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办公室用品管理制度一、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第一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通信设备的采购、保管与发放,电脑及附属设备的购置与管理。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提前半个月报至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根据实际用量和库存情况制定购置计划,经总裁批准后购置。第三条 特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通信设备,须经主管总裁批准,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购置,然后记入备用品保管账目。第四条 备用品发放采取定期发放制度,每月的1日和15日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办理。第五条 备用品仓库设专人负责。备用品入库需根据入库单严格检查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单价是否与进货相符,按手续验收入库,登记入库,
2、登记上账。未办入库手续,财务一律不予报销。第六条 备用品保管实行“三清、两齐、三一致”,即材料清、账目请、数量清,摆放整齐、库房整齐,账、卡、物一致,做到日清月结。第七条 做好出库管理在日清月结的条件下,月末必须对所有单据按部门统计,及时转到财务部结算。第八条 各部门设立耐用办公用品档案卡,由行政管理部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如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赔偿。第九条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收回公司调离人员的办公用品和物品。二、 办公用品发放规定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办公室。办公室
3、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发放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第十三条 采购人员须根据计划需要采购,保证供应。第十四条 办公用品入库和发放应及时记账,保证供应。第十五条 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库房,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库房要做到类别清楚、码放整齐。第十六条 应加强库房管理和消防,防止失盗、失火。三、 文具用品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本制度所指的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跑三种。1、 消耗品: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夹子等。2、 管理消耗品:签字笔、荧光笔、修正液、电池、直线纸等。3、 管理品:剪刀、美工刀、订书机、打孔机、钢笔、打码机、姓名章、日
4、期章、日期戳、印泥等。第一条 文具领用分为个人领用和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指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圆珠笔、橡皮、直尺等。部门领用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机、订书机、打码机等。第二条 消耗品可依据历史记录、经验法则设定领用管基准,并可随部门或人员的工作状况调整发放时间。第三条 消耗品应限定人员使用,自第三次发放起,必须依旧品替换新品,但是纯消耗品不在此限。第四条 管理品移交时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依旧换新,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自购第五条 文具的申请应于每月25日由各部门提交“文具用品申请单”交管理部统一采购,并于次月1日发放,但管理性文具的申请不受上述时间限制。第六条 各部门设立“文具用
5、品领用登记卡,由管理部统一保管,在文具领用时作登录使用,并控制文具领用状况。第七条 文具用品严禁带回家私用。第八条 文具用品一般由管理部向文具批发商采购,其中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的物品,应酌情库存,管理部无法采购的特殊文具用品,可以经管理部同意并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提出文具申请单向管理部领取文具用品,并列入领用卡,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文具用品一并交管理部。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6、: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