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2025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能力提升试卷B卷附答案 大题(共15题) 一、某公路隧道工程的招标人于2017年9月11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共5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9月14~18日9:00~16:00在招标人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10月8日14:00为投标截止时间。该5家投标人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人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人A已撤回
2、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共4家投标人投标,并宣读该4家投标人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内容。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参与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D、C、E,故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人B为第一中标人候选
3、人。由于投标人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0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人B于10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因此,从10月16日~11月1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人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人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人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1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2.从所介绍的资料来看,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在哪些方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 【答
4、案】1.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2.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在以下几方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分述如下:(1)招标人应宣读5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其中一家在开标前撤回投标文件,仅开4家投标文件。不应仅宣布4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撤回投标文件的规定的初衷不符。按国际惯例,虽然投标人A在
5、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2)评标委员会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是不对的。按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标过程中不应要求投标人考虑降价问题。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6、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应与中标人就价格进行谈判。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二书面合同,而本案例为33日。 二、某公路建设项目路基的土方工程,
7、工程量(天然密实方)为7990m3,采用8t自卸汽车运土,自卸汽车每一次(装、运输、卸、空回)往返需要30min,时间利用系数为0.85。天然密实方换算成运输时的松方系数为1.2,土方的松方密度为1.6t/m3。 问题: 1.所选8t自卸汽车的台班产量是多少? 2.完成运输天然密实方7990m3所需8t自卸汽车多少台班? 3.如果要求在30天内完成该路基的土方工程,需要自卸汽车多少辆? 【答案】1.每小时正常循环次数:60÷30=2次。 由于土的松散状态密度为1.6t/m3, 则纯工作1h的正常生产率:2次×8t/1.6/1.2=8.33(m3/h)。 时间利用系数为0
8、85,台班产量:8h×0.85×8.33m3/h=56.67(m3/台班)。 2.运输按天然密实方计算,所需自卸汽车台班数:7990m3÷56.67m3/台班=141台班。 3.要求在30天内完成,则需要挖掘机台数:141台班/30天=4.70(台)。 根据计算,挖掘机需4.70台,取整,则应配备5台。 三、某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8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在2018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
9、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没有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1>、在招标投标
10、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4>、投标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作为废标处理?<5>、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应做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答案】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理由: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
11、的组成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C单位因投标书没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要求。4.投标书在下列情况下,可作废标处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无
