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MT无损检测 通用工艺守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12.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2.1.1本工艺规定了磁粉检测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所用设备、器材、检测技术和质量分级等。 12.1.2本工艺依据JB/T 4730-2005的要求编写。适用于铁磁性材料制作的压力容器焊接接头及板材坡口面的表面和近表面缺陷的检测,并满足《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GB150《钢制压力容器》的要求。 12.1.3不适用于磁性材料与非磁性材料
2、焊接部位的检测,也不适用于非磁性材料制作的压力容器。 12.1.4本工艺适用于非荧光、湿式连续磁化技术。 12.1.5磁粉检测工艺卡是磁粉检测通用工艺的补充。由MTⅡ级人员按图样、通用工艺、检测委托单要求编写。其参数规定的更具体。 12.2.引用标准 JB/T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GB l50 《钢制压力容器》 12.3.检测人员 12.3.1无损检测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取得资格证书,不同无损检测方法的各技术等级人员,只能从事与该等级相应的工作并负相应的技术责任。
3、12.3.2检测人员应每年检查一次视力,校正视力不小于1.0,且不得有色盲、色弱。 12.4 设备、器材 12.4.1磁化设备 产地 型号 结构形式 电流货提升力 磁化方法 山东济宁 CDX-Ⅰ 便携式 AC、提升力≥45N 角接头磁轭磁化 12.4.2磁化设备的校验 12.4.2.1电流表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至少每半年校验一次。 12.4.2.2提升力的校验:每半年应校验一次,长期停用在首次使用前应校验。电磁轭磁极间距为200mm时,交流电至少应有45N的提升力。 12.4.3灵敏度试片 12.4.3.1 A1型灵敏度试片 A1型灵敏度试片
4、用于被检工件表面有效磁场强度和方向、有效检测区以及磁化方法是否正确的测定,只能用于连续法。对于压力容器应达到A1—30/100中等灵敏度的要求。 12.4.3.2灵敏度试片的使用方法 A1型灵敏度试片在使用前,除去试片上面的防锈油,将试片清洗干净,用胶带低将试片贴在焊缝边缘或坡口处平整的表面上,要完全密合,无槽面朝外且胶带纸不得盖住刻槽部位。试验时边磁化边施加磁悬液,以人工缺陷清晰显示为准。 12.4.4磁粉、磁悬液 12.4.4.1 磁粉:黑色磁粉、Fe304或黑色磁膏。湿法磁粉的平均粒度为2~10 μm。 12.4.4.2磁悬液: a.采用水基载液,在水
5、基载液中应添加润湿剂、防锈剂、消泡剂。 b.磁悬液的配制浓度:非荧光磁悬液浓度为10~25g/L。 c.磁悬液的使用浓度:非荧光磁悬液浓度为1.2~2.4mL/100mL。 12.4. 4.3磁悬液的施加方法,应使用磁悬液喷壶或其它有效的方法。 12.4.4.4水断试验 在使用水磁悬液时,应做水断试验,其方法为:将水磁悬液施加在工件表面,停浇磁悬液后,如果工件表面磁悬液的薄膜是连续不断的,在整个工件表面连成一片,说明润湿性能良好;如果工件表面的磁悬液薄膜断开,工件有裸露表面,即水断表面,说明润湿剂不足,此时应添加润湿剂,使之达到完全润湿。 12.5 磁化技术 12
