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难题亟待解决
城乡低保工作是一项群众拥护的民生工程,但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仍有一些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低保对象监管制度不健全,对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化分不清楚,造成了不能及时掌控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变化情况,形成了低保待遇的常规化、工资化、终身化的现象,造成了一些不应该享受低保待遇对象仍享受低保待遇。
二、基层低保主管部门办公条件差、经费不足,影响了服务网络和工作程序。工作靠突击,难以实现便民化、规范化和集约化,更难以支持动态管
2、理所需基础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处理,难免出现救助对象的遗漏现象,造成了一些应享受低保待遇的未享受到低保待遇。
三、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技术落后,城乡低保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和联系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运转高效、协调有序、机制健全的工作平台支撑,从目前低保工作的开展来看,仍然采取比较原始的工作方法。
四、低保对象信息失灵,城市低保对象居住较分散,农村低保对象居住较偏远,且交通不便,对低保对象的非正规收入、隐性收入很难掌握,原有财力、物力显然不能适应现有工作需要,严重制约了低保工作的开展。
五、家庭收入难以核实,对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或者
3、隐性收入难以量化和认定。农村居民收入中农作物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城镇居民由于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多元化,以及我国传统的现金支付习惯,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造成对隐性就业、隐性收入难以核实。
六、家庭成员难以界定,我国现有法律制度明文规定,子女及(外)孙子女有赡养其父母、祖(外)父母的义务,但在现行风俗中,特别是农村,往往只把儿子作为赡养义务人,把有赡养能力的女儿(特别是出嫁)、(外)孙子女这类人员不计算为赡养义务人,采取人户分离的办法,把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有意分开来申请低保,把法律规定应该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影响其效用的发挥,因此,必须加速低保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操作规范化、提高基层工作者素质、完善社会保障的财政支持系统,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把深入民心的民生工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