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机械安全委托管理协议
委托单位:黔东南州建筑工程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单位:
甲方因工程需要委托乙方安装施工升降机一台,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特签定本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 负责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机构顺利进入施工场地;
2. 施工机械作业范围内如遇有高压线时,安装前应做好防护工作,并应做好其它障碍物的保护措施。
3. 安装前提供现场平面图,隐蔽验收单,砼强度检测报告等;
二, 乙方责任:
1. 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及作业专项方案进行作业;
2. 在作业
2、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3. 作业前认真进行技术交底;
4. 作业人员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5. 对在作业中违反各项规程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6. 对所委托安装的机械检查;
7. 接到甲方在作业前或作业过程中发现有关设备有安全隐患的通知后,应及时派人进行处理,若不予解决,则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8. 对提供的机械部件缺少,损坏等引起的安装质量问题和机械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负责。
三, 其它事项:
1. 机械安装作业时,甲乙双方安全员必须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及警戒工作,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
2. 机械安装结束后甲乙双方必须做好安装交接记录,并立即请有关部门检测验收;
3.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