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0 ,大小:88KB ,
资源ID:11258462      下载积分:14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125846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GB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GB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

1、 GB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0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ion of lkV and under feeder cable engineering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 50258 - 96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 9 9 7 年

2、 2 月 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 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6]475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 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4号文的要求,由电力工业部会同有关部 门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 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型安装工程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8 - 96 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9 -

3、96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七年二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 GBJ232 - 82 中第十三篇”配线工程篇”和第十四篇”电气照明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电力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九九六年八月十六日 1 总 则 1.0.1 为保证电气装置配线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配线工程的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当修

4、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1.0.4 采用的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 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5 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0.5.1 技术文件应齐全。 1.0.5.2 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1.0.6 配线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7 配线工程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0.7.1 对配线工程施工有影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杂物应清除。 1.0.7.2 对配线工程会造成污损的建筑

5、装修工作应全部结束。 1.0.7.3 在埋有电线保护管的大型设备基础模板上,应标有测量电线保护管引出口座标和高程用的 基准点或基准线。 1.0.7.4 埋入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支架、螺栓等预埋件,应在建筑工程施工时预埋。 1.0.7.5 预留孔、预埋件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埋设牢固。 1.0.8 配线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将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孔、洞、沟、槽等修补完整。 1.0.9 电气线路经过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处,应装设两端固定的补偿装置,导线应留有余 量。 1.0.10 电气线路沿发热体表面上敷设时,与发热体表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6、 1.0.11 电气线路与管道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 1.0.12 配线工程采用的管卡、支架、吊钩、拉环和盒(箱)等黑色金属附件,均应镀锌或涂防腐漆。 1.0.13 配线工程中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和接零应可靠。 1.0.14 配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 定。 2 配 管 2.1 - 般 规 定 2.1.1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 2.1.2 当线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 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

7、应小于 15mm 。 2.1.3 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保护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 50 ~ 80mm 。 2.1.4 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旋。 2.1.5 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 10%。 2.1.6 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2.1.6.1 当线路明配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 6 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 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 4 倍。 2.1.6.2 当线路暗配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 6 倍。当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

8、曲半径 不应小于管外径的 10 倍。 2.1.7 当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且接线盒或拉线盒的位置应便 于穿线: 2.1.7.1 管长度每超过 30m,无弯曲。 2.1.7.2 管长度每超过 20m,有一个弯曲。 2.1.7.3 管长度每超过 15m,有二个弯曲。 2.1.7.4 管长度每超过 8m,有三个弯曲。 2.1.8 垂直敷设的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设固定导线用的拉线盒: 2.1.8.1 管内导线截面为 50mm 2 及以下,长度每超过 30m 。 2.1.8.2 管内导线截面为 70 ~ 95mm 2 ,长度每超过 20m

9、 2.1.8.3 管内导线截面为 120 ~ 240mm 2 ,长度每超过 18m 。 2.1.9 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其水平或垂直安装的允许偏差为 1.5 ‰,全长偏差不应大 于管内径的 1/2 。 2.1.10 在 TN - S 、 TN - C - S 系统中,当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盒(箱)、塑料电线保护管、塑料 盒(箱)混合使用时,金属电线保护管和金属盒(箱)必须与保护地线(PE 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2.2 钢 管 敷 设 2.2.1 潮湿场所和直埋于地下的电线保护管,应采用厚壁钢管或防液型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干燥场 所的电线保护管宜采用薄壁钢管或可挠

10、金属电线保护管。 2.2.2 钢管的内壁、外壁均应作防腐处理。当埋设于混凝土内时,钢管外壁可不作防腐处理;直埋于土 层内的钢管外壁应涂两度沥青;采用镀锌钢管时,锌层剥落处应涂防腐漆。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 规定进行防腐处理。 2.2.3 钢管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铁屑及毛刺,切断口应平整,管口应光滑。 2.2.4 钢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2.2.4.1 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 1/2;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 2 ~ 3 扣。 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 2.2.4.2 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 1.5 ~ 3 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

