于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财产是否有继承的权利?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财产的份额是多少,是否享有与继父母亲生子女同等的份额?下面我们就来一一探讨这两个问题。 要知道继子女是否有继承继父母的财产的权利首先要知道婚姻继承法中子女和父母相关权利,义务的规定。根据我国《继承法》第 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 配偶、子女、父母,并明确《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

2、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37条规定,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抚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而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不同与其他父母与子女关系,它是由于父或母再婚。然而根据我国法律,仅仅凭借生父母再婚这一事实,并不必然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产生法律上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只有在继父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他们之间才具有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或者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他们之间才能适用《婚姻法》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婚姻法》第二十七条也有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3、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必须形成扶养关系或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但何为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又有哪几种关系呢?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又是怎么样定位的呢? 法律意义上的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法》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

4、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所以只要是和继父母一起生活,且有生活,教育方面费用的支出就可认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一定得扶养关系,则继子女就应对继父母的财产有一定得继承权。 了解了如何判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有扶养关系后,以及知道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财产有继承的权利,那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其他关系将如何定位他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那时继子女是否对继父母的财产有继承的权利?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三种关系:名分型即未形成法律抚育关系;收养型;形成法律扶养关系的共同生活型。 1. 名分型即未形成法律抚育关系,生父(母)与继母

5、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可以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用,没有受继父或继母的抚养教育,也没有对继父或继母尽赡养义务,此类继父母子女关系为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这种形式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而言,其并没有形成养父母养子女关系,而且也不具有扶养关系,只是因为父母。一方再婚而形成了名分上的父母子女关 系,所以这种继子女没有继承继父母财产的权利,只有继承其亲生父母财产的权利。 2. 收养型,即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已正式收养该子女为其养子女,同时,该子女与共同生活的生母(父)一方,仍为直系血亲关系,而不与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生父 (母)一方的权利义务则随之消灭。就收养型而

6、言,继父母子女之间已经按照《收养法》的规定,形成了养父母子女的关系,因此他们之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适用《收养法》的规定。而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适用子女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所以此种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继子女也能对继父母的财产享有继承的权利。即被收养后的继子女即使在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继子女也适用未自然解除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对继父母的财产。 3.形成法律扶养关系的共同生活型。   生父(母)或继母(父)再婚时,继子女尚未成年,他们随生父(母)一方与继母(父) 共同 生活时,继母(父)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这就是前面所说的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及父母的财产

7、有继承的权利。 我们已经知道了继子女享有对继父母的财产继承的权利有两种情况:一是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二是继父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他们之间形成了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而不是单纯的姻亲关系。那这两种情况下的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财产的份额是多少,是否享有与继父母亲生子女同等的份额呢? 根据《婚姻法》规定知道不论是继子女还是继父母的亲生子女对继父母的财产继承都应考虑到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继子女对继父母的婚前财产没有继承的权利,只可以继承其生父(母)的财产。根据《继承法》第十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遗产继承也适用该法。由该条知道:配偶,子女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财产继承适用子女对父母财产继承,但是继子女只能在继父母和其生母父的婚后财产里享有同婚生子女对其父母财产继承的同等权利。所以继子女财产继承份额包括继父(母)与其生母(父)婚后财产按比例分配所得以及享有对自己生母那部分的财产的继承。 对于继子女对继父母财产的继承问题,我只是挖掘了他的冰山一角,我相信对这个问题的探讨与研究还要继续坚持下去,因为在以后讲究高效的生活中,婚姻也将变为高效婚姻,再婚,继子女,以及再婚后又离婚财产的分配问题将会高频率的出现在我们生活中,所以研究这方面也是非常必要以及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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