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蔺县水口镇水口辅导区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辅导区学校实际,经职评组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
2、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水口辅导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晋升数与类别
初级岗位十二级晋十一级5人,中级职务岗位十级晋九级3人。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按泸市府办发〔2009〕1号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综合考虑学术资历、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等因素,体现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和贡献。
3、基本任职时间条件
晋升岗位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任职满2年以上。
4、其他条件
(1)任现
3、职以来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者优先晋级。其中,晋级人员必须未受过纪律处分,原则上以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时间先后晋升岗位等级。
(2)任现职以来,有一年年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取消岗位等级晋级;任现职以来,受过纪律处分的,取消晋级资格。
(3)在县级以上竞赛获奖、或县级教育部门表彰者优先晋级,再考虑镇级表彰作为参照晋级条件。
(4)如果同一职务任职时间相同者,近两年教学成绩高者优先。
五、岗位晋升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公示期为3天。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
4、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学校岗位设置领导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各岗位人员。
(4)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六、组织领导
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组 长:王小玉
副组长:杨 铭
成 员:李飞 王懿 邱兴伦 王再端 吴邦胜 王开茂 潘小蔺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次岗位设置聘用落聘者,保留现任职务最低岗位工资。
2、任现职以来,请假时间累计达到六个月及以上者,不能参与岗位晋级。
八、下列情形者,取消本次晋升资格
1、不符合岗位竞聘基本条件的。
2、上一学年度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3、上一学年度以来,请病假时间累计达到六个月及以上者、事假时间累计达到30日及以上。
4、上一学年度以来,受到教育局及以上部门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水口辅导区职称评聘领导组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