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 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审批单 机 构 名 称 原证书编号 / 有效日期 / 评审类型 □首次 □复查 □扩项 □监督 □其他 评审通知编号 审核中心提交评审材料 1. 资质认定材料流转跟踪单; 2. 资质认定受理通知书; 3. 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通知; 4. 资质认定申请书和随申请书提交的附件1套; 5.资质认定评审报告1份; 6.
2、现场试验的检测报告(每一类别1份); 7. 整改报告(含相应见证材料)1份; 8.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2份; 9.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有关记录(公正性声明□、日程表□、签到表□、现场考核试验项目计划表□、座谈会议记录表□、现场评审记录表□、抽查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情况记录表□、检测能力不予确认项目一览表□、参加能力验证一览表□、参加实验室间比对一览表□、异常情况说明表□); 10. 光盘2张(内容包括申请时提交的全部资料、评审报告、证书附表及整改材料)。 以上评审材料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评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核中心
3、对评审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建议区局审核批准。 审核中心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 □ □ □ □□ □ 监督处 审 核 年 月 日 领 导 批 准 年 月 日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编
4、制 附件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单 机 构 名 称 原证书编号 有效日期 评审类型 1.计量认证: 2.计量认证/授权: 3.计量认证/验收: □首次 □复查 □扩项 □监督 □其他 □首次 □复查 □扩项 □监督 □其他 □首次 □复查 □扩项 □监督 □其他 评审通知编号 审核中心提交评审材料 5. 资质认定材料流转跟踪单; 6. 资质认定受理通知书; 7. 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通知; 8. 资质认定申请书和随申请书提交的附件1套;
5、 5.资质认定评审报告1份; 6.现场试验的检测报告(每一大类别1份); 7. 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整改报告(含相应见证材料)1份; 8.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2份; 9.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有关记录(公正性声明□、日程表□、签到表□、现场考核试验项目计划表□、现场评审记录表□、抽查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情况记录表□、检测能力不予确认项目一览表□、参加能力验证一览表□、
6、参加实验室间比对一览表□、异常情况说明表□); 10.光盘2张(内容包括申请时提交的全部资料、评审报告、证书附表及整改材料)。 以上评审材料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评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核中心对评审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建议区局审核批准。 审核中心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 □ □ □ □ □ □ 认监处 审 核 年 月 日 领 导 批
7、准 年 月 日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附件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材料流转跟踪单 流水号: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申请类别及证书状况 材料接收人(政务大厅) 接收时间 补正材料接收人(政务大厅) 接收时间 序号 材料流转 日 期 处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 说 明 1. 1 审核意见(补正) 政务大厅审核人填写 审核意见(受理)
8、 政务大厅审核人填写 2. 政务大厅负责人意见 政务大厅负责人填写 3. 审核中心接收材料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4. 制定评审计划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5. 组长提交评审材料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6. 审核意见(汇总材料)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7. 审核中心负责人审批意见 审核中心负责人填写 8. 认监处审批意见 认监处领导填写 9. 分管领导批准 审核中心打证人员代填写 10. 打印证书 审核中心打证人员填写 11. 证
9、书移交政务大厅 审核中心打证人员填写 12. 材料归档 审核中心档案管理人填写 注:该流转跟踪单第一次填写由政务大厅材料接收人负责完成,且与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一并交审核中心。 附件4 产品生产许可材料流转跟踪单(盟市受理) 流水号: 企业名称 受理单位 产品名称 申请单元 序号 材料流转 日期 处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 说明 1 审核中心接收材料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10、2 审核中心经办人审核意见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3 存在问题材料整改反馈后经办人审核意见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4 审核中心负责人审批意见 审核中心负责人填写 5 监督处经办人 审核意见 监督处经办人填写 6 监督处负责人 审批意见 监督处负责人填写 7 分管领导批准 审核中心打证人员代填写 8 打印证书 审核中心打证人员填写 9 证书移交服务大厅 审核中心打证人员填写 10 材料归档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注:该 流 转 跟 踪 单
11、 第 一 次 填 写 由 审 核 中 心 经 办 人 负 责 完 成。 附件5 产品生产许可材料流转跟踪单(省级受理) 流水号: 产品名称 申请类别 企业名称 材料接收人(政务大厅) 接收时间 补正材料接收人(政务大厅) 接收时间 序号 材料流转 日 期 处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 说 明 13. 1 审核意见(补正) 政务大厅审核人填写 审核意见(受理) 政务大厅审核人填写 14. 政务大厅负责人意见 政务大厅负责人填写 15. 审核中心接收材料 (包括国家核查产品)
