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27.50KB ,
资源ID:11253611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125361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国务院公布城市住房保障工作指南.doc)为本站上传会员【仙人****88】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国务院公布城市住房保障工作指南.doc

1、经适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政府可优先回购,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米左右 -廉租房:土地出让金投入比例不得低于10%,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米左右 一份较具操作价值的住房保障工作“指南”终于展现在了我们面前。 昨日,国家建设部网站公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的一些制度实施。文件有两大亮点,一是对经济适用房可能出现的转让等问题做了规定,明确政府有优先回购权;二是明确了廉租房的资金来源。 【指南·经适房】购房人具有限产权政府享优先回购权 根据意见,经济适用住房属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相应地,其

2、今后上市交易亦将受限。明确有限产权后,经济适用房将彻底与保障性住房及普通商品房区别开来。 意见规定,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 意见同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意见进一步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满5年,购房人方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

3、且应按转让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则将获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须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 而经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则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意见还要求,经适房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这就为消除经适房出现“大户型”的隐患提供了政策保障。 这一政策保障同样应用于廉租房建设,要求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该文件还明确指出,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安排建设一定规模的经济适用住房。房价较高、住房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城市,要增加

4、经济适用住房供应。 【指南·廉租房】土地出让金投入比例不得低于10% 意见指出,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这或许意味着“廉租房时代”正向我们走来。 根据意见,2007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城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十一五”期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同时,为确保政策落实,意见对廉租房的“房源”、“资金源”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5、后者包括地方政府预算、公积金收益、土地出让金收益、以及廉租房租金本身等多个方面。其中,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比例作进一步调高。 “资金源”的第二条重要保障是,廉租房租金要实行收支两条线。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等方式给予支持。 另外,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同时,意见还要求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具体渠道包括: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供应;小户型

6、租赁住房短缺和住房租金较高的地方,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中小户型住房面向社会出租。 国家机关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昨日,国家建设部网站公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其中关于经济适用房一项表示,要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业内人士表示,该项意见将使房产市场进一步市场化。 两类企业可放行 国务院公布城市住房保障工作指南 意见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只能由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利用自用土地组织实施。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当地经

7、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优先满足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购买基础上房源仍有多余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出售。 完善楼市市场化 上海荒岛房产工作室市场部经理闵益飞表示,在前几年部分城市还存在一些单位集资建房的情况,而且多数是部分地方政府机关集资建房,这种房子建成后,房价一般比周边的房价低1000-2000元/平方米左右。 他认为,该项关于单位集资建房的规定有一定的针对性,加强了房产市场的市场化,杜绝了一些单位的集资建房,将房产需求者都纳入房产市场,完善市场化。 他同时指出,这对当前房产市场不会有大的影响,毕竟目前市场上的这种单位合资建房很少。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