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30KB ,
资源ID:1181343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18134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经济法学期末复习考试资料.doc)为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经济法学期末复习考试资料.doc

1、一、 名词解释 (1)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社会本位关系:经济在对产业调节、固定资产投资、货币发行、价格水平、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产品质量控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系进行调控时,不能一味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关注。 (3) 商业秘密:不为公公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 不正当竞争行为:泛指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竞争优势,违反法律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采用欺诈、混淆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

2、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 (5) 混淆行为: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争夺竞争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者经营标志上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标志,使自己的商品或者经营标志与其他人的商品、营业标志相混淆,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6) 商业贿赂: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通过秘密收买竞争者对手的代理人或者雇员的方式,争夺交易机会,获取市场竞争优势的不正当行为。 (7) 经营者:指通过市场为消费者提供消费资料和消费服务的人。 (8)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征收货币或者实物的一种经济活动,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和国家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管理经济

3、的一个重要调节杠杆。 (9) 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或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 (10) 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公司。 (11) 股份有限公司:指全部资本分成均等股份,股东以其所认缴的股份金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公司。 (12) 合伙企业:指由两名以上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享收益。公担风险,至少有一名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13) 消费者: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或使用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人。 (14) 行业协会:是由单一行业的

4、竞争者所构成的非盈利性组织,其目的在于促进该行业中的产品销售和为雇佣方面提供多边性援助服务。 (15)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指认证机构根据申请,对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进行综合性的检查和评定,对符合质量体系认证标准的企业颁发认证证书的活动。 (16) 产品质量认证:指认证机构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检验,对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产品颁发认证证书和标志予以证明。 (17) 行政性垄断:指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而形成的垄断。 (18) 市场支配地位:指企业在市场中对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能够独立决策而无须考虑其他经营者,并足

5、以影响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 (19) 产品: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建设工程产品、初级农作物和军工产品、核设施、核产品,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产品的范围。 (20) 横向限制竞争行为:指生产或销售对于同一经营层次的同一竞争者之间所达成的限制竞争协议。 二、 名词解释 (一)、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1、主体不同。一是主体的范围不同。民法主体只限于法人和自然人;经济法主体除公民、法人之外,还包括企业法人的内部机构和既不是自然人又不是法人的其他经济实体以及国家主体。二是主体的地位不同。民法主体当事人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经济法主体在参加经济管理关系时,

6、国家主体与相对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2、调整对象不同。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当事人之间基于意思自治而发生的不具有权力从属性质的社会关系;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则是国家用经济法的形式干预社会经济关系的范围。 3、调整方法不同。民法采取自愿、平等、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调整经济关系;而经济法则通过公权介入与私权介入两种方法进行调整。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是指国家以公权者的身份,依法对各种经济关系进行调整的措施或手段的总和;而私权介入的调整方法,则是指国家使用非权力的、私法的手段直接地介入经济生活的一种干预方法。其中,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由可划分为强制性调整方法和指导性调整方法。 (二)、经济法与行政

7、法的区别 1、主体不同。行政法主体的一方是政府及其非经济主管部门,另一方则是下属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还包括法人、社会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除此之外,企业内部的管理机构和生产组织不能作为行政法的主体,但可以作为经济法的主体。 2、调整对象不同。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所体现的是一种权力从属关系,同时这种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直接具有经济内容的行政关系;而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正好相反。 3、调整的方法不同。行政法是采取单纯的强制性的方法调整社会关系;而经济法则是采取公权与私权介入的方法来调整经济关系。 4、作用不同。行政法着重巩

8、固与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为政治体制改革服务;而经济法则主要是巩固与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 5、调整程序不同。属于行政法调整范围内的行政纠纷,纯由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而由经济法调整范围内的经济和行政纠纷,则视问题的不同,分别由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程序解决,将来可能由单独的经济诉讼程序解决。 (三)、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1、产品有缺陷。 2、有损害事实存在。 3、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2、产品或者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要求。 3、不得为法律禁止的行为。 (五)、销售者的产品质

9、量义务 1、进货检查验收义务。 2、销售产品质量保持义务。 3、销售者应当对产品的标志负责。 4、销售者的禁止行为。 (六)、虚假广告行为及其表现形式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不正当利益,对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虚假和引入误解的宣传的行为。 形式:1、质量的虚假表示 2、价格的虚假表示 3、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4、诋毁性比较广告行为 (七)、商业秘密及其特征 商业秘密:不为公公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特征:1、非公知性 2、保密性 3、经济性 4、实

10、用性 (八)、我国反垄断法所禁止的限制竞争协议行为 1、横向限制竞争协议 (1)固定价格的协议 (2)控制生产或销售数量的协议 (3)划分市场和消费者的协议 (4)联合抵制协议 (5)行业协会的限制市场竞争行为 2、纵向限制竞争协议 (1)限制转售价格 (2)固定转售价格 (九)、如何确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十)、消费者的权力 1、安全权 2、知悉权 3、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索赔权 6、结社权 7、受教育权 8、受尊重权 9、监督权 (十一)、行业协会的特征 1、非盈利性 2、中介性 3、社会团体性 4、行业协会的目的是对一种特殊普遍利益进行保护 (十二)、产品责任的规定原则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