12、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16. 转报国家审查部 (国家核查产品专用)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17. 制定现场核查计划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18. 组长提交核查材料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19. 审核意见(汇总材料)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20. 审核中心负责人审批意见 审核中心负责人填写 21. 监督处经办人审核意见 监督处经办人填写 22. 监督处负责人审批意见 监督处负责人填写 23. 分管领导批准 审核中心打证人员代填写 24. 打印
13、证书 审核中心打证人员填写 25. 证书移交政务大厅 审核中心打证人员填写 26. 材料上报国家 (国家发证产品专用)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27. 材料归档 审核中心档案管理人填写 注:该流转跟踪单第一次填写由政务大厅材料接收人负责完成,且与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一并交审核中心。 附件6 产品生产许可盟市受理材料存在问题反馈单 局: 你单位上报的 单位许可材料存在如下问题: 1.
14、 2. 3. 4. 上述问题请按照相关细则要求完成补
15、正,并于 年 月 日前将补正材料反馈审核中心,超过时限需作出书面说明。 反馈单盟市(或企业)接收人: 审核中心经办人: 内蒙古质监局审核中心 年 月 日 附件7 计量类许可材料流转跟踪单 流水号: 机构名称 申请类别及证书状况 材料接收人(政务大厅) 接收时间 补正材料接收人(政务大厅) 接收时间 序号 材料流转 日 期 处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 说 明 28. 1 审核意见(补正
16、 政务大厅审核人填写 审核意见(受理) 政务大厅审核人填写 29. 政务大厅负责人意见 政务大厅负责人填写 30. 审核中心接收材料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31. 制定评审计划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32. 组长提交评审材料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33. 审核意见(汇总材料)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34. 审核中心负责人审批意见 审核中心负责人填写 35. 计量处经办人审核意见 计量处经办人填写 36. 计量处审批意见 计量处领
17、导填写 37. 分管领导批准 审核中心打证人员代填写 38. 打印证书 审核中心打证人员填写 39. 证书移交政务大厅 审核中心打证人员填写 40. 材料归档 审核中心档案管理人填写 注:该流转跟踪单第一次填写由政务大厅材料接收人负责完成,且与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一并交审核中心。 附件8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批单 企 业 名 称 原证书编号 有效日期 评审类型 □首次 □复查 □增项 □变更 □其他 鉴定评审机构名称 提
18、交评审报告时间 审核中心提交评审材料 1.申请书和随申请书提交的附件材料; 2.受理通知书; 3.鉴定评审机构发出的现场评审通知; 4.鉴定评审机构出具的鉴定评审报告; 5.鉴定评审机构现场评审组发现企业存在需整改问题的整改报告及见证材料。 以上评审材料符合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经对评审报告等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核,建议区局审核批准。 审核中心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 □
19、 特设局 审 核 年 月 日 领 导 批 准 年 月 日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附件9 特种设备许可材料流转跟踪单 流水号: 企业名称 申请类别及证书状况 材料接收人(政务大厅) 接收时间 补正材料接收人(政务大厅)
20、 接收时间 序号 材料流转 日 期 处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 说 明 41. 1 审核意见(补正) 政务大厅负责人填写 审核意见(受理) 政务大厅负责人填写 42. 政务大厅负责人意见 政务大厅负责人填写 43. 审核中心或评审机构接收已受理的申请材料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44. 审核中心收到鉴定评审机构的评审通知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45. 审核中心派出现场评审的监督员 监督员: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46. 审核中心收到鉴定评审机构的评审材料 审核中
21、心经办人填写 47. 审核意见(汇总材料) 审核中心经办人填写 48. 审核中心负责人审批 意见 审核中心负责人填写 49. 特设局审批意见 特设局领导填写 50. 分管领导批准 审核中心打证人员代填写 51. 打印证书 审核中心打证人员填写 52. 证书移交政务大厅 审核中心打证人员填写 53. 材料归档 审核中心档案管理人填写 注:该流转跟踪单第一次填写由政务大厅材料接收人负责完成,且与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一并交审核中心。 附件10 行政许可申请书
22、 行政许可申请人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住址: 邮编: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23、 住址: 电话: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行政许可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24、
25、 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行政许可申请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11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26、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行政许可 申 请 人 申请人: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27、行政许可 受理机关 承办人: 年 月 日 — 52 — 附件12 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 内质监许补告字〔 〕 号 : 你( 单 位 )于 年 月 日 提 出 的 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需要补正下列材料: 序号 材料
