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天丰钢铁有限公司 2012年职业病防治措施 2011年12月5日安委会审议 通 过 天丰钢铁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部编制 2011年12月5日 目 录 一. 公司主要职业性有害因素 ......................2 1.原辅料储存运输..............................2 2. 烧结生产....................................2 3. 炼铁生产................
2、 ...2 4. 炼钢生产................................ ...2 5. 公用工程................................ ...3 6. 维检修生产.............................. ...3 7. 其他........................................3 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3 一)防护设施设置...............................3 1.防尘...
3、 ..3 2.防毒........................................4 3.防噪音......................................4 4.防暑降温....................................4 5.防震动......................................6 6.防护设施维护................................6 三. 工作场所职业性有害因素及防护设施检测..........7
4、 四. 劳动防护用品..................................7 五. 应急救援......................................7 六. 职业健康监护..................................8 七. 管理措施......................................9 八. 管理效果评估..................................9 天津天丰钢铁公司职业病防护措施 一.公司主要职业性有害因素 1.原辅
5、料储存运输 a.钢铁冶炼企业原料、辅料的储存、装卸、堆放、堆取料、混匀、搅拌、破碎、筛分、转运过程中产生粉尘、噪声。产生粉尘的类别因原料、辅料种类的不同而有差别,如煤尘、矽尘、萤石混合性粉尘、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等。锰铁合金和硅锰合金料仓打包、装料时产生锰尘,除尘器清灰过程产生粉尘。 b.地处北方的企业冬季冻结煤需解冻时,燃料燃烧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风机转动产生噪声。 c.燃料气(一氧化碳、氧气、氢气、天然气等)的储存、使用、输送过程中可能会因管道、接盘泄漏产生相应的职业性有害因素。 2.烧结生产 a.燃料预筛分、破碎过程产生煤尘、噪声等;含铁原料在破碎、配
6、料、混合、布料、铺底过程中产生混合性粉尘、噪声等;物料焙烧过程、烧结机头点火器及煤气管道泄漏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噪声、高温等;烧结矿热破碎、环冷、一次筛分过程存在粉尘、噪声、高温;烧结矿破碎、筛分、运输过程产生粉尘、噪声;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运行还产生振动。 3.炼铁生产 煤粉受料、皮带输煤、磨煤、制粉、煤粉喷吹、煤粉风机运行等原煤运输、煤粉制备过程产生煤尘、噪声;含铁原料(烧结矿、球团矿或铁矿)、焦炭、返矿、返焦、高炉上料等过程产生粉尘、噪声;高炉冶炼、出铁、热风炉系统及煤粉燃烧炉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噪声、高温等;高炉堵铁口、开口时产生多环
7、芳烃、高温;高炉煤气净化回收、余压发电装置产生一氧化碳、噪声等;振动给料机、振动筛产生噪声、振动;倒流修风阀、冷风放风阀、均压放散阀、热风炉助燃风机、高炉鼓风机、除尘风机、水泵等产生噪声。 4.炼钢生产 炼钢用活性石灰、铁合金料等储存、受料、转运过程中产生粉尘、噪声;混铁炉、铁水脱硫扒渣、兑铁、高位料仓、转炉炼钢、出钢、出渣、连铸大包浇注、中包加保护渣和后处理过程产生粉尘、高温、噪声、一氧化碳等;连铸机浇铸过程中产生粉尘、高温、一氧化碳等;火焰切割机切割时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铁水预处理产生粉尘、高温;脱硫调温(LF炉)、脱气脱碳(RH炉)、脱气脱硫(VD炉)等钢水精
8、炼过程产生粉尘、高温、噪声、一氧化碳、低中频电磁辐射等;砌罐、钢包、中间包砌筑、修炉过程产生粉尘;钢包整备过程产生粉尘、高温等;烤罐过程产生高温、一氧化碳等;转炉煤气回收过程产生一氧化碳;各种风机、水泵运转产生噪声。 5.公用工程 煤气混合加压站主要存在一氧化碳、噪声;空压站存在噪声;给排水水泵运行产生噪声;除盐水系统存在酸、碱、噪声等;污水处理系统存在酸、碱、硫化氢、氨、噪声;变电所存在工频电场、噪声等。 6.维检修生产 维检修人员在对输送皮带进行粘接过程中可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等;在电焊、气割过程中可接触到电焊烟尘、其他粉尘、一氧化碳、臭氧、一氧化氮、二氧化氮、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9、噪声、高温、紫外辐射等;在设备维修过程中可接触到建设项目各部分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 7.其它 冶炼辅料的石灰石生产、储存、运输中存在石灰石粉尘、噪声、高温、一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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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原料矿中含有微量铅、钒、锰等金属,在烧结、冶炼过程中产生相应职业危害。 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一)防护设施设置 1.防尘 a. 在烧结、炼铁原料场地面及堆取料机头设喷水抑尘装置,地下设排水系统;外围设置挡风板。 b. 在翻车机、汽车受料槽设在室内,并设除尘装置。操作室采取良好密闭及隔声设施。 c. 在转运站、皮带通廊、矿槽顶层设置洒水栓,北方地区宜安装采暖设施防止结冻。皮带通廊内设有良好密闭及隔声的岗位小房。 d
20、 皮带输送机密闭,其卸料点及头尾处设有局部密闭罩并设除尘装置。 e. 矿槽密闭,并设置余压消除装置和除尘装置。 f. 矿、焦槽运输系统、返矿系统及各转运站设有除尘装置。 g. 煤粉制备系统的煤粉收集及尾气净化系统和两个中间罐泄压净化系统安装有袋式除尘器。 h. 烧结熔剂燃料仓库、破碎室、筛分室、配料室、转运站各产尘点,设有除尘装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采用密闭方式输送。 i. 烧结室、环冷机各产尘点设有除尘装置。 j. 高炉炉顶、出铁口、主铁沟、铁口换气、撇渣器、摆动流嘴、渣沟等处设吸尘点和除尘装置。 k. 炼钢转炉、LF炉设有除尘装置。 l. 连铸钢包作业、中间罐倾翻作业平台设