12、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4)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四、某拟建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6年。建设投资总额3540万元,第一年投入1200万元为自有资金,第二年投入2340万元(其中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建设投资预计形成无形资产540万元,其余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10年,残值率为4%。固定资产余值在项目运营期末收回。无形资产在运营期6年中,均匀摊入成本。建设期投资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方式为:运营期的前4年等额还本,利息照付。借款利率为6%(按季度计息)。<1>、计算该项目的建设期贷款利息。<2>、计算该项目回收的固定资产余值。<3>、分别计
13、算运营期前4年的还款本金和利息。 【答案】1.贷款实际利率=(1+6%/4)4-1=6.14%第一年建设期贷款利息=0第二年建设期贷款利息=2000/2×6.14%=61.4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61.40万元。 2.固定资产折旧额=(3540+61.40-540)×(1-4%)/10=293.89(万元)固定资产余值=(3540+61.40-540)×4%+293.89×(10-6)=1298.02(万元)3.运营期第1年期初借款余额=2061.40(万元)运营期前4年每年还本额=2061.40/4=515.35(万元)运营期第1年应付利息=2061.40×6.14%=126.5
14、7(万元)运营期第2年期初借款余额=2061.40-515.35=1546.05(万元)运营期第2年应付利息=1546.05×6.14%=94.93(万元)运营期第3年期初借款余额=1546.05-515.35=1030.70(万元)运营期第3年应付利息=1030.70×6.14%=63.28(万元)运营期第4年期初借款余额=1030.70-515.35=515.35(万元) 五、某公路建设项目路基的土方工程,工程量(天然密实方)为7990m3,采用8t自卸汽车运土,自卸汽车每一次(装、运输、卸、空回)往返需要30min,时间利用系数为0.85。天然密实方换算成运输时的松方系数为1.2,土方
15、的松方密度为1.6t/m3。 问题: 1.所选8t自卸汽车的台班产量是多少? 2.完成运输天然密实方7990m3所需8t自卸汽车多少台班? 3.如果要求在30天内完成该路基的土方工程,需要自卸汽车多少辆? 【答案】1.每小时正常循环次数:60÷30=2次。 由于土的松散状态密度为1.6t/m3, 则纯工作1h的正常生产率:2次×8t/1.6/1.2=8.33(m3/h)。 时间利用系数为0.85,台班产量:8h×0.85×8.33m3/h=56.67(m3/台班)。 2.运输按天然密实方计算,所需自卸汽车台班数:7990m3÷56.67m3/台班=141台班。
16、3.要求在30天内完成,则需要挖掘机台数:141台班/30天=4.70(台)。 根据计算,挖掘机需4.70台,取整,则应配备5台。 六、某隧道工程地处边远山岭区,长约500m,隧道围岩为石灰岩,隧道洞口地势较平坦,隧道弃渣堆放在洞口附近,距隧道洞口15km处有一碎石料场,2cm碎石供应价为80元/m3(含装卸费等杂费),施工单位自办运输。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规定的统一运价标准为0.5元(t·km),人工工资单价90元/工日,辅助生产间接费率为5%,250×150电动碎石机台班预算单价150元/台班,滚筒式筛分机台班预算单价170元/台班,碎石的单位质量为1.5t/m3,定额规定的捡清片石人工消
17、耗18.6工日/100m3,机械加工100m3碎石定额消耗为人工33.3工日,片石117.6m3,250×150电动碎石机7.01台班,滚筒式筛分机8.04台班。 【问题】 1.假设隧道弃渣经破碎筛分后能满足隧道混凝土工程需要,请合理确定本项目2cm碎石的预算单价(计算结果均取两位数)。2.如果隧道弃渣加工的碎石仅能满足200m隧道混凝土的工程需要,此时的2cm碎石预算单价是多少(计算结果均取两位数)? 【答案】1.(1)外购碎石预算单价计算:(80+15×0.5×1.5)×1.01×1.0206=94.06(元/m3)。(2)考虑利用隧道弃渣自行片石、碎石预算单价计算:片石单价计算
18、18.6×90×1.05÷100=17.57(元/m3);碎石单价计算:(33.3×90×1.05+117.6×17.57+7.01×150+8.04×170)÷100=76.31(元/m3)。(3)综合选定2cm碎石价格:由于利用隧道弃渣加工碎石单价低于外购碎石单价,因此本项目碎石应利用隧道弃渣进行加工。当隧道弃渣经破碎筛分后能满足隧道混凝土工程需要时,本项目2cm碎石预算单价为76.31元/m3。2.当隧道弃渣经破碎筛分后仅能满足200m隧道混凝土的工程需要时,本项目2cm碎石预算单价为:94.06×300÷500+76.31×200÷500=86.96(元/m3)。 七、背景资料:某
19、国有资金投资的某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17年8月8日开工,招标人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市建委指定了某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编制了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一:2017年1月8日,已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商拟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规定1月20~23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月6日下午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算起总计60天。事件二: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2000万元,所以投标保证金统一定为200万元,其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算起总计60天。<1>、该项目招标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2>、请指出事件一的不妥之处
20、说明理由。<3>、说明事件二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案】1.市建委指定了某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编制了招标文件做法不妥当。因为按有关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2.事件一存在以下不妥之处:(1)1月20~23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妥,因为按有关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2)2月6日下午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做法不妥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
