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生产知识手册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5月 目 录 1.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 2.安全生产法规定 13 3.安全生产名词解释 16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要求 20 5.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24 6.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26 7.重点行业安全监管 27 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2013年6月6日,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液氨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人
2、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2013年7月18日,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当干部不要当的那么潇洒,要经常临事而惧,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要经常有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情况,当官当的太潇洒,准要出事。 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疼处、痛处,让他们真正痛定思痛、痛改
3、前非,有效防止悲剧重演。造成重大损失,如果责任人照样拿高薪,拿高额奖金,还分红,那是不合理的。 3.2013年9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干部兰辉(安监干部)同志学习 兰辉同志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是用生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干部,是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楷模。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心系群众、为民尽责的公仆情怀,忘我工作、务实进取的敬业精神,克己奉公、敢于担当的崇高品格,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更好发挥表率作用,不断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4.2013年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专程来到青岛,就青
4、岛黄岛经济开发区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泄漏引发重大爆燃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这次事故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否则就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吸取教训,注重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企业都要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招商引资、上项目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责任重于泰山。要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
5、系,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油气管网这样的隐蔽致灾隐患。要加大隐患整改整治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折不扣
6、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要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各地区和各行业领域要深刻吸取安全事故带来的教训,强化安全责任,改进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 5.2014年4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6.2014年8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江苏苏州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江苏省和有关方面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做好遇难者亲属
7、的安抚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人责任,汲取血的教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正值盛夏,要切实消除各种易燃易爆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2015年5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河南省鲁山县城西琴台办事处三里河村的一个老年康复中心发生特大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牢牢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隐患,防微杜渐,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2015年5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调研视察岙山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时强调 基地要严格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问题处置能力。 9.2015年
8、5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上强调 公共安全是社会安定、社会秩序良好的重要体现,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来认识,扎实做好公共安全工作,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 维护公共安全,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公共安全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要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加强安全公益宣传,健全公共安全社会心理干预体系,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情绪,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维护公共安全。 10.
9、2015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时强调 要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的道理,着力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公共安全水平。 11.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8月13日,习近平做出重要指示 天津市要组织强有力力量,全力救治伤员,搜救失踪人员;尽快控制消除火情,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做好遇难人员亲属和伤者安抚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稳定社会情绪;注意科学施救,切实保护救援人员安全。国务院速派工作组前往指导救援和事故处理。各地要汲取此次事故的沉痛教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进行
10、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2015年8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再次作出重要指示 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以及近期一些地方接二连三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再次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突出问题、面临形势严峻。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必须牢牢记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
11、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各生产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3.2015年12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强调 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住安全关、质量关,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各个环节各个领域。 14.2015年1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重特大突发事件,不论是自然灾害还是责任事故,其中都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
12、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法规标准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安全基础薄弱、应急救援能力不强等问题。 一是必须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二是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举一反三,在标准制定、体制机制上认真考虑如何改革和完善。三是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四是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易发重特大
13、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五是必须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针对城市建设、危旧房屋、玻璃幕墙、渣土堆场、尾矿库、燃气管线、地下管廊等重点隐患和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以及游乐、“跨年夜”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坚决做好安全防范,特别是要严防踩踏事故发生。 15.2016年1月4日至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市调研时强调 安全稳定工作连着千家万户,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面对公共安全事故,不能止于追责,还必须梳理背后的共性问题,做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
14、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16.2016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重特大突发事件,不论是自然灾害还是责任事故,其中都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法规标准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安全基础薄弱、应急救援能力不强等问题。 习近平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5点要求。一是必须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二是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举一反三,在标准制定、体制机制上认真考虑如何改革和
15、完善。三是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四是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五是必须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针对城市建设、危旧房屋、玻璃幕墙、渣土堆场、尾矿库、燃气管线、地下管廊等重点隐患和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以及游乐、“跨年夜”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坚决做好安全防范,特别是要严防踩踏事
16、故发生。 17.2016年7月20日,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对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18.2016年10月11日下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关键是要作出制度性安排,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解决好安全生