11、于套管的中心。套管采用焊接连接时,焊缝应牢固严密;采用紧定螺钉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的场所,紧定螺钉应有 防松动措施。 2.2.4.3 镀锌钢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定螺钉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2.2.4.4 钢管连接处的管内表面应平整、光滑。 2.2.5 钢管与盒(箱)或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2.2.5.1 暗配的黑色钢管与盒(箱)连接可采用焊接连接,管口宜高出盒(箱)内壁3~5mm,且焊后应补 涂防腐漆;明配钢管或暗配的镀锌钢管与盒(箱)连接应采用锁紧螺母或护圈帽固定,用锁紧螺母固定的 管端螺纹宜外露锁紧螺母 2 ~ 3 扣。 2.2.5.2 当钢管

12、与设备直接连接时,应将钢管敷设到设备的接线盒内。 2.2.5.3 当钢管与设备间接连接时,对室内干燥场所,钢管端部宜增设电线保护软管或可挠金属电线 保护管后引入设备的接线盒内,且钢管管口应包扎紧密;对室外或室内潮湿场所,钢管端部应增设防水 弯头,导线应加套保护软管,经弯成滴水弧状后再引入设备的接线盒。 2.2.5.4 与设备连接的钢管管口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 200mm 。 2.2.6 钢管的接地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2.2.6.1 当黑色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应焊接跨接接地线或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 2.2.6.2 镀锌钢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的跨接接地线宜采用专用接地

13、线卡跨接,不应采用熔焊连 接。 2.2.7 安装电器的部位应设置接线盒。 2.2.8 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 2.2.8 的规定;管卡与 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 150 ~ 500mm 。 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 表 2.2.8 钢管直径(mm) 15 ~ 20 25 ~ 32 40 ~ 50 65 以上 敷设方式 钢管种类 管卡间最大距离(m) 吊架、支架 厚壁钢管 1.5 2.0 2.5 3.5 或沿墙敷设 薄壁钢管 1.0 1.5 2.0 - 2.3 金属软管敷设 2.3.1 钢管与电气设备、器具间

14、的电线保护管宜采用金属软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软管的长 度不宜大于 2m 。 2.3.2 金属软管应敷设在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干燥场所,且不应直埋于地下或混凝土中。当在潮湿等特 殊场所使用金属软管时,应采用带有非金属护套且附配套连接器件的防液型金属软管,其护套应经过 阻燃处理。 2.3.3 金属软管不应退绞、松散,中间不应有接头;与设备、器具连接时,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处应密 封可靠;防液型金属软管的连接处应密封良好。 2.3.4 金属软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3.4.1 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软管外径的 6 倍。 2.3.4.2 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 1m,管卡与终端、弯头

15、中点的距离宜为 300mm 。 2.3.4.3 与嵌入式灯具或类似器具连接的金属软管,其末端的固定管卡,宜安装在自灯具、器具边缘 起沿软管长度的 1m 处。 2.3.5 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2.4 塑料管敷设 2.4.1 保护电线用的塑料管及其配件必须由阻燃处理的材料制成,塑料管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 1m 的 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2.4.2 塑料管不应敷设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2.4.3 塑料管管口应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应采用插入法连接;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 用胶合剂,接口应牢固密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4.3

16、1 管与管之间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 1.5 ~ 3 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 管的中心。 2.4.3.2 管与器件连接时,插入深度宜为管外径的 1.1 ~ 1.8 。 2.4.4 硬塑料管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敷设时,应按设计规定装设温度补偿装置。 2.4.5 明配硬塑料管在穿过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采用钢管保护,其保护高度距楼板表面的距 离不应小于 500mm 。 2.4.6 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硬塑料管,在露出地面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2.4.7 塑料管直埋于现浇混凝土内,在浇捣混凝土时,应采取防止塑料管发生机械损伤的措施。 2.4.8