21、文件截止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20日。3.(1)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2000万元,所以投标保证金统一定为200万元,妥当。理由:未超过项目预算价的2%。(2)其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算起总计60天,不妥当。理由:有效期应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算起。 八、某施工单位与某建设单位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签订了一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合同。双方合同规定:工期为302天,施工日期为2018年3月1日至12月27日。工程实施过程中,在同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发生了下列事件,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情况属实。事件1:由于不能及时提供场地,施工方于2018年3月4日才进场开始作业,延期开工造成
22、的实际损失3万元。事件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时遇到了难以预料的暴雨天气,实际持续时间延长了12天,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事件3:建设单位负责设备的采购,甲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将安装工作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应条件的乙施工单位。乙施工单位完成设备安装后,单机无负荷试车没有通过,经分析是设备本身出现问题。经设备制造单位修理,第二次试车合格。由此发生的设备拆除、修理、重新安装和重新试车的各项费用分别为2万元、5万元、3万元和1万元,安装工作实际持续时间延长了14天。事件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对路基工作增加一次检验,增加费用2万元,路基工作持续时间增加2天。<1>、如果甲施工单位就工程中发生的1
23、~4项事件提出索赔要求,试问工期和费用能否成立?说明理由。<2>、对1~4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工期索赔多少天?<3>、计算1~4项事件费用索赔总额?<4>、乙施工单位承接对应的安装工作专业分包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答案】1.事件1: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因为不能及时提供场地属建设单位责任,延误的时间将导致工期延长。事件2: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不成立。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费用损失双方各自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索赔工期。事件3: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因为建设单位负责设备的采购,因设备本身出现问题造成的费用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延误的时间将导致工期延长。事件4:工期和费用索赔不成立。因为
24、保证工程质量的检验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施工方额外增加的检验费用应自己承担,增加的工作时间也不能顺延。 2.事件1:索赔工期3天。事件2:索赔工期12天。事件3:索赔工期14天。事件4:索赔工期0天。总计索赔工期=3+12+14=29(天)。3.事件1:费用索赔3(万元)。事件2:费用索赔0万元。事件3:费用索赔6万元(拆除、重新安装、重新试车可以索赔费用,设备修理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不能索赔)。事件4:费用索赔0万元。共计费用索赔9(万元)。 九、人工挖台阶,土质确定,条件一定,测时资料表明,挖1m3需消耗基本工作时间85min。辅助工作时间占基本工作时间2%,准备结束时间占工作班定额
25、时间3%,不可避免中断时间测时为12min,休息时间占基本工作时间的25%。问题:计算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 【答案】 一十、施工单位承建了某座钻孔灌注桩箱型梁桥工程施工,大桥钻孔灌注桩共20根,桩长均相同。现场一台钻机连续24小时不间断钻孔,每根桩钻孔完成后立即清孔、安放钢筋笼并灌注混凝土,钻孔速度为2m/h,清孔、安放钢筋笼、灌注混凝土及其它辅助工作综合施工速度为3m/h。该施工合同中约定,人工单价100元/工日,人工窝工补偿费80元/工日,除税金外企业管理费、利润等综合费率为20%(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灌注桩钻孔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勘察地质
26、情况不同,停工12天,导致人工每天窝工8工日,机械窝工费1000元/天,停工期间施工单位配合设计单位进行地质勘探用工10工日;后经设计变更每根灌注桩增长15m。(原工期计划中,钻孔灌注桩施工为非关键工序,总时差8天)事件二:在1#主墩钻孔桩开钻前夕,承包人接到监理工程师指令:石油部门要在墩位处补充调查地下石油管线,要求1#主墩停止钻孔桩施工3天,监理工程师根据机械设备进退场申请单和现场核实,确认有两台钻机停工,其中一台为租赁,其分摊进退场费用后的实际租赁费2000元/天;另一台为自有,投标报价为台班费1600元,停置费1000元/天,利润率7%。<1>、针对事件一,计算工期延长的天数。除税金外
27、可索赔窝工费和用工费各多少元。(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2>、列式计算1#主墩钻孔桩停工3天可索赔的钻机停工费用。 【答案】1.每根桩增加15m,而钻孔速度为2m/h,所以每根桩延长的钻孔时间为15/2=7.5h,共有20根桩,所以钻孔时间共增加了20×7.5=150h。清孔、安放钢筋笼、灌注混凝土及其它辅助工作综合施工速度为3m/h,所以每根桩增加的时长为15÷3=5h,那么共增加时长为150+5=155h,即6.5天,故工期延长的天数为:12+6.5=18.5(天),实际可索赔天数=18.5-8=10.5(天)。可索赔窝工费为:8×12×80+1000×12=19680.0(元)。可