21、有除尘装置。 m. 石灰料仓等物料输送跌落点设有除尘装置。 n. 钢渣处理过程采用喷水抑尘或机械除尘。 o. 皮带头、尾及下料口等存在物料落差处宜采用局部密闭罩。烧结机头、尾宜采用整体密闭罩。破碎机、筛分机采用整体密闭。 p. 通风管道设有清灰孔,各除尘器出入口设置闸板阀及测试孔。 q. 除尘装置卸、输灰采样机械输送或气力输送,卸、输灰过程没有产生二次污染。 r. 除尘装置在生产系统启动之前启动,在生产系统停机之后停机。 钢铁冶炼企业主要生产设备除尘装置参见附录B。 2.防毒 a. 按照GB 6222的有关规定,在煤气区域相关作业场所设置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安装防护设施,并建立
22、台账,在醒目位置设警示标识。监测点的确定及报警值的设定应符合GBZ/T223要求。作业场所一氧化碳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30mg/m3。 b. 烧结厂和白灰厂的煤气加热炉及烧结机点火器处应设置一氧化碳报警装置,悬挂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并通风换气。 c. 炼铁炉顶、风口平台日常维护时,佩戴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并有煤气专业防护人员监护。 d. 炮泥配料采用不含有煤焦油沥青挥发物的原料。 e. 炼钢脱硫、扒渣、炉底出渣、混铁炉、转炉炉前、炉前操作室、RH炉、处理罐区、连铸机、烤罐、中间包、整备机、火焰切割、煤气回收站、煤气除尘风机房、煤气储罐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设置一氧化碳报警装
23、置,并通风换气。 f. 煤气加热炉、烧结、高炉、炼钢等厂房门口或人员进入现场必经路段设置一氧化碳报警仪。 g. 厂房内有煤气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工艺装置的阀门、生产用气管道、生产装置等设施或厂房附近有煤气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放散源,在厂房安装固定式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h. 煤气危险区域,包括高炉风口及以上平台、转炉炉口及以上平台、煤气柜活塞上部、烧结点火器及热风炉、加热炉、管式炉等燃烧器旁易产生煤气泄漏区域和加热站、风机房等封闭、半封闭空间,设有一氧化碳报警装置。 i. 在煤气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工作场所,在不同位置设置了两个疏散口。 j. 凡开、闭时会冒出煤气的隔断装置盲板、
24、眼镜阀、扇形阀或敞开式插板阀等,均安装在通风良好处。水封装置设有能够检查水封高度和水位溢流的排水口;严防水封装置的清扫孔(排污闸阀或旋塞)出现泄漏。所有煤气水封均悬挂警示标识。 k. 煤气加压站设有一氧化碳报警装置。 l. 煤气区检修作业时,佩戴空气呼吸器和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 m. 进入煤气设施内作业,检测一氧化碳及氧气含量。合格后进入,同时佩戴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采取防护措施,有煤气专业防护人员监护。作业人员进入设施内部工作时间间隔不少于2小时。 n. 污水处理间应采用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风。 o. 设备检修、维护中涉及地下管道、烟道、密闭地下室、槽车、罐类等
25、密闭空间作业时,按照GB 8958的有关规定执行。清淤泥作业时事先通风,防止硫化氢中毒。 p. 皮带粘结作业采用无毒或低毒粘结剂,并保证工作场所的良好通风。 3.防噪声 a. 对于链篦机、磨煤机、破碎机、筛分机、环冷机、空压机、强力混合机、除尘风机等产生强噪声设备,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隔振等噪声控制措施,使作业人员接触噪声声级符合GBZ2.2的要求。 b. 在链篦机、磨煤机、破碎机、筛分机、环冷机、空压机、强力混合机、除尘风机等作业地点建立隔声操作室,室内噪声强度符合GBZ2.2的要求。 c. 对于少数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采取相应噪声控
26、制措施后其噪声声级仍不能达到GBZ2.2的要求时,将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4.防暑降温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余热及余湿的建筑物,如造球室、混合室、水泵站等采取自然通风;对在生产过程中有严格要求,应保持一定温度、湿度和空气洁净度的主控室设置分体空调;起重机天车驾驶室、车间内主控室、操作室等均已安装空调,使其室内空气温度均不超过28℃。连铸平台结晶器浇注口附近设有冷风机。高温热辐射区的操作人员配穿戴隔热工作服、防护眼镜和鞋帽等个体防护装备。 5.防振动 磨煤机、破碎机、筛分机、空压机、强力混合机、鼓风机、除尘风机及机泵等均已设置独立基础或减振措施,强振设备与管道间已采取柔性连接方式避免振动传播,
27、使作业人员全身振动的日接触强度不超过0.62 m/s2。 6.防护设施维护 公司已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和保养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确保其与主体设备同步有效运行。日常检查随时进行。 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三.工作场所职业性有害因素及防护设施检测 a. 企业定期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性有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检测点的设置应符合GBZ159的要求,检测方法应符合GBZ160等要求。 b. 并已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作业人员工作场所职业性有害因素检测
28、及评价结果。 c. 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性能参数和运行效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或评估,结果记入相关技术档案。防护设施运行效果应达到设计要求。 四.劳动防护用品 a. 公司已逐步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报废等制度。 b. 并应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照GB/T11651、GB/T18664、GB/T23466等规定为接触粉尘、毒物、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c. 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d. 应定期检验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其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作更换、
