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地装修管理协议
本协议是为了规范场地装修管理事宜而制定,适用于所有租用方与出租方之间的场地装修管理。根据本协议,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一、装修申请
1. 租用方需在场地使用之前向出租方提交装修申请,包括装修计划、装修时间、装修类型和装修施工方案等。
2. 出租方有权审核和批准租用方的装修计划,如果有必要,出租方可全权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进行审核和批准。
3. 租用方需在场地装修前签署出租方提供的装修申请表,确保主体责任的明确性,双方都应仔细阅读并签署。
二、装修规范
1. 租用方需按出租方的要求进行装修,在装修期间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环保要求和安全生产规定等。
2.
2、租用方需按时完成装修工程,租用期间需保证场地内看起来干净、整洁和安全,并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3. 租用方不得在场地内进行螺丝切割、电焊和其他可能会损害物业设施的装修工程,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租用方所租用的场地,并有权要求租用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三、装修管理
1. 租用方应制定装修管理计划并向出租方提交确认,确保驾驭装修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
2. 租用方应遵守安全规定,做好场地宣传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加强物品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
3. 装修施工必须避免对邻里的影响、造成安全隐患或妨碍生活,如产生噪音、尘土、异味等,应及时采取技术措施,防止影响其他租户。
四、环保措施
3、1. 租用方需减少装修过程中的粉尘、噪音、异味等环境污染,加强垃圾分类和合理排放措施,保证生态环境的健康和安全。
2. 租用方应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和产品,租用期间不得在场地内使用有毒有害材料。
五、保洁工作
1. 租用方不得对场地保洁进行自行组织和管理,保洁工作由出租方或者出租方指定第三方责任单位负责执行。
2. 租用方需保证场地不污损、不破坏地面、墙面和隔板;租期届满时应按要求治理、清理和撤离,并与出租方或其代理人共同进行清算,租金结算以清算结果为准。
六、装修约定
1. 租用方在装修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装修的,应提前15天向出租方申请,并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2. 租用方在装修期间遇有如火灾、爆炸、泄漏等突发事件的,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设置安全防护,及时报告并接受出租方的处理决定。
3. 本方案一经签署即为正式协议,协议生效期为一年,自签署之日起,如有变更或解除需双方书面确认并签署协议作废。
七、争议解决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结束语
本协议对场地装修管理事宜做出了详细的规范和约定,保证了租用方和出租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双方要认真遵守本协议,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积极落实各项规定,共同维护场地装修管理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