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城初中
期末考试教师奖惩方案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办人民满意教育,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解决“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的问题,真正实现“优劳优酬”的原则,实行班级捆绑式评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奖惩时间:每学期期末考试
二、奖惩对象:七、八年级全体任课教师
三、奖励办法:
1、每次考试后,由学校对每班的优生、合格生数进行整体奖励,一年奖惩两次。
2、各班的任课教师根据学科系数从班级奖金中分的奖金。
3、计奖系数:每个班级语文、数学、英语系数各为1,物理系数为0.6,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系数为0.35。
四、班级奖金:
1、优生、合格生按照我校学期
2、初的任务和目标:
优生分数为总分的80%,每班15人;合格生分数为总分的60%,每班40人
2、奖励金额:
优生每人次12元,合格生每人次8元。
3、核算具体实施细则:
班级总奖金=优生所得奖金+合格生所得奖金;
班主任奖金=班级总奖金*8%
教师所得奖金=班级总奖金*92%/班级所有学科系数和*该教师所任学科的系数。
4、说明:
班级目标任务两项都完成地,按规定授奖;两项均未完成的,班级不授奖;只完成一项任务,只授完成的一项奖;两项都超额完成的,加奖班级,优生超过20人(包括20人),合格生超过45人(包括45人),优生每超一人奖班级20元,合格生每超一人奖班级12元,不封顶。
七、非文化课教师奖金(音乐、体育、美术、电脑、实践、心理、校本)由校委会评议划分为一二三等,一等奖金150元,二等奖金120元,三等奖金100元。
本方案由教导处起草,校委会研究决定,教代会通过,由教导处操作实施,解释权归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