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和一中晚自习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晚自习期间教育教学安全、有序、正常地开展,做到时时、事事有人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教处的工作
1、保卫科负责各个时段、地段校园内的巡逻,门卫保安负责学校大门的安全,学生在晚自习期间不得随意进出,如有生病等情况先到学校医务室就医,如确需到医院就医的须由班主任或校医出具的请假条方可出校门。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的盘查登记制度。
2、保卫科人员负责晚自习放学时段学生的安全护导,加强学校大门周边的巡逻,与辖区的民警、治保队员共同做好晚自习放学的安全护导,确保学生的安全。
3、医务室每天晚自习期间安排专人值班,上班时间18:00-22:00。
二、晚
2、自习值班行政职责
1、晚自习行政值班分东西教学区各一人,值班当晚不能有晚自习。同时要保证有一名校级干部在校。
2、负责督查教务处巡课查课人员、晚自习老师的到岗履职情况,巡查学生晚自习纪律情况和教室内外卫生情况。
3、负责督促保卫科值班人员的值班巡逻和门卫保安的履职情况。
4、负责处理当晚的突发事件;不能处理时,应立即通知值周行政和相关部门进行及时处理。
5、负责把检查情况向值周行政汇报,同时做好记载。对检查到的情况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即时向相应管理部门领导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三、值周行政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的安全检查,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督查各部门人员(保卫科人员,住校
3、办人员,值周人员,班主任,水、电、气、门窗等维护人员,教务处管理人员)的履职和到岗情况,做好值周记录并如实向相应管理部门领导反映,以便及时处理解决。
2、晚自习期间不能离开学校,在校管理、检查各职责人员的履职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做好值周记录并如实向相应管理部门领导反映。
四、辅导教师职责
1、晚自习辅导教师必须准时到班进行辅导,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如有事须事先请假,由教务处或班主任另行安排教师到班辅导。
2、晚自习辅导教师到班后,应规范学生的言行、纪律,检查教室的清洁卫生,确保晚自习期间的良好秩序。
3、及时处理所辅导班的突发事件,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知晚自习值班行政和相关部门
4、进行即时处理。
4、认真填写好晚自习辅导情况表,对本班学生的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清洁卫生、纪律做如实的记载。对应上晚自习而未到的学生应即时了解情况,如原因不明的立即电话通知班主任。
5、做好晚自习下课期间楼道的护导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
五、教务处管理人员职责
1、晚自习检查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准备工作。
2、第一节自习开始后即分发晚自习考勤表,并进行巡查,第三节自习完时收齐考勤表,并做好记载。第二节和第三节自习时必须各进行一次巡查。检查人员应对晚自习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载。除巡视外,检查人员应在办公室值班,不得离开。
4、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教师的到岗情况,如迟到、
5、缺席、早退等,特别是第三节自习时教师的到岗情况;同时对晚自习纪律、教室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并如实记载。
5、若辅导教师未到岗,立即安顿好学生上自习,再作详细调查,认真记载。如教师不在教室而在办公室,应进行提醒。
6、如自习期间有学生在教室外四处走到,检查人员应及时让其回到教室。检查人员如发现有学生踢门、翻窗、打架或做一些危险动作,应立即批评、制止。
7、协助值班行政处理突发事件。每周对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
五、总务处职责
1、负责水、电、气、门窗等设施设备维护,确保晚自习正常有序地进行。
2、如遇停电等情况,学校电工应立即启动备用发电机,保证学生正常的上晚自习。
3、负责本部门晚自习期间各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