17、 塑料管及其配件的敷设、安装和煨弯制作,均应在原材料规定的允许环境温度下进行,其温度不 宜低于- 15 ℃。 2.4.9 塑料管在砖砌墙体上剔槽敷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 M10 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 度不应小于 15mm 。 2.4.10 明配硬塑料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管卡间最大距离应符合表 2.4.10 的规定。管 卡与终端、转弯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为 150 ~ 500mm 。 硬塑料管管卡间最大距离(m) 表 2.4.10 管 内 径(mm) 敷 设 方 式 20 及以下 25 ~ 40 50 及以上 吊架、支架或沿墙敷设 1.0 1

18、5 2.0 2.4.11 敷设半硬塑料管或波纹管宜减少弯曲,当直线段长度超过 15m 或直角弯超过三个时,应增设 接线盒。 3 配 线 3.1 一般 规 定 3.1.1 配线所采用的导线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同敷设方式导线线芯的最 小截面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B 的规定。 3.1.2 配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室外绝缘导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 距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C 的要求;室内、室外绝缘导线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D 的要求; 室内、室外绝缘导线与地面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E 的要求。 3.1.3 导线的连接

19、应符合下列要求: 3.1.3.1 当设计无特殊规定时,导线的芯线应采用焊接、压板压接或套管连接。 3.1.3.2 导线与设备、器具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截面为 10mm 2 ,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铝芯线可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2)截面为 2.5mm 2 ,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的线芯应先拧紧搪锡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 连接; (3)多股铝芯线和截面大于 2.5mm 2 的多股铜芯线的终端,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应焊接或压接 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3.1.3.3 熔焊连接的焊缝,不应有凹陷、夹渣、断股、裂缝及根部未焊合的缺陷;焊缝的外形尺寸应

20、 符合焊接工艺评定文件的规定,焊接后应清除残余焊药和焊渣。 3.1.3.4 锡焊连接的焊缝应饱满,表面光滑;焊剂应无腐蚀性,焊接后应清除残余焊剂。 3.1.3.5 压板或其它专用夹具,应与导线线芯规格相匹配;紧固件应拧紧到位,防松装置应齐全。 3.1.3.6 套管连接器和压模等应与导线线芯规格相匹配;压接时,压接深度、压口数量和压接长度应 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 3.1.3.7 剖开导线绝缘层时,不应损伤芯线;芯线连接后,绝缘带应包缠均匀紧密,其绝缘强度不应低 于导线原绝缘层的绝缘强度;在接线端子的根部与导线绝缘层间的空隙处,应采用绝缘带包缠严密。 3.1.3.8 在配线

21、的分支线连接处,干线不应受到支线的横向拉力。 3.1.4 瓷夹、瓷柱、瓷瓶、塑料护套线和槽板配线在穿过墙壁或隔墙时,应采用经过阻燃处理的保护 管保护;当穿过楼板时应采用钢管保护,其保护高度与楼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1.8m,但在装设开关的位置, 可与开关高度相同。 3.1.5 入户线在进墙的一段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 500V 的绝缘导线;穿墙保护管的外侧,应有防水弯 头,且导线应弯成滴水弧状后方可引人室内。 3.1.6 在顶棚内由接线盒引向器具的绝缘导线,应采用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或金属软管等保护,导线 不应有裸露部分。 3.1.7 塑料绝缘导线和塑料槽板敷设处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

22、15 ℃。 3.1.8 明配线的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1.8 的规定。 3.1.9 当配线采用多相导线时,其相线的颜色应易于区分,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建筑物、构筑 物内的导线,其颜色选择应统一;保护地线(PE 线)应采用黄绿颜色相间的绝缘导线;零线宜采用淡兰色 绝缘导线。 明配线的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 表 3.1.8 允 许 偏 差(mm) 配 线 种 类 水平 垂直 瓷夹配线 5 5 瓷柱或瓷瓶配线 10 5 塑料护套线配线 5 5 槽板配线 5 5 3.1.10 配线工程施工后,应进行各回路的绝缘检查,绝缘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 工程