28、名称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补正上述材料,本行政许可申请自行政许可机关收到补正材料之日受理。 行政许可申请人: 年 月 日 (公 章) 年
29、 月 日 附件13 行政许可准予(不予)受理审批表 申 请 人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 话 住 址 邮 编 行政许可 申请事项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审 查 情 况 承办人 意 见 年 月 日 承办机构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14 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内质监许受字〔 〕 号 : 你(单位)于
30、 年 月 日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初步审查,符合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条件,决定自 年 月 日起受理。 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行政许可申请人: 年 月 日 (印 章)
31、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0471-3255843 本决定书一式四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送审核中心,一份送盟市局,一份政务大厅存档。 附件15 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内质监许不受字〔 〕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收悉
32、本机关在审查中发现: 审查情况及不予受理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该事 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决定不予受理。请你(单位)向 提出申请。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许可申请人: 年 月 日
33、 (印 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0471-3255843 附件16 陈 述(申 辩)告 知 书 内质监许陈告字〔 〕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进行陈述和申辩。如要求进行陈述和申辩,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逾期视
34、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 电 话: 被告知人: 年 月 日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17 陈 述(申 辩) 笔 录 陈述(申辩)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35、 分 陈述(申辩)地点: 陈述(申辩)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电话: 住址: 邮编: 与本行政许可的关系: 记录人: 工作单位:
36、 陈述(申辩)的目的: 陈述(申辩)的事实和理由:
37、 应注明:“陈述(申辩)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 陈述(申辩)人签字: 年 月 日
38、 记录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 页 共 页 附件18 听 证 告 知 书 内质监许听告字〔 〕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和《……法》
39、 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被告知人: 年 月 日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19 听 证 申 请 书 听证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40、 电话: 住址: 邮编: 与本行政许可的关系: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电话:
41、 实施行政许可机关: 行政许可内容: 申请听证的目的:
42、 申请听证的事实和理由:
43、 此致
44、 (机关)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20 听 证 通 知 书 内质监许听通字〔 〕 号 : 根据你(单位)
45、 年 月 日提出的听证申请,本机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举行公开听证,请你(单位)准时参加。 听证主持人: 任职部门: 职务: 听证员: 任职部门: 职务: 记录员: 任职部门: 职务: 你(单位)如申请主持人或者听证员回避,可在听证举行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你(单位)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听证,又不事先说明理由,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 电 话
46、 地 址: 被通知人: 年 月 日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21 听 证 公 告 内质监许听公字〔 〕 号 根据 (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本机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就 一事,举行公开听证。 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如申请参加本
47、次听证会,可在 年 月 日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的手续,领取《听证出席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22 听 证 笔 录 听证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听证地点
48、 听证方式: 听证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电话: 住址: 邮编: 委托代理人:
49、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工作单位:
50、 电话: 工作单位: 电话: 行政许可承办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 记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