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租房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租巴中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权的位于南江县110处C栋4#门市部,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作住宿使用。
二、租房条款
1、确保租房期内相关费用(水、电等)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协商押金金额,支付租金时,并同时付清押金(押金以书面签收)。
2、甲方应于租用关系解除或者在合同解除日,且乙方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的费用后,搬出的当天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损坏设施赔偿金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
2、可在押金中抵扣)。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支付租金和押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在房屋内添置设备,租期满后,乙方将添置的设备搬走,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
4、乙方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租房期间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承担租用期内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并按时如期缴纳,与邻居文明相处,不得恶意言语伤害,都则立即同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扣相当一个月的租金。
四、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乙方在租用期满后如
3、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续租权,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因事需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请求,并赔偿另一方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五、租用期限及租金、物业管理费
租用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 年,租金金额:双方商定年租金为 元(大写: ),年物业管理费 元(大写: ),付费方式为现金,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