28、索赔用工费为:100×(1+20%)×10=1200.0(元)。 2.租赁钻机停置索赔费2000元/天×3天=6000(元),自有钻机停置索赔费1000元/天×3天=3000(元),合计6000+3000=9000(元)。 一十一、某海滨城市为发展旅游业,经批准兴建一条旅游专用公路。该项目土建工程(路基、桥梁、涵洞)、路面工程分别与两家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分别为乙方和丙方。合同约定土建工程于2014年11月10日正式开工,竣工期为2016年4月25日。因土建工程与路面工程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合同,由两个承包商分别承建,为了保证工期,当事人约定:为方便物料的进场,同时可以尽早解决当地村民出行
29、需求,路线的第一个工区(15km)及连接线(3km)要提前6个月竣工,乙和丙两家单位会存在一定的交叉施工时间。在工程施工4年6个月时,甲方要求乙方将竣工日期提前2个月,双方协商修订施工方案后达成协议。该工程按变更后的合同工期竣工,经验收后投入使用。在该工程投入使用2年6个月后,乙方因甲方少付工程款起诉至法院。诉称:甲方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发了竣工验收报告,并已投入使用。在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本应付工程总价款9000万元,但只付8200万。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的800万元及拖期的利息。在庭审中,被告答称:原告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如:路肩排水、超高段路面平整度、桥梁防水层、混凝土工程平整度
30、等工程质量不合格。因此,部分工程由丙单位进行返工,并提出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报业主代表认可,共支付450万元。此项费用应由原告承担。另还有其他质量问题造成边坡滑塌共计损失350万元,应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故支付乙方主体工程款总额为8200万元。原告辩称:被告称工程不合格不属实,并向法庭呈交了业主及有关方面签字的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致乙方的感谢信等证据。被告又辩称:竣工验收报告及感谢信,是在原告法定代表人宴请我方时,提出为企业晋级,在此情况下,我方代表才签的字。此外,被告代理人又向法庭呈交业主被丙公司提出的索赔450万元(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字)的清单56件。原告再辩称:被告代表发言纯属戏
31、言,怎能以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为儿戏,请求法庭以文字为证。又指出:如果真的存在被告所说的情况,那么被告应当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在路面工程施工前通知我方修理。原告最后请求法庭关注:从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到起诉前,乙方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在长达2年多的时间里,甲方从未向乙方提出过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问题】 1.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2.如果在路面工程施工时,发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甲方应采取哪些正当措施? 【答案】1.合同双方当事人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双方意思表达真实,合同订立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所以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有效。2.如果在路
32、面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修理。乙方不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扣留的保修费用内支付。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本案例中业主在直至庭审前的2年6个月,但乙方自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后至起诉前,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每次提出要求均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所以乙方的诉讼权利应予保护;而甲方直至庭审前的2年多时间里,一直未就
33、质量问题提出异议,已超过诉讼时效期,所以,甲方的反诉权利不予保护。 一十二、某高速公路路基土、石方工程,有挖土方3000000m3,其中松土500000m3、普通土1500000m3、硬土1000000m3。利用开挖土方作填方用计天然密实方松土300000m3、普通土1000000m3、硬土500000m3。开炸石方计1000000m3,利用开炸石方作填方用计天然密实方300000m3。填方计压实方4000000m3。<1>、计算路基设计断面方数量。<2>、计算计价方数量。<3>、计算利用方数量(压实方)。<4>、计算借方数量。<5>、计算弃方数量。 【答案】1.路基设计断面方数量:挖
34、土方+开炸石方+填方=3000000+1000000+4000000=8000000(m3) 2.利用方数量:300000/1.23+1000000/1.16+500000/1.09+300000/0.92=1890774(m3)3.计价方数量:路基设计断面方-利用方数量=8000000-(300000/1.23+1000000/1.16+500000/1.09+300000/0.92)=6109226(m3)4.借方数量:填方计压实方-利用方数量=4000000-1890774=2109226(m3)5.弃方数量:挖方(天然密实方)-利用方(天然密实方)3000000+1000000-(3
35、00000+1000000+500000+300000)=1900000(m3) 一十三、某海滨城市为发展旅游业,经批准兴建一条旅游专用公路。该项目土建工程(路基、桥梁、涵洞)、路面工程分别与两家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分别为乙方和丙方。合同约定土建工程于2014年11月10日正式开工,竣工期为2016年4月25日。因土建工程与路面工程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合同,由两个承包商分别承建,为了保证工期,当事人约定:为方便物料的进场,同时可以尽早解决当地村民出行需求,路线的第一个工区(15km)及连接线(3km)要提前6个月竣工,乙和丙两家单位会存在一定的交叉施工时间。在工程施工4年6个月时,甲方要求乙