23、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作好记录。 3.1.11 配线工程施工后,保护地线(PE线)连接应可靠。 对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线路应作模拟动作试验, 并应作好记录。 3.2 管 内 穿 线 3.2.1 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 500V 。 3.2.2 管内穿线宜在建筑物抹灰、粉刷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穿线前,应将电线保护管内的积水及杂 物清除干净。 3.2.3 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但下列几种情况或设计有 特殊规定的除外: 3.2.3.1 电压为 50V 及以下的回路。 3.2.3.2 同一台设备的电机回路和无

24、抗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 3.2.3.3 照明花灯的所有回路。 3.2.3.4 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可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导线总数不应多于 8 根。 3.2.4 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应穿于同一钢管内。 3.2.5 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在接线盒(箱)内。 3.2.6 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 40%。 3.2.7 导线穿人钢管时,管口处应装设护线套保护导线;在不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 管口密封。 3.2.8 当导线敷设于垂直管内时,应符合本规范第 2.1.8 条的规定。 3.3 瓷夹、瓷柱、瓷瓶配线 3.3.1

25、在雨、雪能落到导线上的室外场所,不宜采用瓷柱、瓷夹配线;室外配线的瓷瓶不宜倒装。 3.3.2 当室外配线跨越人行道时,导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 3.5m;室外配线跨越通车街道时,导线距地 面的高度不应小于 6m 。 3.3.3 导线敷设应平直,无明显松弛;导线在转弯处,不应有急弯。 3.3.4 电气线路相互交叉时,应将靠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导线穿入绝缘保护管内。保护管的长度不应小于 100mm,并应加以固定;保护管两端与其它导线外侧边缘的距离均不应小于 3.3.5 绝缘导线的绑扎线应有保护层;绑扎线的规格应与导线规格相匹配;绑扎时不得损伤绝缘导线 的绝缘层。 3.3.6 瓷夹、瓷柱或瓷

26、瓶安装后应完好无损、表面清洁、固定可靠。 3.3.7 导线在转弯、分支和进入设备、器具处,应装设瓷夹、瓷柱或瓷瓶等支持件固定,其与导线转弯 的中心点、分支点、设备和器具边缘的距离宜为:瓷夹配线 40 ~ 60mm;瓷柱配线 60 ~ 100mm 。 3.3.8 当工业厂房内采用裸导线时,配线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3.3.8.1 裸导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 3.5m;当装有网状遮栏时,不应小于 2.5m 。 3.3.8.2 在屋架上敷设时,导线至起重机铺面板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2.2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起重 机与导线之间装设遮栏保护。 3.3.3.3 在搬运和装配物件时能触及导线

27、的场所不得敷设裸导线。 3.3.8.4 裸导线不得与起重机的滑触线同支架敷设。 3.3.8.5 裸导线与网状遮拦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mm;与板状遮栏的距离不应小于 50mm 。 3.3.8.6 裸导线之间及其与建筑物表面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 3.3.8 的规定。 裸导线之间及其与建筑物表面之间的最小距离 表 3.3.8 固定点间距 L(m) 最小距离(mm) L ≤ 2 50 2 < L ≤ 4 100 4 < L < 6 150 L ≥ 6 200 3.3.9 导线沿室内墙面或顶棚敷设时,固定点之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 3.3.9 的规定。 固定点之间的最大距离 表 3.3.