17、产领域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19.2016年10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016年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江西丰城发电厂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
18、别重大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江西省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国务院要组织各地区各部门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1.201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一艘载有28名中国游客的游艇在马来西亚沙巴州环滩岛附近海域失联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 当前正值新春佳节,走亲访友、外出旅游人数较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应急防范工作,提醒人民群众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
19、的新春佳节。 22.2017年2月17日上午,习近平在京主持召开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努力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法规定 1.安全生产法: 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
20、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实施: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共7章1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 2.安全生产: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3.安全责任要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4.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5.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 (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2)建立完善安全生
21、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3)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4)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5)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7)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8)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6.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主体,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
22、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8.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名词解释 1.红线意识: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2.各级政府“三个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23、负面清单。 3.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4.危险源: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相关病症、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组合的根源或状态。事故隐患一定是危险源,危险源不一定是事故隐患。 5.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6.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是指运用定量或定性的方法,对建设项目或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职业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四个方面。 7.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
24、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8.应急救援预案:指事先制定的关于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以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 9.有限空间: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10.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1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
25、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12.安全生产“五要素”: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 13.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工人进行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 14.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15.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16.安全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生产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7.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 18.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
26、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19.安全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20.安全生产标准化: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21.安全生产“三超”:超人员、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 22.安全生产“三违”:违章指挥、违章
27、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23.安全生产“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 24.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25.“四级”监管网格:省、市、县和乡镇。 26.五级五覆盖:省、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全覆盖。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要求 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七个方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28、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大力强化安全监管法治建设;严格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制度措施;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1.重点行业“四个准入”:严格规划准入、严格规模准入、严格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严格人流密度准入。 2.安全生产“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安全生产四严双查:严格执行规
29、章和制度、严格排查各种隐患、严格整改隐患、严格进行验收。严肃事故调查,严格责任追查。 4.监管执法“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5.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五落实”、隐患整改五到位“五到位”: “五落实”: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
30、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五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6.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7.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九打九治”: (一)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以采代探、私挖滥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 (二)打击矿山企业非法使用氰化物、火工品行为,整治氰化物、火工品购买、保管、运送、领用不规范问题(安监局牵头组织)。 (三)打击破坏损害油气长输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
31、乱挖乱钻问题(发改委牵头组织)。 (四)打击破坏损害城市燃气管网行为,整治管道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占压、老化、超期服役、市政施工人为破坏问题(城建委牵头组织)。 (五)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城建委牵头组织)。 (六)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组织)。 (七)打击客车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组织)。 (八)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
32、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公安局牵头组织)。 (九)打击粉尘场所、危险化学品和涉氨制冷企业“三违”行为,整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现场管理混乱、潜在风险较多等问题(安监局牵头组织)。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事故等级划分: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
33、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4.事故调查“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
34、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5.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系统报送时间:事故发生地旗区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做好记录,并在24小时内通过“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上报;事故发生7日内,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火灾、道路交通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及时补报伤亡人员变化情况。 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2017年是全国第16个安全生产月 1.2017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3.全国安全
35、生产宣传咨询日:每年6月16日。 4.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 重点行业安全监管 煤矿行业 1.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 2.“一通三防”:通风,防治瓦斯、防灭火、防治煤尘。 3.井下自救“五字原则”:灭、护、撤、躲、报。 4.煤矿“五大自然灾害”:顶板、瓦斯、水、火、煤尘。 5.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15个方面: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2)瓦斯超限作业;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6)有严重
