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剧团演出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于农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乙方贵地演出时间 天、共 场.双方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剧团接送:由甲方负责,乙方须给甲方提供搭、拆舞台中所必要的方便,乙方负责剧团的安全和演出当中安全保卫工作。
二、 生活住宿:乙方负责供应剧团的生活和演出中所需的煤气、电、水。住宿用房(行李自带)和一些剧团所不能带的演出设施.
三、演出费用:按场次计算。乙方不负责生活费每场 元,共计总金额大写: 元。(开演90分钟后下雨中止演出按全场计算)演出中途
2、甲方需要开支,乙方应适当给甲方预支,待演出结束后,乙方必须一次性给甲方结清演出费用.
四、如遇雨天演出时间顺延,剧团在演出期间遇到下雨超过两天不能演出时,乙方应承担剧团生活费用每天300元。
五、双方责任:甲、乙双方必须履行本协议。如乙方违约应承担甲方30%责任,甲方违约应承担乙方30%责任.
六、协议生效后,乙方需向甲方预付演出订金大写 元,该订金待演出结束后从演出费用中扣除。
七、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