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报建类 表C1 广州市规划局立案申请表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地址 申 请 人 名 称 (姓 名)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IC编码 1. 2.□□□□□□□□□ 3.□□□□□□□□□ 受委托人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属性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 □驻穂部队 □其他单位 □
2、个人 立 案 类 别 □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单独申报,□首次 □调整) □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定(单独申报,□首次 □调整) □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首次 □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经审查同意) □ 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涉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变动 □不涉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变动) □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使用 □ 其他 装 订 线 基 本 信 息 用地许可证 地 形 图 号 项目重点属性
3、 □国家重点 □省重点 □市重点 批准文件文号 项目现状 □未开工 □正在施工 □已竣工 □已投入使用 项 目 概 况 □住宅 (□保障性住房 □商品房 □个人住房) □公共建筑(□办公 □商业 □旅游 □科教文卫 □通信 □交通运输用房) □工厂 □其他 规划部门历史审批 及相关资料 立 案 所 需 文 件 内 容(须参照立案标准规定填写) 文 件 编 号 份数 1.申请函(原件) 1
4、 规划部门历史审批文件文号: 文书送达方式 □直接到窗口领取 □邮政速递 备注 1.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将依法予以撤销。 2. 申请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人可以在我局作出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向我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 我单位(个人)已阅知有关备注说明,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
5、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该申请表下载网址: 或 。 二○一二年十月 印制 注:报审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申请以及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填写以下表格 案 件 数 据 信 息 表 建筑设计单位 名 称 报建特许人及编号 地 址 资 质 等 级 联系人 电话 资 质 证 号 建设项目性质 □住宅 □办公 □学校 □科研 □厂房 □仓库 □体育 □市政设施 □商业 □其它
6、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地形图号 建筑功能明细 项目 名 称 幢 数 一、建筑 规模 总建筑面积(M2) 其中 地 上 地 下 建筑层数(层) 地 上 地 下 二、主要功能 功能名称 建筑面积(M2) 功能名称 建筑面积(M2) 备注: 三、公建配套 功能名称 建筑面积(M2) 功能名称 建筑面积(M2) 备注: 四、其他功能 功能名称 建筑面积(M2) 备注 1.地下汽车库 / 地下非机动车库
7、 2.地下设备用房 3.首层架空 4.地上汽车库 / 地上非机动车库 5.其他架空层 / 避难层 6.屋顶梯屋及电梯机房 7.其 他 五、相关指标 基底面积 (M2) 住宅户数 (户) 阳台全面积 (M2) 地下商业面积 (M2) 计算容积率 面积(M2) 容积率 六、说明 1.计算容积率面积为本表中第二、三和第四项的第4、7点的面积之和。 2.第三项中的公建配套项目面积为公建的净建筑面积,不含其分摊面积。 3.基底面积是指首层外墙(柱)外包线所围合范围的建筑面积。
8、4.如首层架空作汽车库使用,则该部分只当地上汽车库、非机动车库计,不重复计入首层架空面积。 备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文件的,将依法予以撤销。 我单位已阅知有关备注说明,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建筑设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住宅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以及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需填写以下表格 住房结构比例统计数据表 建筑设计单位 名 称 报建特许人及编号 地 址 资 质 等 级 联系人 电话 资 质 证 号 住房类型 □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 □拆迁安置房 □产业工人宿舍 □廉租房 □解困房 单幢住房编号 住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型类别 备注 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 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户数(户) 所占比例(%) 建筑面积(平方米) 户数(户) 所占比例(%)
10、
11、 汇总 说明 1.套型面积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 2.住房结构比例按照住宅建筑面积计算。 备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文件的,将依法予以撤销。 我单位已阅知有关备注说明,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
12、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建筑设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报审修建性详细规划需填写以下表格 案 件 数 据 信 息 表 规划编制单位 名 称 报建特许人及编号 地 址 资 质 等 级 联系人 电话 资 质 证 号 规划项目性质 □ 居住 □机关 □军事 □院校 □工厂 □公建 □仓储 □ 交通工程 □市政公用设施 □园林绿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地形图号 用地总面积 (平方米) 城市20米及以上道路路位
13、面积 平方米 城市河涌、水面面积 平方米 城市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 核定的计算技术经济指标用地面积 平方米 原(规划)批复或设计条件批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由规划编制单位填写)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规划总户数(户) 建筑间距要求(M) 总建筑面积(M2) 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M2) 公建配套要求 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规划 要求 申报 规划 要求 申报 规划 要求 申报 规划 要求 申报 1.
14、 2. 3. 4. 5. 6. 7. 8. 9. 10. 11. 备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将依法予以撤销。 我单位已阅知有关备注说明,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规划编制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