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机处理小组危机处理制度一、综合服务中心危机处理小组服务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2、秉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恪守社会工作伦理道德,竭诚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组织和社区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3、坚持公平、公正、公义,自觉增强自身社会责任感,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4、对服务群体、社区进行深入的了解和需求评估,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在服务过程中进行阶段性的评估和调整。5、定期对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及时向用人单位、机构提交相关报告,并对服务记录进行整理、立档。6、坚持保护生命第一原则,保护服务对象及其他群众的生命安全。7、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和合法权益,将服务对象视为独立、
2、有价值、有尊严的个体,并不因性别、年龄、家庭、文化程度、残疾等而有所区别。8、接纳服务对象,包括服务对象的个性、价值观、优点和不足等,不批判服务对象的价值取向、个性等。9、坚持个别化原则,为不同服务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计划并有规划地执行。10、坚持保密原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前提下,严格保密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档案。为服务对象保密,不得在非工作场合向非相关人士透露有关服务对象的任何个人信息,如发现在非工作场合向非相关人士透露服务对象的任何个人信息,对服务对象造成伤害、利益受损情节严重者将根据中国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要情况下将依法追究其相应
3、的民事、刑事责任。 11、保护服务对象知情同意权利。服务对象有权了解社工所记录的关于其个人的资料档案、使用的助人技术、服务程序和规定等,有权查看和修改相关的资料档案、退出服务等。12、若出现危机事件或特殊情况,应在第一时间知会在场最高职级工作人员或用人单位负责人,若出现危及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事件则同时需向公安部门报警,并于事件相对平息后向机构及用人单位报告相关情况。13、以真诚、诚实、诚恳的态度提供服务,自觉接受服务对象、机构以及用人单位的监督。二、综合服务中心危机处理小组组员专业危机处理制度1、危机处理小组组员在开展小组、大型活动等多人参与的活动时需制定具体的计划书,上报小组组长审批,在获
4、得批准后进行。2、危机处理小组组员在服务前做好准备工作,同时以各种途径告知服务对象(服务的时间、地点、目的和注意事项等安排)。3、危机处理小组组员进入社区或者家访,要佩戴个人工作证,表明工作来意,获得服务对象许可后进行。4、危机处理小组组员在服务过程中做好服务记录,记录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的表现、活动进程、活动存在的问题等。5、危机处理小组组员在服务过程中遵守相关行为规范,当与服务对象发生冲突时,做好应急对策,中断或暂停服务另作安排。6、在开展服务期间,服务对象或危机处理小组组员出现突发意外情况,尽快做好应急计划,告知其调整后的安排,以获取服务对象的理解和支持。7、危机处理小组组员在完成服务后,
5、让服务对象确认签名,及时回馈意见,同时做好服务资料和总结的备案工作。8、危机处理小组组员应为服务对象制定具体的服务方案,不能根据自己意愿无规范服务。9、危机处理小组组员在服务过程中遵守社工相关的价值伦理,不得出现言语、举止等任何形式的侵害服务对象的行为,同时不得向服务对象宣扬个人主观的价值观念。10、危机处理小组组员与服务对象建立专业服务关系,不得与之建立私人关系,同时在服务结束后关系也随之终止。11、危机处理小组组员利用服务对象资料或肖像照片时需获得服务对象许可,尊重服务对象。12、定期接受督导,做好同工小组分享,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
6、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