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高明初级中学九年级中考
考 核 方 案
为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正确评价九年级教师的工作成绩,把竞争机制引入九年级教学之中,更好的激发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在教学中不断创新,不断进取,稳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九年级中考考核方案。
一、奖励金额
1、参加当年竹中招生考试取得A+1人数10人奖励到年级8000元;
2、每增(减)1人,则在基本奖励上递增(减)奖励到年级900元;
3、5人以下年级没有奖励。
4、年级A+1人数没有达到5人,但其中一个班达到3人以上5人以下,则按600元/人奖励到该班。
二、奖金分配
1、班主任、年级组长按升学奖6%进行考核分配。
2、年级升学奖的94%按该班考取A+1人数考核到班。
3、班级升学奖的分配按照该科参加竹中类考试取得A+的人数乘以该科系数奖励科任教师。(各科目系数语数外1,理化1.5,政史1.5,理化实验各0.1,体育0.3)
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与上级政策相抵触以政策为准。
二0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