6、5.1 磁化方法 压力容器需作磁粉检测的部位有对接接头、角接接头,管对接接头等。 磁轭法(角磁粉检测仪) : 采用交流湿式连续法,对同一部位在两个垂直方向上磁化2次,检测C、D类焊接接头,管对接接头。 12.5.2磁场强度 磁轭法(角磁粉检测仪): 磁场强度应根据提升力或A型灵敏度试片来确定,以人工缺陷清晰显示为准。 12.6 检测程序及要求 磁粉检测程序如下: 1、 预处理 2、 磁化 3、 施加磁悬液 4、 磁痕的观察与记录 5、 缺陷评级 6、 后处理 12.6.1检测表面的制备 12.6.1.1被检测表面凹凸不平,应进行磨削加工。
7、 12.6.1.2被检焊接接头两侧各100mm范围内不得有松散的锈蚀、氧化皮、飞溅、油污,表面粗糙度不大于Ra≤l2.5 um。 12.6.2检测时机 设备组装成形后,内部缺陷返修合格。对有延迟裂纹倾向的材料,应在焊后24h之后进行。 12.6.3磁化方法的选用 磁化方法按12.5.1条进行选择。 12.6.4磁场强度的确定 磁场强度按5.2条来确定。 12.6.5磁化方式,磁化时间 12.6.5.1磁轭法(角磁粉检测仪)、 采用连续磁化法,通电磁化的同时在被检部位施加水磁悬液。持续磁化时间为1~3S,为保证磁化效果至少反复磁化二次,停施磁悬液
8、至少lS后方可停止磁化。 12.6.6磁化方向 对于磁化方法,被检工件的每一被检区至少进行两次独立的检测,且两次检测的磁场方向应大致相互垂直。 12.6.7磁化的有效范围 磁轭磁化的间距应控制在75~200mm范围内,检测的有效区域为两极中心连线两侧各50mm的范围内,磁化区域每次应有15mm的重叠。 12.6.8检测评定、记录完成后应将工件表面上的剩余磁粉清除掉。 12.7 复验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复验。 a.检测结束时,用灵敏度试片验证检测灵敏度不符合要求。 b.发现检测过程中操作方法有误。 c.供、需双方有争议或认为有其它
9、需要时。 d.经返修后的部位。 12.8 磁痕的评定及质量分级 12.8.1磁痕的评定 12.8.1.1长宽比大于3的缺陷磁痕按线性缺陷处理;长宽比小于等于3的缺陷磁痕,按圆形缺陷处理。 12.8.1.2 缺陷磁痕的长轴方向与工件轴线或焊缝中心线的夹角大于等于30°时,作为横向缺陷处理,其它按纵向缺陷处理。 12.8.1.3两个或两个以上缺陷磁痕在同一直线上且间距小于等于2mm时,按一条缺陷处理,其长度为两缺陷磁痕之和加间距。 12.8.1.4长度小于0.5mm的缺陷磁痕不计。 12.8.1.5工件表面被检处可见光照度应不小于500Lx。 12.8.1.6必要时
10、可用2~10倍放大镜进行观察。 12.8.1.7当磁痕难辩真伪或有争议时可进行复验。 12.8.2 缺陷等级评定 12.8.2.1下列缺陷磁痕不允许存在: a.任何裂纹和白点; b.任何横向缺陷磁痕; c.焊缝及紧固件上任何大于1.5mm的线性缺陷磁痕; d. 个尺寸大于等于4mm的圆形缺陷磁痕。 12.8.2.2缺陷磁痕累计长度的评定按表1。 表-1 焊接接头的磁粉检测质量分级 等级 线性缺陷磁痕 圆形缺陷磁痕 (评定框尺寸为35mm×100mm) Ⅰ 不允许 D≤1.5,且在评定框内不大于1个 Ⅱ 不允许 D≤3.0,且在评定框内不大于2个
11、 Ⅲ L≤3.0 D≤4.5,且在评定框内不大于4个 Ⅳ 大于Ⅲ级 注:L表示线性缺陷磁痕长度、mm;d表示圆形缺陷磁痕长径、mm。 12.8. 2. 3综合评级 在圆形缺陷评定区内同时存在多种缺陷时,应进行综合评级。对各类缺陷分别评定级别,取质量级别最低的级别,做为综合评级的级别。当各类缺陷的级别相同时则降低一级作为综合评级的级别。 12.8. 2. 4缺陷磁痕的显示记录 缺陷磁痕的显示记录用可剥性塑料薄膜的方式记录并用草图标示。 12.9 记录、报告和资料保管 12.9.1记录 由MTⅡ级人员填写,检测部位按展开图的要求绘制在记录表格内。 12.9.2报告 由MTII级人员填写,另一名MTII级人员复核。经检测责任师审查后报出。 12.9.3资料保管 存档资料应包括:检测委托单、工艺卡、原始记录、检测报告、返修通知单、合格通知单。检测资料由档案室保管,保存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