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多塔作业专项方案 工程名称: 凤凰城A组团三期(卡路屯周边地块 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黑龙江牡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6 年 6 月 15 日 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
2、005) 4、《塔式起重机械操作使用规程》 (JG/T100-1999)5、《施工现场平面图》 6、《QTZ63塔式起重机说明书》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 (GB50194-2014)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二、工程概况 凤凰城A组团三期(卡路屯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牡安项目部四工区(包括7#、8#、10#、11#及地下车库工程)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卡路屯,牡海大桥西侧。工程主体为剪力墙结构,抗震等级为四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其中10#和11#楼主
3、体为15层,建筑高度45m;7#和8#楼主体为17层,建筑高度50.3m;地下车库为负一层。与其相临的4#楼主体17层,9#楼15层,12#楼11层。 本工程由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牡丹江市建筑研究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牡丹江明月岩土勘察有限公司地质勘察,牡丹江市清宇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监理,黑龙江牡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施工。 三、施工部署 1、总体规划 本工区由四栋单体建筑及与7#、8#连体的一万余平方米地下车库组成。现拟使用两台QTZ63吊,一台QTZ40吊作为垂直运输工具,满足施工要求。 地下车库1-7轴×A-M轴和11#楼东北角的平房未拆迁不具备施工条件,所以将现场
4、分为两区——可建工区(10#、8#)和待建工区(11#、7#)。两个工区均分为基础、主体、装饰、屋面4个施工阶段,每个施工阶段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着重安排与布置塔吊; 根据建筑物平面布置和工期要求,10#使用QTZ63型塔式起重机,待地库土方开挖完成后,8#楼南侧立一台QTZ63型塔吊,起重臂长为50m和一台QTZ40型,起重臂长45m,相邻的4#楼采用QTZ63塔吊,9#楼采用QTZ63塔吊,,臂长为42.5m(吊臂缩短一节);12#楼采用QTZ63塔吊,臂长为50m。 2、技术准备 塔吊安装前,收集本项目的塔吊、以及临近楼体项目的塔吊平面布置资料和现场数据,应充分考虑塔吊
5、的运输能力,并且各台塔吊的起重臂与塔身及起重臂与平衡臂间应相互错开,不影响每台塔吊的行动能力的前提下综合布置。 1、可建工区10#楼东侧设立一台QTZ63塔吊,负责10#楼主体及7#楼南侧地下的部分车库的水平垂直运输;8#楼南侧设立一台QTZ63塔吊,负责8#楼和11#楼的主体及8#楼地下的部分车库的水平垂直运输。 2、待建工区7#楼北侧拟设立一台QTZ63塔吊,负责7#楼主体及7#楼北侧地下的部分车库的水平垂直运输,11#楼与8#楼共用一台塔吊。 3、平面布置的原则 1、塔吊尽量覆盖整个施工区域,减少盲区; 2、塔吊最大起重量能满足施工要求; 3、保证每台塔吊的工作效率,既不闲置
6、又能满足施工吊次要求; 4、充分考虑塔吊安装和拆除所需空间,满足塔吊安拆的要求; 5、充分考虑到塔吊在高度和平面位置上的避让,满足设备安全运行的要求。 4、塔吊布置 由于本工区占地面积大,若要塔吊尽可能的覆盖大的范围和对场地材料周转调运方便则须对整个图纸进行综合分析,考虑各种因素确定其布置,具体布置详见附图:多塔作业平面图。 8#楼QTZ63塔吊臂长50m,塔吊基础梁顶与地下室底板顶一平,位于-5.00m处,与之有重叠区域的有4#、9#、10#、12#塔吊。由于地下室开工较周围工程滞后半年有余,且8#塔吊前期主要负责地下室的施工,安装时的独立高度控制在20米左右,塔吊安装运行时
7、满足与9#楼塔吊最小垂直高差3m,两塔机间任何接近部位距离不的小于2m的要求。 8#主体施工时,重叠区域的塔吊已至其楼封顶高度,与之重叠的有4、9、10、12#、由各栋号高程为:4#:291.15m,9#:285.45m,10#:285.25m,12#270.35m,只有4#楼塔吊与8#楼在一个平面上,升节时应与其项目部协商错开3米以上。见附图:多塔作业立面图。 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表 序号 危险源 可导致危险的情形 主要安全措施 1 交叉作业塔机相互碰撞 1、相邻塔起重臂处于同一水平高度 1、相邻塔机高度错开 2、控制各区域施工进度,便于塔机高度错开 2、作业过程
8、两塔同时进入交叉区域 1、制定塔机避让规则 2、设置塔机进入交叉区域报警装置 3、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3、作业过程一塔吊钩未升到安全高度突然失电,风力推动塔机向相邻塔旋转 1、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 2、备用木楔 4、非工作状况塔机吊钩未停置在安全范围 1、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2、监督检查 2 碰撞建筑物或建筑物、临时设施上方坠物 1、临近建筑物吊物 1、划定工作区域、调定回转限位 2、配备专人指挥 2、吊物在相邻建筑物上方运转 1、划定工作区域 2、调定回转限位 3、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3、吊钩或吊物低于相邻建筑物方向旋转 1、向作业人员交底 2、调定
9、回转限位 4、工作过程中突然停电或下班后吊钩高度低于相邻建筑物,风力推动塔吊旋转 1、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 2、备用木楔 5、回转限位失灵,操作失误 1、经常检查、调试 2、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表 序号 危险源 可导致危险的情形 主要安全措施 1 交叉作业塔机相互碰撞 1、相邻塔起重臂处于同一水平高度 1、相邻塔机高度错开 2、控制各区域施工进度,便于塔机高度错开 2、作业过程两塔同时进入交叉区域 1、制定塔机避让规则 2、设置塔机进入交叉区域报警装置 3、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3、作业过程一塔吊钩未升到安全高度突然失电
