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荣县双庆矿业有任公司
北运输巷四号皮带机溜煤眼电氧焊施工
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人:
编制时间:2012年8月2日
领 导 审 批:
矿 长: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荣县双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运输巷四号皮带机溜煤眼电氧焊施工
安全技术措施
各科队:
由于我矿北运输巷四号皮带机尾将进行改扩建,在施工过程中需采用电氧焊施工,为了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编制此技术措施,经审批后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施工时间:
2、 施工单位
3、 施工内容:氧气切割、电焊焊接
4、 施工
2、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二、 施工前准备:
1、 施工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该措施贯彻,并进行学习签名。
2、 施工前明确施工负责人以及安全负责人。
三、 安全技术措施:
1、 施工地段属于进风,根据生产技术科2012年月5日对风速、风量进行测量,巷道内风量分别为177m3/min,瓦斯浓度小于0.5%,能够满足进行电氧焊施工。
2、 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氧气乙炔瓶放置距离需符合规定,工作地点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及足够的消防沙。
3、 作业前由安监科安排北运输巷四号皮带机溜煤眼作业点当班专职瓦斯
3、员负责检查瓦斯,安监科由蒋国伦现场督促,只有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在0.5%以下时且作业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可下达作业指令,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随时检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若超过或达到0.5%时瓦斯员要立即下达停工指令,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待瓦斯、二氧化碳浓度下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
4、 在电氧焊过程中,若出现焊接明火必须进行上报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5、 现场施工完毕后,必须将所有高温热源清理干净并用水管喷洒作业点并派专人监察1小时以上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6、 施工过程中,专职瓦斯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负责瓦斯及通风管理,机运科派专人负责指挥并安排人员,安监科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督查。
7、 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学习人员签字:
201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