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GZJD2012-ND-G006)项目文本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中央苏区反“围剿”战争纪念馆空调暖通设备 项目编号: GZJD2012-ND-G006 采购单位: 宁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书 …………………………………………………………………………………3 一、投标邀请 ……………………………………………………………………………………3 二、投标人须知 ……
2、……………………………………………………………………………7 三、采购项目要求 ………………………………………………………………………………16 四、合同条款 ……………………………………………………………………………………21 五、合同格式 ……………………………………………………………………………………23 第二章 投标书部分文件格式……………………………………………………………………24 一、封面 …………………………………………………………………………………………24 二、投标函 ………………………………………………………………………………………25
3、三、投标货物报价一览表 ………………………………………………………………………26 四、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7 五、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 ………………………………………………………………………28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29 七、资格证明文件…………………………………………………………………………………30 八、法人代表授权书………………………………………………………………………………31 九、代理商情况一览表…………………………………………………………………
4、…………32 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33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4 十二、压缩机承诺函………………………………………………………………………………35 25 第一章 招 标 书 一 、投标邀请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宁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空调暖通设备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ZJD2012-ND-G006 (二)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5、 预算金额 (人民币)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品目一 空调暖通设备 (国产产品) 1 批 1150000元 详见“三、采购货物需求” (四)投标方式:投标人所投品目必须完整,不允许只投其中的某一项,且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无效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为了确保此次招标的质量,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200万)、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清晰复印件盖公章) 3、所投设备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6、4、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 6、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29日上午8: 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都县登峰大道57号4楼402)购买,标书工本费为300元人民币/套,标书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8月3
7、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宁都县公开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以转、汇方式(必须注明投标人和采购项目名称)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伍佰元整(¥11500)并在2012年8月28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户
8、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以实际到账为准,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中标人支付货款。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总货款95%;合同价款5%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验收方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施工图设计的设备参数,由采购单位组织中标供应商、设计单位、县
9、财政局、审计局、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十一)验收程序 第一阶段,中央空调到达施工现场由中标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预验报告》(验收报告表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式样填写供货清单后提交采购单位预验,监督人员现场监督; 第二阶段,中标供应商安装调试完毕且试运行正常后,由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组织省内机电设备暖通专业权威鉴定机构按规范标准及本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对其逐一或随机抽样检测验收并出具《质量检测验收报告》(验收全部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政府采购预验报告》和《质量检测验收报告》由中标供应商分别报财政部门和公共资源交
10、易中心备案,该报告作为财政部门支付采购资金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履约保证金的必备附件。 (十二)答疑时间: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的投标人,应于 2012年8月15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送至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否则视同接受招标文件条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2012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赣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西政府采购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人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十三)联系方法:有关此
11、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登峰大道57号(4楼402) 联 系 人:何 磊 电 话:0797-6938150 13707079705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长征大道支行 账 号:199210906534 网 址:、 、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日 二、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即
12、宁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按下列标准向最后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 招标收费费率 备注 100以下 1.5%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00-500 1.1% 采购代理费实行分段累加计
13、算,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基准费率下浮 15 %计取;综合服务费按宁价发[2012]9号文件规定的费率即成交价的0.15%计取。(帐户名称: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 4、合格的投标人 4.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及服务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14、4.3.2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5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二)招 标 文 件 5、招标事项说明 5.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
15、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于 2012年8月15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送至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并于2012年8月15日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指定的网站上: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各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补充通知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投标人有义务在招
16、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应网站,招标人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2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8.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函(格式) (2)投标报价一览表 (3)资格声明函 (4)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7)资格证明文件 (8)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 (9)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0)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
17、承诺书 (11)压缩机维保期限承诺函 (12)投标人投标前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并针对本项目提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须有设计方案图) 8.2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9、报价 9.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成品、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费用、运杂、装卸、及售后服务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即交钥匙价),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设备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9.3如果所投设
