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店标准
1.餐饮服务单位证件齐全,在店内明显位置悬挂,并按许可范围经营。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2.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且达到食品安全B级以上水平。须实施“厨房亮化”,达到清洁厨房标准。
3.餐饮服务提供者营业场所布局合理。食品原料粗加工、热加工、餐具清洗、消毒等场所无交叉。地面平整无积水,食品处理区墙壁易清洁。天花板防腐、不滴水。根据加工需要分别设置荤菜、蔬菜和水产品清洗固定水池,上下水通畅。配置与使用的餐具数量相匹配的专用消毒设施,或配备满足消费需求、质量合格的一次性餐具。有足够、有效的冷餐(冻)设施,能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要求。加
2、工间与外界相通的门、窗、下水口等处有有效的防鼠、防虫、防蚊蝇等三防设施。
4.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就餐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明亮、无污染物,物品摆放有序,餐饮具干净卫生。公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
5.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并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一次性餐饮具等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严禁采购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严格落实“五专一公开”管理制度。
6.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从业人员工作统一着卫生整洁工装,持有效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证明上岗为100%。
7.餐饮服务提
3、供者严格执行《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食品加工设有加盖的废弃物盛放容器,并及时清运。消费者就餐场所餐厨垃圾及时清理,并保持卫生清洁。
8.连续2年以上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3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上年度餐饮食品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和风险监测未发生抽检不合格行为。
附件4
“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店创建申报表
申报餐饮单位
名 称
枣庄台儿庄古城食为天客栈
申报餐饮单位
地 址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古城大衙门街东片区
申报餐饮单位
负责人
徐小龙
联系电话
0632-6801888
厨房亮化
量化分级
B级
近2-3
4、年行政
处罚情况
无
上年度或近两年抽检和风险监测情况
申报单位
具体情况
(可加附件)
台儿庄古城食为天客栈位于台儿庄古城东门内,距离东门检票口只有100米,地理位置优越。我们是以住宿为主,餐饮为辅的经营模式。自2016年1月开业以来我们一直就以内外环境整洁卫生为标准,食品安全卫生为准则来规范每一位员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本着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原则,在厨房量化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方面均达到了食品安全B级的水平,餐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明亮、无污染物,物品摆放有序,餐饮具干净卫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一次性餐饮具等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
5、00%。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从业人员工作统一着卫生整洁工装,持有效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证明上岗为100%。严格执行《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食品加工设有加盖的废弃物盛放容器,并及时清运。消费者就餐场所餐厨垃圾及时清理,并保持卫生清洁。连续2年以上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3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上年度餐饮食品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和风险监测未发生抽检不合格行为。
2017年11月30日
年 月 日
申报者意见
6、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店创建推荐表
餐饮服务单位名称
枣庄台儿庄古城食为天客栈
餐饮服务
单位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古城大衙门街东片区
餐饮服务单位联系人
徐小龙
申报项目
“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店
餐饮服务单位示范创建情况
(可加附件)
(基本情况要涵盖符合示范创建各项标准的情况)
年 月 日
县级商务
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食品
药品监管
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商务
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商务部门
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意 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