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1.运输烟花爆竹应使用符合要求的机动车、板车、手推车,不应使用自卸车、挂车、三轮车、摩托车、畜力车和独轮手推车等。
2.运输车辆应配备消防灭火器,并设置明显的爆炸危险品标志。
3.速度应低于限速规定,应当保持车距,严禁抢道,避免紧急制动。
4.运输途中司机、押运员要高度警惕,中速行使,无故不停车,必需停车时押运员要下车看守,设置警示标识。停歇时,运输车辆应远离易燃易爆场所及重要建筑设施、人口密集的地方,严禁在运输车辆附近吸烟和用火,并有人始终看守。
5.通过市区时,应当遵守城市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不得进入禁止爆炸危险物品通行区。
6.严禁酒后、疲劳驾驶。
7.严禁伪装或伪造品名运输烟花爆竹;严禁运输国家禁止生产的烟花爆竹及其制品。
8.库区内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机动车辆进入仓库区时,排气管必须佩戴防火罩装置,速度不得超过15km/h。
(2)道路纵坡>6%时不可使用板车、手推车运输,工房之间的搬运可以采用肩挑、手抬(提)等方式。
(3)手推车、板车以及抬架应安装档板,外延轮盘应是橡胶制品,车(架)脚应为木质或包裹橡胶。肩挑、手抬(提)的绳索、扁担、挑、抬(提)架应牢靠、稳固。
(4)手推车、板车运输时,可有1人协助并以低速缓慢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