18、备技术规格有偏离,在满足技术参数的前提下,投标人可选择偏离产品,但必须在报价一览表中注明,并填写规格响应表,否则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4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9.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安装、调试等一切服务。 10、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0.1若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设备制造商的正式授权。 10.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生产和技术能力。 10.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
19、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11、证明设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设备及其辅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包括:设备主要性能的详细描述,如规格偏离;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在开标时,对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做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
20、退还,中标者在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后,设备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2.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30天。 1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4、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4.1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准备一式伍份投标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
21、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中除签署姓名、日期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外,其余部分必须打印。 14.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要求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为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书上。 14.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签字和盖章。 15、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进一步核实
22、的要求。 (四)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副本、分别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所有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信封中,所有正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 16.2正副本信封均应: 16.2.1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品目号、投标人名称且在封口处贴白条并签字或加盖骑缝章。 16.2.2按注明的地址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16.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将造成投标文件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投标截止期 17.1采购代理机构可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
2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7.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再更改投标文件。 18.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8.3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
24、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 标 与 评 标 19、开标 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本次招标采购开标活动采用先开标、唱标,后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在公开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9.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9.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9.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9.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9.3开标前,先
25、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19.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条款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19.5采购代理机构应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按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0、投标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0.1采购代理机构将同采购主管部门在专家库中抽取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 20.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评委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0.3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
26、比较和评价,投标人须应评委的提问对其提供设备的生产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1、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标: 21.1.1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1.1.2没有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1.1.3
27、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1.1.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编排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21.1.5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 21.1.6所投设备不是原装产品或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 21.1.7标书中存在欺诈评标委员会的行为; 21.1.8所投设备未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1.1.9投标人投标前未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未针对本项目提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须有设计方案图); 21.2.0其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21.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8、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1.3 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21.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1.5招标文件提供的基础性技术
29、要求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 21.6评委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2、投标的比较与评价 2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2.2评标原则: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主要依据所供设备的质量比较报价,同时还考虑以下因素:产品所含技术的先进性及可靠性、对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售后服务、交货时间、投标人的经营业
30、绩。 22.3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相关评委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22.4采购代理机构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2.5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23、投标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3.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机构和评委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3.2为有助于评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可应评委的提问对其提供产品的生产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
31、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4、评标办法: 2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经综合分析、比较,按得分高低评出投标单位的排序评标授标,以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24.2评分标准: 价格分 (40分) 价格分的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40×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技术分 (47分) 1、技术要求(18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18分,有一项条款不满足在18分的基础上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18分为止。 2、空调系统
