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负责具体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2.定期主持召开车间、科室领导干部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新建工程项目要做到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
2、 5.督促技术部门对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提出安全技术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部门的工作,协助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负责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8.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9.有权拒绝执行上级安排的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特点,主持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2、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和审查施工方
3、案时,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并在施工过程中检查、监督、落实。 3、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 4、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设备投入使用。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予以消除。 6、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爆破员安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熟
4、记爆破器材的名称、性能、特点并熟悉地操作使用。 3、凭现场负责人的批条所领取的当日爆破器材,必须立即装填完毕,不准中途停搁、不准他人代管。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在装药完毕,凭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在退料单上签字将剩余的爆破物品退回保管员。 4、严格按照爆炸物品的安全技术操作规定作业,按图纸实施爆破施工 5、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没有爆破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和信号,不准私自装药,私自起爆。 6、装炮员精力集中、细心、认真、负责的检查和装置爆破器材,制作炮头和装药的过程中严禁吸烟,用火,碰击,摩擦,不准将火柴,打火器材带入装药地点。 7、起爆时认真听、看、记清自己所装炮眼的爆炸情况并做好记录,已便于安全
5、排查。 8、及时处理哑炮,残炮。 9、爆破后要将消耗和剩余的爆炸物品认真进行核对,做 好当日爆炸物品作业记录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并做次日领用爆炸物品申请使用计划。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公司安全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转、参观、施工人员等)进入采区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组织采区的安全例会、安全日和公司举行的有关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4、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
6、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5、协助领导修订厂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责任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不安全行为,并有权根据公司和采区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对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 7、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 责安全事故的统计和上报。 8、建立健全采区各种安全台帐,负责指导各班组安全台帐的建立并进行检查。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 在矿长领导下,负责仓库的物料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
7、2. 提出仓库管理运行及维护改造计划、支出预算计划,在批准后贯彻执行。 3. 严格执行公司仓库保管制度及其细则规定,防止收发货物差错出现。入库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要求不准入库;出库时手续不全不发货,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签批。 4. 负责仓库区域内的治安、防盗、消防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对意外事件及时处置。 5. 合理安排物料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料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码,不得混和乱堆,保持库区的整洁。 6. 负责将物料的存贮环境调节到最适条件,经常关注温度、湿度、通风、鼠害、虫害、腐蚀等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 7. 负责定期对仓库物料盘点清仓,做到帐、物、卡三
8、者相符,协助物料主管做好盘点、盘亏的处理及调帐工作。 8. 负责仓库管理中的入出库单、验收单等原始资料、账册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及时编制相关的统计报表,逐步应用计算机管理仓库工作。 9. 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监守自盗。 流向登记制度 1、购买炸药雷管要提前向上级申请,按照上级的规定量购买。 2、对购买入库的炸药要认真核对数量、品种,确保票物相符。 3、按照火工品的保管规定,做好炸药雷管的码放储存 工作。 4、按照正规的手续发放炸药雷管,对雷管要逐个导通,合格后方准出库下井。 5、抓好火工品的使用关,对当班未用清的炸药雷管要及时清退入库。 6、对
9、变质的火工品要报请上级保卫部门和安全部门批准后及销毁。 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 一. 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 做好入库和出库的各项登记工作。 三. 爆炸物品出库必须有主管领导的签名方可出库。 四. 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出库房。 五. 不许携带烟具及火种靠近库房。 六. 根据采面实际用量发放爆炸物品,用不完的爆炸物品当天必须交回库房。 七. 严禁采队多领倒卖爆炸物品或推送爆炸物品,一经发现必定重罚或开除。 八. 采队必须指定专人领取爆炸物品或推送爆炸物品。 九. 库管员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10、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现场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水平,做到“管理无漏洞,人员无违章,设备无缺陷”,根据本厂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明确生产现场卫生责任区域,检修现场对拆卸下来的设备部件,检修工器具等摆放整齐,并打扫检修现场,营造一个干净、整齐的工作环境。 二、 安全设施管理,矿厂对所属设备建立设备台帐,设备完好及缺陷记录,实行设备轮换制,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运行。 三、 生产技术部每月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通过检查、考核,制止“违章作业”,查处“安全隐患”,做到安全运行无事故。 四、 在重要场所设置各种警示标识,库房,主控室,检修现场及高、低压室严禁吸烟。 五、 加强警卫管理,严禁无
11、关人员入厂。 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了加强废旧爆炸物品的管理,确保其销毁过程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厂。 2.职责 爆炸物品销毁由安全人员负责。 3.安全管理规定 3.1过期、失效或质量有问题的爆炸物品、生产线清扫的爆炸物品属于销毁处理范围。 3.2企业制定《爆炸物品销毁安全操作规程》,由安全员负责监督销毁处理的全过程。 3.3销毁工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建立完整的销毁记录,参与销毁作业人员应共同签字。 3.4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前,向公司报审,再经领导同意批准后,由押运员监护到指定的地点销毁,数量较大时
