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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和三调地类变化对比.doc

1、地类名称 二调 三调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耕地(01)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 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

2、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 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水田 (011)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01)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水浇地 (012)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02)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

3、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旱地 (013)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103)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园地(02)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果园 (021)种植果树的园地 (0201

4、种植果树的园地 茶园 (022)种植茶树的园地 (0202)种植茶树的园地 橡胶园 (0203)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其他园地 (023)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204)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林地(03)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

5、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有林地 (031)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乔木林地 (0301)乔木郁闭度≥0.2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 竹林地 (0302)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0.2的林地 红树林地 (0303)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林地 森林沼泽 (0304)以乔木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灌木林地 (032)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0305)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 灌丛沼泽 (0306)以灌木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其他林地 (033)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10-19%的疏林地)

6、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0307)包括疏林地(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草地(04)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天然牧草地(天然草地) (041)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0401)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沼泽草地 (0402)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的沼泽化的低地草甸、高寒草甸 人工牧草地 (042)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03)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其他草地 (043)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

7、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0404)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不用于放牧的草地 商服用地(05)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批发零售用地 (051)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住宿餐饮用地 (052)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零售商业用地 (0501)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和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等的用地 批发市场用地 (050

8、2)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餐饮用地 (0503)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旅馆用地 (0504)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 (053)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0505)指商务服务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信息网络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广告传媒等用地 娱乐用地 (0506)指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影视城、仿古城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

9、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 其他商服用地 (054)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0507)指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赛马场、高尔夫球场、废旧物资回收站、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网点、物流营业网点,及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配套的服务设施等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06)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工业用地 (061)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

10、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0601)指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修理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采矿用地 (062)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0602)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排土(石)及尾矿堆放地 盐田 (0603)指用于生产盐的土地,包括晒盐场所、盐池及附属设施用地 仓储用地 (063)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 (0604)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包括物流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等 住宅用地(07)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指

11、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城镇住宅用地 (071)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0701)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含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等用地 农村宅基地 (072)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0702)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公用设施等的土地 机关团体用地 (081)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0801)指

12、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新闻出版用地 (082)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0802)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科教用地 (083)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 教育用地 (0803)指用于各类教育用地,包括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用地,以及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科研用地 (0804)指独立的科研、勘察、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

13、测、科普等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医卫慈善用地 (084)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0805)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 (0806)指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文体娱乐用地 (085)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14、 (0807)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包括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等设施用地;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体育用地 (0808)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包括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以及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086)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15、 (0809)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公园与绿地 (087)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 (0810)指城镇、村庄范围内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广场和用于休憩、美化环境及防护的绿化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88)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他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特殊用地(09)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

16、殡葬、风景名胜等的土地 军事设施用地 (091)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0901)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使领馆用地 (092)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 (0902)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 监教场所用地 (093)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0903)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宗教用地 (094)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0904)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殡葬用地 (095)指陵园、墓

17、地、殡葬场所用地 (0905)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906)指风景名胜景点(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的管理机构,以及旅游服务设施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他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交通运输用地(10)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汽车客货运场站、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以及轨道交通用地 铁路用地 (101)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

18、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1001)指用于铁道线路及场站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轨道交通用地 (1002)指用于轻轨、现代有轨电车、单轨等轨道交通用地,以及场站的用地 公路用地 (102)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1003)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街巷用地 (103)指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

19、用地 城镇村道路用地 (1004)指城镇、村庄范围内公用道路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快速路、主干道、次干路、支路、专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及其交叉路口等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1005)指城镇、村庄范围内交通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公路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含设有充电桩的停车场)、停车楼、教练场等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农村道路 (104)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1006)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0米、≤8米,北方宽度≥2.0米、≤8米,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

20、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 机场用地 (105)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1007)指用于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的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106)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的部分 (1008)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程、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的部分 管道运输用地 (107)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009)指用于运输煤炭、矿石、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2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 指陆地水域,滩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指陆地水域,滩涂、沟渠、沼泽、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城镇、村庄、道路等用地 河流水面 (111)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 (1101)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区段水面 湖泊水面 (112)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2)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水库水面 (1

22、13)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m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3)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设计库容≥10万m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坑塘水面 (114)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m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4)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m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沿海滩涂 (115)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1105)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内陆滩涂 (116)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

23、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1106)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沟渠 (117)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 (1107)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护堤林及小型泵站 沼泽地 (1108)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湿生植物的土地。包括草本沼泽、

24、苔藓沼泽、内陆盐沼等。不包括森林沼泽、灌丛沼泽和沼泽草地 水工建筑用地 (118)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 (1109)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构)筑物用地 冰川及永久积雪 (119)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1110)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其他土地(12)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它类型的土地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它类型的土地 空闲地 (121)指城镇、村庄、工矿内部尚未利用的土地 (1201)指城镇、村庄、工矿范围内尚未使用的土地。包括尚未确定用途的土地 设施农用地

25、122)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1202)指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田坎 (123)耕地中,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 (1203)梯田及梯状坡地耕地中,主要用于拦蓄水和护坡,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 盐碱地 (1

26、24)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1204)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沼泽地 (125)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 沙地 (126)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1205)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裸地 (127)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裸土地 (1206)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 裸岩石砾地 (1207)指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指

27、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含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 指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含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 城市 (201)指城市居民点,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在地镇级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单位用地 (201)指城市居民点、以及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在地镇级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单位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地 建制镇 (202)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

28、学校等单位用地 (202)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地 村庄 (203)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学校等单位用地 (203)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矿、工业、仓储、学校等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地 采矿用地 (204)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风景名胜用地及特殊用地 (205)指城镇村用地以外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以及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 盐田及采矿用地 (204)指城镇村庄用地以外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特殊用地 (205)指城镇村庄用地以外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风景名胜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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