28、9 线 芯 截 面(mm 2 ) 配线方式 1 ~ 4 6 ~ 10 16 ~ 25 35 ~ 70 95 ~ 120 瓷夹配线 600 800 - - - 瓷柱配线 1500 3000 - - 瓷瓶配线 2500 3000 6000 6000 3.4 槽板配线 3.4.1 槽板配线宜敷设在干燥场所;槽板内、外应平整光滑、无扭曲变形。木槽板应涂绝缘漆和防火 涂料;塑料槽板应经阻燃处理,并有阻燃标记。 3.4.2 槽板应紧贴建筑物、构筑物的表面敷设,且平直整齐;多条槽板并列敷设时,应无明显缝隙。 3.4.3 槽板底板固定点间距离应小于 500mm;槽板盖板固定点间距离应

29、小于 300mm;底板距终端 50mm 和盖板距终端 30mm 处均应固定。三线槽的槽板每个固定点均应采用双钉固定。 3.4.4 槽板敷设时,底板接口与盖板接口应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小于 20mm 。 3.4.5 槽板的盖板在直线段上和 90 °转角处,应成 45 °斜口相接;分支处应成丁字三角叉接;盖板应无 翘角,接口应严密整齐。 3.4.6 敷设于木槽板内的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 500V 。一条槽板内应敷设同一回路的导线;在宽 槽内应敷设同一相导线。 3.4.7 导线在槽板内不应设有接头,接头应置于接线盒或器具内;盖板不应挤伤导线的绝缘层。 3.4.8 槽板与各种器具的底

30、座连接时,导线应留有余量,底座应压住槽板端部。 3.5 线槽配线 3.5.1 线槽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应光滑、无毛刺。 3.5.2 金属线槽应经防腐处理。 3.5.3 塑料线槽必须经阻燃处理,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 1m 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3.5.4 线槽的敷3.5.4.1 线槽应敷设在干燥和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3.5.4.2 线槽的连接应连续无间断;每节线槽的固定点不应少于两个;在转角、分支处和端部均应有 固定点,并应紧贴墙面固定。 3.5.4.3 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 3.5.4.4 固定或连接线槽的螺钉或其它紧固件,紧固后其端部

31、应与线槽内表面光滑相接。 3.5.4.5 线槽的出线口应位置正确、光滑、无毛刺。 3.5.4.6 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或垂直允许偏差为其长度的 2 ‰,且全长允许偏差为 20mm;并列 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3.5.5 线槽内导线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5.5.1 导线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包括绝缘层在内的导线总截面积不应 大于线槽截面积的 60%。 3.5.5.2 在可拆卸盖板的线槽内,包括绝缘层在内的导线接头处所有导线截面积之和,不应大于线槽 截面积的 75%;在不易拆卸盖板的线槽内,导线的接头应置于线槽的接线盒内。 3.5.6 金属线槽

32、应可靠接地或接零,但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导体。 3.6 钢索配线 3.6.1 在潮湿、有腐蚀性介质及易积贮纤维灰尘的场所,应采用带塑料护套的钢索。 3.6.2 配线时宜采用镀锌钢索,不应采用含油芯的钢索。 3.6.3 钢索的单根钢丝直径应小于 0.5mm,并不应有扭曲和断股。 3.6.4 钢索的终端拉环应牢固可靠,并应承受钢索在全部负载下的拉力。 3.6.5 钢索与终端拉环应采用心形环连接;固定用的线卡不应少于 2 个;钢索端头应采用镀锌铁丝扎 紧。 3.6.6 当钢索长度为 50m 及以下时,可在其一端装花篮螺栓;当钢索长度大于 50m 时,两端均应装设花 篮螺栓。 3.6

33、7 钢索中间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 12m;中间固定点吊架与钢索连接处的吊钩深度不应小于 20mm, 并应设置防止钢索跳出的预定装置。 3.6.8 在钢索上敷设导线及安装灯具后,钢索的弛度不宜大于 100mm 。 3.6.9 钢索应可靠接地。 3.6.10 钢索配线的零件间和线间距离应符合表 3.6.10 的规定。 钢索配线的零件间和线间距离 (mm) 表 3.6.10 配线类别 支持件之间最大间距 支持件与灯头盒之间最大距离 线间最小距离 钢 管 1500 200 - 硬 塑 料 管 1000 150 - 塑料护套线 200 100 - 瓷 柱 配 线 1500 100 35