32、室内外机的制冷制热量偏离评议(6分) ①、每台室内机单台制冷制热量正偏离的得3分 ②、每台室外机单台制冷制热量正偏离的得3分。 3、压缩机配置的先进性(5分):多联机空调压缩机采用涡旋式压缩机的得5分,采用其他形式压缩机的得2分。(必须以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彩色公章按最新标准的压缩机复印件及投标人和制造商共同出具的压缩机承诺函为依据);其他不得分。 4、多联机空调室外机风扇电机类型及调节能力(3分): 多联机空调室外机风扇必须采用直流风扇电机,风扇调节级数大于或等于50级的得3分;风扇调节级数大于或等于40级的得2分;风扇调节级数大于或等于20级的得1分;室外机风扇不采用直流风扇电机
33、或风扇转速调节级数小于20级的不得分。(评审依据:产品彩页) 5、多联机空调室外机极限运转温度(4分): 为更好地适应极端环境温度条件,多联机空调设备夏季制冷极限运转温度大于50℃得2分,冬季制热极限运转温度小于零下20℃得2分,否则不计分。(评审依据:产品彩页) 6、二级过冷却循环技术(3分): 多联机空调设备应具有二级过冷却循环技术,便于提高空调换热效率及制冷能力,过冷度大于或等于30℃得3分,过冷度大于或等于25℃得2分,过冷度小于25℃得1分。(评审依据:产品彩页) 7、多联机空调系统室外机模块化组合技术(5分):采用国际先进技术的得5分,采用国内先进技术的得3分。
34、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含布置图)(3分):对比打分,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商务分 (13分) 1、投标文件制作规范(1分):按要求投标文件制作规范,装订精良、资料齐全等情况对比打分; 2、培训方案(1分):对比各投标人培训方案内容进行降序打分,相邻差距不超过0.5分,没有培训方案不得分; 3、销售业绩(4分):提供开标日前2年内投标品牌单项合同≥1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有1个的得1分,有2个的得2分,有3个及以上的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 4、售后服务(3分): 1)制造商售后服务网点2分:即设
35、在赣州市内得2分、设在赣州市外不得分。(凭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及厂家认定售后服务网点授权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计分) 2)服务响应时间 (1分):承诺售后服务期间对故障的响应时间为4小时得1分。 5、质保期(4分):在符合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6个月的得1分,延长12个月的得2分,最高得4分。 注:突破单位采购预算的将不评分,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有关资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六)授 予 合 同 25、合同授予标准 25.1评审后,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评标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25.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原则上把合
36、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 25.3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中标的保证。 26、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设备数量的权利: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如无特别说明,增减的幅度为不超过采购金额或数量的10% 。但是不得对单价和其他条款和条件做出任何改变。 27、中标通知书 27.1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候选供应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确定为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
37、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8、签订合同: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如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取消其进入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资格,同时将“黑名单”上传省市相关网站。 29、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0、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8、》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采购货物需求 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质量标准的设备(货物)。 2、所投货物必须提供壹年及以上的质保期设备。 3、货物如为某单位的专利或特有产品,请投标方在答疑期内告知招标机构。 4、所有货物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5、投标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且在合同签订后40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以及进行现场技术培训。 6、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投标人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7、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项目采购清单及参数 序号 项
39、目名称及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变频多联室外机(一) 制冷量:96KW 制热量108KW 台 2 2 变频多联室外机(二) 制冷量:85KW 制热量95KW 台 5 3 中静压风管式室内机 制冷量:14KW 制热量16KW 台 44 4 圆形喷口 ∅200 个 88 铝制厚度(以图纸为准) 5 双层百叶回风口 1000X400 个 44 铝制、带过滤网厚度 (以图纸为准) 6 PVC排水管 国标 米 350 具体以图纸为准 7 410A专用紫铜管 国标 米 790
40、具体规格按设备需要 8 紫铜管橡塑保温 25mm 米 790 具体规格根据铜管大小 9 冷凝水橡塑保温 20mm 米 293 具体规格根据冷凝水管大小 10 风机盘管 米 400 注: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采购单位应为中标人提供必要的场地、电源等条件,采购清单中未提及的管线等辅助材料全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不另计费用。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1基本功能:各分区单元应独立控制、随意调节、运行经济,并应具有冷暖型、智能自动控制、除霜控制、故障自诊断显示等功能。 2多联机空调系统室外机必须采用模块化组合,以便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及搬运。否则作废标处理
41、 3本次招标的多联式空调采用直流变频技术,且采用环保型冷媒(R410A)。否则作废标处理。 4多联机空调室外机须采用四面回风热交换结构技术,以保证换热更充分,有效提高换热效率。(以产品彩页为依据)。 5多联机空调室外机应具有防降雪功能,自动判断降雪信号,安全防冻、防积雪覆盖。(以产品彩页为依据)。 6空调室内机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选配电辅助加热器,(不允许另外加装电辅热,以产品彩页上室内机标注有电热能力参数为依据)。 7空调系统接管必须使用铜管,最大管长应大于或等于160米。(以产品彩页为依据)。 8空调室外机低温-15℃和室外高温43℃均应能正常启动。(以产品彩页为依据)。 9
42、每台空调室内机须配带无线控制器,便于操作。 10室外机须具有先进的回油系统、保证机组稳定运行,冷媒管路不应设置储油弯管。 11空调压缩机具有循环控制技术,能均衡各压缩机的运转时间,有效延长系统使用寿命。 12空调系统冷媒控制必须采用电子膨胀阀。 三、变频多联室外机(一) 基本参数 ①机器类型 分体机--室外机 ②冷媒 R410A ③HP 34 ④制冷功率(KW) ≥96 ⑤制热功率(KW) ≥108 ⑥制冷消耗电力(KW) 额定≤33 ⑦制热消耗电力(KW)
43、 额定≤31 ⑧标准风量(m3/h) ≥660 ⑨噪音值(dBA) ≤60 ⑩风机功率(KW) 1.4 压缩机型式 涡旋式 电源 3/380/50 最大连接管长度 ≥50m 最大连接管高度差 ≥50m 四、变频多
44、联室外机(二) 基本参数 ①机器类型 分体机--室外机 ②冷媒 R410A ③HP 32 ④制冷功率(KW) ≥90.4 ⑤制热功率(KW) ≥100.0 ⑥制冷消耗电力(KW) 额定:30.5 最大43.9 ⑦制热
45、消耗电力(KW) 额定:28.0 最大42.5 ⑧标准风量(m3/h) ≥660 ⑨噪音值(dBA) ≤60 ⑩风机功率(KW) 1.4 压缩机型式 涡旋式 电源 3/380/50 最大连接管长度
46、 ≥50m 最大连接管高度差 ≥50m 五、中静压风管式室内机 基本参数 ①机器类型 分体机--室内机 ②冷媒 R410A ③HP 6 ④制冷功率(KW) ≥14 ⑤制热功率(KW) ≥16 ⑥制冷消耗电力(KW)
47、 额定:10.3 最大12.0 ⑦制热消耗电力(KW) 额定:9.5 最大20.0 ⑧标准风量(m3/h) ≥2100 ⑨噪音值(dBA):高 ≤44 中 ≤40 低 ≤36 ⑩电机输入功率(W) 500 压缩机型式 涡旋式 电源
48、1PH 220V 50Hz 最大连接管长度样 ≥50m 最大连接管高度差 ≥30m 四、合同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文本格式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1.3“设备”系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相关材料。 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
49、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1.5“安装调试”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为使货设备正常运行的安装、调试等。 1.6“买方”系指用户单位。 1.7“卖方”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人(包括制造商和供应商)。 2.标的及数量:本合同标的物及数量见本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3. 技术规格 3.1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设备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的投标规范偏离表相一致。 3.2技术规格中未有规定的,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4.知识产权: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卖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 5.包装要求 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出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6. 装运条件 6.1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卖方承担。 6.2卖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将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