29、报废。报废后及时更换新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应急救援 a. 公司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中包括应急救援范围、依据文件、应急救援程序、应急救援内容与方法、应急救援组织和机构、应急救援通讯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内容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b. 在可能引起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工作场所,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系统,并设置应急救援物质或有毒气体防护器材。保证全天候正常运行 c. 公司建立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队,救援人员逐渐经过相关专业培训,保证应急救援的安全有效。 d. 公司定期组织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对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等常见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应进行一
30、次。 六.职业健康监护 公司组织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将如实告知作业人员本人。职业健康检查应委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完成。 对在岗期间进行定期职业健康体检的粉尘作业人员和尘肺患者离岗后进行医学随访,接触粉尘工龄在20年(含20年)以下者,随访10年,随访周期为每五年一次;接触粉尘工龄超过20年者,随访20年,随访周期为每四年一次;尘肺患者在离岗(包括退职)或退休后应每1~2年进行一次医学检查。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作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发现有职业禁忌或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作业
31、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作业人员,应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向当地有关政府行政部门报告,并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对确诊的职业病病人应及时安排其治疗和康复。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作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性有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天丰钢铁公司常见职业禁忌和职业病参见附录C。 七.管理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管理部门、职责、目标、内容、保
32、障措施、评估方法等要素,涵盖职业危害防治责任、职业危害告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业场所职业性有害因素检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等。 在产生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应载明作业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要求、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建立职业健康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包括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本标准11.5所规定的内容。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职业病危害申报资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资料,工作场所
33、职业性有害因素种类、分布和检测评价结果,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信息,相关原辅料、生产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资料、防护和报警设施布置及运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更新记录,职业禁忌和职业病患者管理情况,职业健康培训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相关资料、年度评估报告等。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八.管理效果评估 a. 企业将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评估。 b. 评估参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或管理者代表、工会、人事及劳动工资、财务、生产调度、工程技术、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等。 c. 评估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建立及续档情况;职业危害告知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原、辅料使用和设备管理情况;工作场所职业性有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执行情况;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情况;职业健康培训情况;职业病诊断管理情况;企业职业危害群众监督情况。 d. 根据评估结果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对现行管理体系的各要素和上一轮措施的描述,提出综合性的评估意见;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管理和技术方面的改进意见。 e. 评估报告将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第 11 页 共 12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