36、方将竣工日期提前2个月,双方协商修订施工方案后达成协议。该工程按变更后的合同工期竣工,经验收后投入使用。在该工程投入使用2年6个月后,乙方因甲方少付工程款起诉至法院。诉称:甲方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发了竣工验收报告,并已投入使用。在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本应付工程总价款9000万元,但只付8200万。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的800万元及拖期的利息。在庭审中,被告答称:原告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如:路肩排水、超高段路面平整度、桥梁防水层、混凝土工程平整度等工程质量不合格。因此,部分工程由丙单位进行返工,并提出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报业主代表认可,共支付450万元。此项费用应由原告承担。另还有其他
37、质量问题造成边坡滑塌共计损失350万元,应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故支付乙方主体工程款总额为8200万元。原告辩称:被告称工程不合格不属实,并向法庭呈交了业主及有关方面签字的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致乙方的感谢信等证据。被告又辩称:竣工验收报告及感谢信,是在原告法定代表人宴请我方时,提出为企业晋级,在此情况下,我方代表才签的字。此外,被告代理人又向法庭呈交业主被丙公司提出的索赔450万元(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字)的清单56件。原告再辩称:被告代表发言纯属戏言,怎能以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为儿戏,请求法庭以文字为证。又指出:如果真的存在被告所说的情况,那么被告应当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在
38、路面工程施工前通知我方修理。原告最后请求法庭关注:从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到起诉前,乙方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在长达2年多的时间里,甲方从未向乙方提出过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问题】 1.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2.如果在路面工程施工时,发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甲方应采取哪些正当措施? 【答案】1.合同双方当事人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双方意思表达真实,合同订立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所以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有效。2.如果在路面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修理。乙方不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扣留的保修费用内支付
39、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本案例中业主在直至庭审前的2年6个月,但乙方自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后至起诉前,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每次提出要求均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所以乙方的诉讼权利应予保护;而甲方直至庭审前的2年多时间里,一直未就质量问题提出异议,已超过诉讼时效期,所以,甲方的反诉权利不予保护。 一十四、某跨线桥工程基坑开挖后发现有城市供水管道横跨基坑,须将供水管道改线
40、并对地基进行处理,为此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停工10天,并同意合同期顺延10天。为确保继续施工,要求工人、施工机械等不要撤离施工现场,但在通知中未涉及由此造成承包人停工损失如何处理。承包人认为对其损失过大,意欲索赔。 【问题】 1.索赔能否成立,索赔证据是什么?2.由此引起的损失费用项目有哪些?3.如果提出索赔要求,应向业主提供哪些索赔文件? 【答案】1.索赔成立,索赔证据为业主提出的要求停工的通知书。2.费用损失主要包括:10天的工人窝工、施工机械停置及管理费用。3.应向业主提供的索赔文件主要有:(1)致业主的索赔信函,提出索赔要求。(2)索赔报告:提出索赔事实和内容,引用文件说
41、明索赔的合理与合法性,提出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及要求的赔偿金额。(3)索赔费用计算书及索赔证据复印件。 一十五、某隧道工程地处边远山岭区,长约500m,隧道围岩为石灰岩,隧道洞口地势较平坦,隧道弃渣堆放在洞口附近,距隧道洞口15km处有一碎石料场,2cm碎石供应价为80元/m3(含装卸费等杂费),施工单位自办运输。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规定的统一运价标准为0.5元(t·km),人工工资单价90元/工日,辅助生产间接费率为5%,250×150电动碎石机台班预算单价150元/台班,滚筒式筛分机台班预算单价170元/台班,碎石的单位质量为1.5t/m3,定额规定的捡清片石人工消耗18.6工日/100m3,
42、机械加工100m3碎石定额消耗为人工33.3工日,片石117.6m3,250×150电动碎石机7.01台班,滚筒式筛分机8.04台班。 【问题】 1.假设隧道弃渣经破碎筛分后能满足隧道混凝土工程需要,请合理确定本项目2cm碎石的预算单价(计算结果均取两位数)。2.如果隧道弃渣加工的碎石仅能满足200m隧道混凝土的工程需要,此时的2cm碎石预算单价是多少(计算结果均取两位数)? 【答案】1.(1)外购碎石预算单价计算:(80+15×0.5×1.5)×1.01×1.0206=94.06(元/m3)。(2)考虑利用隧道弃渣自行片石、碎石预算单价计算:片石单价计算:18.6×90×1.05÷100=17.57(元/m3);碎石单价计算:(33.3×90×1.05+117.6×17.57+7.01×150+8.04×170)÷100=76.31(元/m3)。(3)综合选定2cm碎石价格:由于利用隧道弃渣加工碎石单价低于外购碎石单价,因此本项目碎石应利用隧道弃渣进行加工。当隧道弃渣经破碎筛分后能满足隧道混凝土工程需要时,本项目2cm碎石预算单价为76.31元/m3。2.当隧道弃渣经破碎筛分后仅能满足200m隧道混凝土的工程需要时,本项目2cm碎石预算单价为:94.06×300÷500+76.31×200÷500=86.96(元/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