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临安市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
(本表适用于单幢建筑)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章)
建设项目 *号厂房
建设单位
联系人
工程项目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建设地点
工程结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施工许可证编号
附图与附件名称
现场总平面图
规划与实施项目
规划审批要求
实施情况
规划审查情况
2、
建筑面积
层数
1层
1层
色彩
建筑高度
标高
位置
配套
备注
以上除“规划审查情况”一栏由规划验收审查部门填写外,其它各栏由建设单位如实填写
审
查
意
见
审查: 年 月 日
审
核
意
见
审核: 年 月 日
审
定
意
见
3、
审定: 年 月 日
说 明
一、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如实填写此表,如因填写不而产生问题,法律责任自负。
二、 随本表附下列资料: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供核对);
2、 市地理信息中心实测的竣工总平面图、规划建设对比图各一份;
3、 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实测面积表一份。
4、 建施竣工图一套。
5、 规划验收工程中如涉及环保、消防等方面问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建设工程经规划管理部门规划验收合格的,发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规划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预房屋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