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飞杨电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异常问题改善联络单》使用说明
文件编号:Q-OP-QA-006
1. 目的:明确《异常问题改善联络单》的使用途径及作用,保证发生的异常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改善和改善的过程能被书面记录。
2. 适用范围:此联络单用于反馈及记录公司内部生产各阶段,同部门、不同部门之间发生的品质问题,违反程序操作等问题的改善。
3. 职责:
3.1. 问题发生部门负责起草联络单要求改善;
3.2. 问题责任部门负责做出改善。
4. 使用说明:
4.1. 任何部门对发生的异常品质问题所做的改善活动都可以使用本表单来做书面记录。异常问题发生的场合可以
2、是生产的各阶段(如定位检查、测试、维修),同一部门不同线别之间的反馈或不同部门之间的反馈改善要求(如对材料问题的反馈投诉,违反程序操作的现象,工程、工艺问题的反馈等)。为保证记录格式的统一,在此表单开始使用后原有相类似表单均停止使用。
4.2. 问题发生的所在部门应详细描述异常问题的现象、状况,要有相关的准确数据、事实,如描述的问题因表单空间不够时,可单独起草附在表单后;对问题发生的位置、时间、责任者的界定,要求对方或自己答复改善的时间等必须填写清楚,表单起草后,交由品质部跟踪完成报告。
4.3. 表单的责任接收者收到问题反馈后应根据事实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及自觉执行改善措施,对可能涉及到
3、多个部门或认为较为棘手的问题,应由主要责任者或品质部负责召集其他相关部门责任者开会讨论共同寻求解决办法。
4.4. 问题责任者在完成原因分析及改善措施后将此表单反馈回品质部,由品质部对措施有效性做出
评估。认为有效后跟踪措施执行状况,根据问题的改善状况决定是否可以关闭。原则上以问题不良率有显著下降或不再出现判断为措施执行有效,可以关闭此问题;如品质部认为措施对改善此问题无效,则必须重新制定改善措施,双方如有争论,则品质主管决定;对认为不可以关闭的问题,交由生产/品质会议讨论解决。
4.5. 表单编号原则上按问题提出者位置加年加序号组成. (如LINEA04001:表示LINE A线,2
4、004年第1份).
4.6.只有在改善措施被执行且有效后才能认为问题已被改善,每一份表单一经起草必须要有一个完整的循环改善记录;表单最终完成后均应由品质部归档,体现出一个完整的过程。
4.7. 生产线对材料的反馈同样适用此表单,IQC在接到此反馈调查事实后,除遵照上述程序完成内部改善之后,应根据事实重新起草“供应商改正行为要求”反馈给供应商。
4.9. 对不同部门之间的异常问题反馈,如接收部门无正当合理解释造成托延,由管理代表调查核实,按未及时完成工作处罚。
5. 相关参考文件:
5.1 异常问题改善联络单 FM-QA-005
版本修订历史记录
版本号
修订内容
修订时间
1.0
第一次下发
2004-7-4
起草: 审核: 批准: 版本: 1.0
日期: 日期: 日期: 页号: 第 2 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