10、风力推动塔机向相邻塔旋转 1、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 2、备用木楔 4、非工作状况塔机吊钩未停置在安全范围 1、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2、监督检查 2 碰撞建筑物或建筑物、临时设施上方坠物 1、临近建筑物吊物 1、划定工作区域、调定回转限位 2、配备专人指挥 2、吊物在相邻建筑物上方运转 1、划定工作区域 2、调定回转限位 3、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3、吊钩或吊物低于相邻建筑物方向旋转 1、向作业人员交底 2、调定回转限位 4、工作过程中突然停电或下班后吊钩高度低于相邻建筑物,风力推动塔吊旋转 1、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 2、备用木楔 5、回转限位失灵,操作
11、失误 1、经常检查、调试 2、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6、塔吊防碰撞协调组织机构 安全巡视组长 亢伟胜 塔吊操作员 李殿勇 现场监督副组长 仇伟东 现场安全员 闫海凤 组织机构图 四、多塔顶升程序 (一)、各种安全距离计算 多塔机同时作业,既要使塔机发挥应有的工作效率,又要保证施工安全,在进行垂直运输施工方案设计时,必须特别注意塔机安全高差的控制。 安全高差的控制在于保证多塔的安全;高差太小,有可能造成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吊起重臂碰撞;高差过大,由于群塔的连续排序,造成连锁反应,结果是:①要求过多的塔机进行附着。②建筑物结构施工达到的高度太低,不满足塔
12、机锚固高度要求。因此,塔机的高差须进行合理的计算。 在现行规程中,许多规程对塔机的高差进行了规定,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中第10.5条规定:“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位(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这是最低的高差要求。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规定“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塔机时,应保持两塔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的小于2m”。最小不得低于5m”。故可以参考以下步骤确定合理的高差值。 1、塔吊顶升应遵循安全距离要求,如平面位置不能错开,则
13、应在竖向进行错开,错开距离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2、塔吊附墙部位,应对墙体或顶板结构进行验算,不满足强度要求时作加强处理。 3、尽管塔机臂竖向已错开一定的距离,但是,如果两台相邻塔机的塔机臂同时处在同一平面位置,仍然会相互妨碍并产生安全隐患,因此,在塔机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相邻塔机的动态。信号员在发出启动信号之前要观察相邻塔机臂是否在离自己的塔机臂较近的地方或正向自己的塔机臂方向移动,根据情况决定发出启动信号的时间;在塔机臂移动的过程中,塔机司机也要密切注意相邻塔机臂的移动情况,一旦发现两个塔机臂向一个方向靠近,应立即停止移动或向反方向移动塔机臂。 4、两个单位施工的工程多塔作业时,由两个
14、项目部经理共同沟通协调好时间,特别是顶升、升节时双方必须沟通好,同时还要以文件形式通知塔吊司机。要注意安全行驶。双方可采取特殊信号,沟通形式确定好,旋转方位。 5、塔吊顶升工作由塔吊安装公司负责,每次顶升完毕后应核对起重臂高差是否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完成后交项目部安全部保存资料。 五、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操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塔吊拆装作业,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及工法进行,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起重人员完成,严禁无证操作。 3、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 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4、项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塔吊
15、附着点的施工必须尽可能地提前进行。 5、作业现场的正下方必须设置不小于20米×20米的安全作业区,并做明显标志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6、4级风以上严禁顶升作业,5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附着安装。 7、塔吊附着以下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2‰,塔吊附着以上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4‰。 8、在塔吊顶升或降塔过程中,严禁回转、起升作业。 9、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均须持证上岗。在塔吊运行过程中,双方使用认可的信号指挥形式,如对讲机、旗语、哨音等。 10、塔吊司机在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十不吊”,保证安全运行。在停止作业时,必须保证大臂、小车及吊钩停放在安全部位,保证与其它塔吊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塔吊