34、 3.7 塑料护套线敷设 3.7.1 塑料护套线不应直接敷设在抹灰层、吊顶、护墙板、灰幔角落内。室外受阳光直射的场所,不 应明配塑料护套线。 3.7.2 塑料护套线与接地导体或不发热管道等的紧贴交叉处,应加套绝缘保护管;敷设在易受机械损 伤场所的塑料护套线,应增设钢管保护。 3.7.3 塑料护套线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 3 倍;弯曲处护套和线芯绝缘层应完整无损伤。 3.7.4 塑料护套线进入接线盒(箱)或与设备、器具连接时,护套层应引入接线盒(箱)内或设备、器具内。 3.7.5 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明配的塑料护套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3.7.5.1 应平直,并不应松弛、扭绞

35、和曲折。 3.7.5.2 应采用线卡固定,固定点间距应均匀,其距离宜为 150 ~ 200mm 。 3.7.5.3 在终端、转弯和进入盒(箱)、设备或器具处,均应装设线卡固定导线,线卡距终端、转弯中点、 盒(箱)、设备或器具边缘的距离宜为 50 ~ 100mm 。设应符合下列要求:50mm 。 3.7.5.4 接头应设在盒(箱)或器具内,在多尘和潮湿场所应采用密闭式盒(箱);盒(箱)的配件应齐全, 并固定可靠。 3.7.6 塑料护套线或加套塑料护层的绝缘导线在空心楼板板孔内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3.7.6.1 导线穿入前,应将板孔内积水、杂物清涂干净。 3.7.6.2 导线

36、穿入时,不应损伤导线的护套层,并便于更换导线。 3.7.6.3 导线接头应设在盒(箱)内。 4 工程交接验收 4.0.1 工程交接验收时,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4.0.1.1 各种规定的距离。 4.0.1.2 各种支持件的固定。 4.0.1.3 配管的弯曲半径,盒(箱)设置的位置。 4.0.1.4 明配线路的允许偏差值。 4.0.1.5 导线的连接和绝缘电阻。 4.0.1.6 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或接零。 4.0.1.7 黑色金属附件防腐情况。 4.0.1.8 施工中造成的孔、洞、沟、槽的修补情况。 4.0.2 工程在交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技术资料和文件: 4.0.

37、2.1 竣工图。 4.0.2.2 设计变更的证明文件。 4.0.2.3 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4.0.2.4 各种试验记录。 4.0.2.5 主要器材、设备的合格证。 附录 A 电气线路与管道间最小距离 A.0.1 配线工程施工中,电气线路与管道间最小距离应符合表 A.0.1 的规定: 电气线路与管道间最小距离 (mm) 表 A.0.1 管道名称 配线方式 穿管配线 绝缘导线明配线 裸导线配线 管道上 1000 1000 1500 蒸汽管 平行 管道下 500 500 1500 交叉 300 300 1500 管道上 300 300 1500 暖气管,热

38、水管 平行 管道下 200 200 1500 交叉 100 100 1500 通风、给排水 平行 100 200 1500 及压缩空气管 交叉 50 100 1500 注:①对蒸汽管道,当在管外包隔热层后,上下平行距离可减至 200mm 。 ②暧气管、热水管应设隔热层。 ③对裸导线,应在裸导线处加装保护网。 附录 B 不同敷设方式导线线芯的最小截面 B.0.1 配线工程施工中,不同敷设方式导线线芯的最小截面应符合表 B.0.1 的规定:不同敷设方式导线线芯的最小截面 表 B.0.1 线芯最小截面(mm 2 ) 敷设方式 铜芯软线 铜线 铝线 敷设在室内绝缘支持件上的裸导线