36、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7)超层越界开采;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10)使用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11)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
37、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5)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6.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 (1)必须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 (2)必须完善瓦斯防治责任制。煤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确保瓦斯防治机构、人员、计划、措施、资金五落实。 (3)必须严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矿对鉴定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鉴定单位对鉴定结果负责。突出矿井必须测定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和抽采半径等基础参数,试验考察确定突出敏感指标和临界值。 (4)必须制定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做到先抽后掘、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确保抽掘采平衡。 (5)高
38、瓦斯和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业化瓦斯防治队伍。通风系统调整、突出煤层揭煤、火区密闭和启封时,矿领导必须现场指挥。 (6)必须建立通风瓦斯分析制度,发现风流和瓦斯异常变化,必须排查隐患、采取措施。 (7)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新建突出矿井必须进行地面钻井预抽,做到先抽后建。必须落实以地面钻井预抽、保护层开采、岩巷穿层钻孔预抽为主的区域治理措施。 (8)必须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可靠,其显示和控制终端必须设在矿调度室,并与上级公司或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部门联网。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停产整改。 (9)必须通风可靠、风量充足。通风或抽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必须降低产量、核减生
39、产能力。 (10)必须严格执行爆破管理、电气设备管理和防灭火管理制度,防范爆破、电气失爆和煤层自燃等引发瓦斯煤尘爆炸。 非煤矿山行业 7.非煤矿山企业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 8.地下矿山“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 9.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跑车、冒顶坍塌、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重大海损。 危险化学品行业 10.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
40、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11.重大危险源: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1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确定的可以用于制毒的非药品类主要原料和化学配剂。 13.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4.危险化学品“八大特殊作业”: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 15.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
41、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要素的核心技术要求。 16.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17.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1)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2)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3)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4)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 (5)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 (6)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
42、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7)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8)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9)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10)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烟花爆竹行业 18.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三库四防”: “三超一改”:超范围生产、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 “三库四防”:成品库、中转库、原材料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 19.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系统:由公安部、安监总局联合部署的一个加强烟花爆竹行业生产、储藏、运输、销售、批发、零售、燃放监管的信
43、息系统。 20.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1)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2)必须确保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备。 (3)必须确保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满足生产安全需要。 (4)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5)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和危险工序持证上岗。 (6)严禁转包分包、委托加工和违规使用氯酸钾。 (7)严禁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 (8)严禁高温、雷雨天气生产作业。 (9)严禁违规检维修作业和边施工边生产。 (10)严禁串岗和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21.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 (1)关闭存在“下
44、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 (2)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 (3)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4)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 (5)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2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 (1)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 (2)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 (3)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4)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 (5)严禁储存超量、
45、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 (6)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冶金综合行业 23.工贸企业行业分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 24.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1)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深基坑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25.粉尘爆炸的条件一般有三个: (1)可燃性粉尘以适当的浓度在空气中
46、悬浮,形成人们常说的粉尘云; (2)有充足的空气和氧化剂; (3)有火源或者强烈振动与摩擦。 26.爆炸性粉尘: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27.氨的危险特性:属于有毒气体,具有腐蚀性,易挥发;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道路交通领域 28.“两客一危”: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29.“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 30.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 (1)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
47、关; (2)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 (3)严把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 (4)搞好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 31.“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 (1)三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 (2)六不出站:超员客车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不出站、乘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签字不出站、驾驶员资质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客车不出站。 32.“五不”、“两确保”内容: (1)不超速:严格按照道路限速要求行驶。 (2)不超员:车辆乘员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3)不疲劳驾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
48、4)不接打手机:在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 (5)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做到车辆运行时时在线。 (6)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全程按要求佩戴使用。 (7)确保乘客生命安全,为旅途平安保驾护航。 建筑施工领域 33.建筑业的五类常发事故: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 34.建筑工地特殊工种种类: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机司机信号工、起重机安拆工。 35.建筑工地“三宝四口五临边”: “三宝”是建筑工人的三件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防护即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 “五临边”防护即在建工程的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 36.建筑工地围挡高度标准:建筑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城市中心区施工围挡不低于2.5米。 消防领域 37.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38.消防安全“四能力”: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校园安全 “三见警”:为确保幼儿及中小学生在上学、放学人流高峰时段的安全,我市实行幼儿园和校园周边“见警灯、见警车、见警察”,暨校园周边有警灯闪烁,有执勤民警护校,有警察在周边巡逻,从预防、整治、管理、打击等多方面入手,全力强化幼儿园和校园安保工作。 — 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