16、突然断电后应及时卸除吊物,将吊钩临时固定,防止起重臂转动,造成相连塔吊起重臂与钢丝绳碰撞;塔吊运行时,塔吊之间、塔吊与附近建筑物之间必须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 11、塔吊司机在作业前和作业后,应对塔吊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塔吊的各项安全限位必须齐全可靠。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销及其他任何部件之间的联接销都必须穿开口销。 12、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备。塔尖及起重臂端部设置安全警示灯,当光线不足时应打开安全警示灯。 13、塔机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活动(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用∠50*50*5角钢预
17、埋在地下并与塔身进行有效连接)。 14、塔机应定机定人,实行专人专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要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二人以上。 15、位于塔吊作业范围内的高压线,应搭设防护架,方案单立。 六、防碰撞操作要点 1、作业前检查和作业时的检查重点: ⑴、机械结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⑵、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⑶、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⑷、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卡具紧固和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⑸、供电电缆应无破损。起动机穿身不允许当做工作零线。 2、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符合电压,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
18、无漏电方可上机。照明与起重机主断路器应分接,当主断路器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 3、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4、提升重物平稳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起重吊装司机在吊装中应执行“十不吊”。 5、下机时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6、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和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7、塔吊司机在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底,填写交底记录。 8、塔吊司机在作业时,发现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施工。
19、雨季作业时,要认真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和防大风工作,风力超过六级以上高空作业要停止施工。 9、塔吊司机在停止作业前,必须将塔臂锁定在季节性顺风方向状态,防止塔臂与塔臂之间由于自然风力作用相互碰撞。 七、防碰撞措施 塔吊相互作业由于距离较近,施工中既要满足生产要求,又要减少相互干扰,因此合理布置非常重要。安装前制定平面布置和立体协调方案。塔与塔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与两侧塔身之间至少有两米的距离,处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塔吊中处于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少于一个标准节的布置位置: 1、平面布置时应尽可能
20、覆盖整个施工面,不产生或少产生盲点;相邻塔吊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塔机回转时覆盖面尽可能少重叠或不重叠。 2、塔机垂直运输时应能穿越现场施工构件,确保不同几何尺寸的物件有足够的间隙距离提升到需要的作业平台。 3、塔机应有足够的高度,在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高度和吊物高度以及安全限位高度后,应有足够的垂直距离保证各种不同几何尺寸未见进行水平运输。 4、塔机相互间的距离应错开,确保吊钩在最大高度回转时不相互碰撞。 5、避开施工范围内的所有设施(如相邻建筑和高压架空线路等),在危险距离内应进行隔离防护。 6、坚持中间高、四周低的原则,由于中心位置塔机受周围塔吊的影响和制约较多,因此居中塔机应尽
21、可能保持在高位,并保证其技术性能最好。 7、确保塔机回转时与相邻建筑物、构造物及其他设施间的水平和垂直安全距离大于5m,工作中吊物的水平和垂直安全间隙也必须大于2m。 8、同步升高和下降,确保群塔相互间的垂直距离符合立体协调方案要求。 9、将塔吊相交的区域设为吊装警戒区,并设立明显标志。 10、在吊装警戒区,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低塔让高塔原则:低塔在运转时,应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原则:塔机在重叠覆盖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原则:塔机在进入重叠覆盖区运行时,运行塔机应避让该区停止塔机。 (4)轻车让重车原则: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的塔机。 (5)客塔让主塔原则:另一区域塔机在进入他人塔机区域时应主动避让主方塔机。 (6)同步升降原则:所有塔机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升降,以满足群塔立体施工协调方案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