39、- 2.5 4.0 敷设在绝缘支持 室内 - 1.0 2.5 件上的绝缘导线 L ≤ 2 室外 - 1.5 2.5 其支持点间距 L 2 < L ≤ 6 - 2.5 4.0 (m) 6 < L ≤ 12 - 2.5 6.0 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 1.0 1.0 2.5 槽板内敷设的绝缘导线 - 1.0 2.5 塑料护套线明敷 - 1.0 2.5 附录 C 室外绝缘导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 C.0.1 配线工程施工中,室外绝缘导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 C.0.1 的规定: 室外绝缘导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 表 C.0.1 敷设方式 最小距离

40、mm) 距阳台、平台、屋顶 2500 距下方窗户上口 300 水平敷设的 垂直距离 距上方窗户下口 800 垂直敷设时至阳台窗户的水平距离 750 导线至墙壁和构架的距离(挑檐下除外) 50 附录 D 室内、室外绝缘导线之间的最小距离 D.0.1 配线工程施工中,室内、室外绝缘导线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 D.0.1 的规定: 室内、室外绝缘导线之间的最小距离 表 D.0.1 导线最小间距(mm) 固定点间距(m) 室内配线 室外配线 1.5 及以下 35 100 1.5 ~ 3.0 50 100 3.0 ~ 6.0 70 100 6.0 以上 100 150 附录 E

41、室内、室外绝缘导线与地面之间的最小距离 E.0.1 配线工程施工中,室内、室外绝缘导线与地面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 E.0.1 的规定: 室内、室外绝缘导线与在面之间的最小距离 表 E.0.1 敷设方式 最小距离(m) 室内 2.5 水平敷设 室外 2.7 室内 1.8 垂直敷设 室外 2.1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 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研究所 参加单位: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公司 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公司 杭州市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公司 主要起草人:钱大治 胡佐臣 程学丽 徐达玲 梁之任 付惠英 马长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4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8 - 96 条 文 说 明 修 订 说 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 1986 〕 2630 号文和建设部[1990]建标技字第 4 号文的要求,由原 能源部负责主编,具体由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 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五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删去了使用寿命短且不易把握施工质量的 ‘粘接法配线’的有关章节;增加了‘

43、线槽配线’的有关规定,并单独列为一章;对塑料管的使用,作了 更严格的规定;对金属软管的敷设作了补充规定;重点强调了 TN - S 、 TN - C - S 系统线路的敷设 及安全检测;补充了新产品(如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的有关内容;有些数据按 IEC 规定作了调整。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往: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 京良乡,邮编,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电力工业部 1996 年 8 月 1 总 则 1.0.1 本条文明确了本规范的制订目的。 1.0.2 本条文明确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对有特殊要求的场所,还要执行其相应标准的

44、有关规定。 1.0.3 按设计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 条文中”已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指:设计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认可、批准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且要 有会签、审批手续;在施工中,由于现场实际情况的变化,无论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修改设计,均要 经原设计单位确认,以保证设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并要有设计变更通知。 1.0.4 妥善运输、保管器材,以防止性能改变、质量恶劣及丢失,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不符合国 家现行标准的产品,不得使用和安装。 1.0.5 器材到达现场后,做好检验工作,为顺利施工提供条件。本条文对器材的验收检查项目作了具体 的规定。 1.0.6 为保证施工安全,

45、制订本条文。 1.0.7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制订本条文。本条文明确规定了配线工程施工前建筑工程应具备 的一些条件,以避免配线工程和建筑工程之间交叉作业,做到文明施工。 1.0.8 配线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对建筑物、构筑物留洞凿孔、剔沟刨槽,为确保整个建筑安装工程 的质量,要对配线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表面损坏部分进行修补,才可交工。 1.0.9 电气线路穿过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缝和伸缩缝时,当建筑物、构筑物不均匀沉降或伸缩变形, 线路会受到剪切和扭拉,故需采用补偿装置。 1.0.10 ~ 1.0.11 导线的允许载流量或额定载流量是按气温为 65 ℃规定的,导线绝

46、缘层的破坏和老化 时间长短,受环境温度影响较大。锅炉、冶金工业窑炉及其烟道等发热表面,其温度一般均在 65 ℃以上, 故不要沿其表面敷设导线,以确保配线工程安全运行和使用寿命。 1.0.12 为防止锈蚀,延长使用年限,便于维修,作此规定。 1.0.13 为保证安全,规定配线工程中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接地或接零良好。 2 配 管 2.1 一 般 规 定 2.1.1 在多尘或潮湿场所为防止导电的灰尘和水汽进入管、盒(箱)和设备内,降低电气绝缘强度,加速2.1.2 暗配的电线保护管建议沿最近的路线敷设,主要是为力求管线最短,节约费用,降低成本;且为保 证暗配管敷设后不露出抹灰层,防止因锈

47、蚀造成抹灰面脱落,影响整个工程质量,因此要求管子的保护 厚度不小于 15mm 。 2.1.3 规定管口高度,是避免积水或杂物从地面进入管内,降低绝缘强度;多根管子的管口排列整齐不 仅表面美观,而且易辨认管子的去向,便于维修。 2.1.4 采取保护措施的目的是防止基础下沉或设备运转时的振动,影响线路的正常运行。 2.1.5 为了防止渗漏、穿线方便及穿线时不损坏导线绝缘,并便于维修等,制订本条文。 2.1.6 电线保护管弯曲半径规定的数值是经验数据,弯曲半径越小,穿线时导线受拉力越大,绝缘层被 管壁磨损越严重,故本条文对弯曲半径作了规定。 2.1.7 本条是为便于穿线、维修、防止导

48、线受损伤所作出的规定。 2.1.8 由于垂直敷设线路的管内导线,在盒(箱)转角处,绝缘层和芯线均因导线的自重而受到较大应力, 为防止导线损伤,故规定\在一定高度处加装拉线盒,并在盒内用夹具固定导线。 2.1.9 本条是为保证外观质量和整个建筑物协调一致而作的规定。 2.1.10 由于 TN - S 、 TN - C - S 系统中,有专用的保护线(PE 线),可不必利用金属电线管作保护接 地或接零的导体,因而能够混用,但非带电的金属电线管和线盒必须与 PE 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结合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 TC64(364 - 3)的有关规定,中国低压供电系

49、 统中,电气设备保护线的连接方式的 TN - S 系统、 TN - C - S 系统是指: (1)TN - S 系统。在整个系统中,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 电源接地线 可外露导电部分 图 2.1.10 - 1 TN - S 系统 (2)TN - C - S 系统。在整个系统中,有部分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 金属腐蚀,影响工程质量,故规定各连接处和管口均应作密封处理。 电源接地极 可外露导电部分 图 2.1.10-2 TN-S 系统 2.2 钢 管 敷 设 2.2.1 对薄壁和厚壁钢管敷设的场所作了相应的规定,如果选用不当,易缩短使用年限或造成浪费。 可挠金属电线保

50、护管的外层为镀锌钢带,中间层为冷轧钢带,内层为耐水电工纸,重迭卷拧成螺旋 状,外壁自成丝扣。 2.2.2 对防腐提出了明确要求,目的是为了延长钢管使用寿命,同时,防止管内锈蚀严重,影响导线更换, 埋入混凝土内的钢管外壁,因不易锈蚀,可不涂防腐漆,这样更有利于两者结合。 2.2.3 本条文是为方便穿线,防止穿管时导线绝缘层被损坏,以至破坏芯线而作的技术性规定。 2.2.4 对钢管的连接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2.2.5 钢管与盒(箱)、设备连接时,应按照本条文的规定执行。焊接时需由持有合格证件的焊工操作。 2.2.6 钢管接地连接时,需遵照本条文执行。 2.2.7 灯具、开关、插座、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