12、必须上报公安机关备案。 3.5爆炸物品一次销毁量应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要求。 3.7销毁作业应在白天进行,禁止夜间、雷雨天、雾天、雷电、大风、大雪、冰雹等恶劣气候里进行销毁作业。 3.8销毁爆破器材时,应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及时间。 4.考核 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 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实现本公司全年安全生产指标,本着对全体在岗职工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公司今后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管理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及上级安全生产精神,不
13、定期举行安全生产会议;各职能部门要定期组织安全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生产单位每周组织安全日活动,时间每次不少于半小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总结前期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当前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办法;要结合其他单位的事故案例组织讨论、分析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安全教育制度 一、 为使安全活动日不走形势,真实有效,真正达到全体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本公司安全活动日能长久的坚持下去,特制定本规定。 二、 以部门为单位开展安全日活动,每周
14、一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每周活动时间定为星期五下午,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他用。 三、 安全日活动各部门领导都必须参加,要做到有领导、有形式、有内容,生动活泼,不拘泥于形式。 四、 安全活动日要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 五、 安全活动日要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主法。 六、 安全活动日要结合其他单位的事故案例、事故通报,组织讨论、分析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七、 安全活动日要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的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
15、保护能力的训练。 八、 安全活动日要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等技术方面的学习。 九、 安全活动日要进行座谈,就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治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十、 安全活动日要对从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居民进行安全生产、消防知识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安全检查制度 1目的 为消除事故隐患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 3要求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发现生产过程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
16、制定纠正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3.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软件系统主要是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硬件系统主要是查生产设备、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 3.1.1查思想: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各级管理人员是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法令是否得到贯彻执行。 3.1.2查管理、查制度:查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的现象。安全制度完善、合理、可行,检查生产单位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17、评比)。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生产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以及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 3.1.3查现场、查隐患: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以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生产设施与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状态,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装置,设备跑、冒、滴、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事故预案是否得到落实。 3.1.4查纪律:查岗位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是否有脱岗、串岗、睡岗、聚岗,酒后上岗等现象。 3.2 安全生产检查方式 3.2.1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3.2.1.1 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公司进行全面和重点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每次检查完毕填写“安全隐患整改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查
18、单位,一份检查人员留底。 3.2.1.2 各分厂(矿山)安全生产检查由各分厂(矿、中心、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分厂(矿、中心、站)车间、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和重点检查,每周进行一次。检查项目和整改项目报公司生产综合部。 3.2.2专业检查 3.2.2.1由生产部、技术部技术人员对锅炉、受压容器、电气、起重、仪表等进行专业性检查,建立安全技术挡案,安全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安全办公室。 3.2.2.2 销售供应部门组织定期对产品储存库房、物资储存库房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安全办公室。 3.2.2.3安办室组织定期对各分厂(矿、
19、中心、站)重点岗位、消防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职业病防护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2.3 季节性安全技术大检查 夏季前:防暑降温、卫生、防止中毒、防火检查。 雷雨季:防汛、防雷、防临设倾倒、电器漏电等检查。 冬季前: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等检查。 节假日: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卫生等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触电、防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公司生产综合部。 3.2.4 经常性安全检查 3.2.4.1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充分发挥班前会作用,并做好记录。 3
20、2.4.2查出不安全因素整改要做到四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定人员。不安全因素整改做到三不交:个人能解决的不交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交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交分厂。检查工作要细致、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按要求及时整改,检查应有详细记录。 3.2.4.3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限期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方案上报集团进行审批。 公司将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消防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保证本单位矿山开采活动的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范围
21、 消防灭火系统制度,由本单位生产组归口制订,并负责防灭火系统的管理。应急救援小组配合本工作。 三、具体要求 (1) 矿山的建(构)筑物和重要设备,应按GBJ16和国家发布的其他有关防火规定,以及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隔离设施,设置消防设备和器材。消防通道上不应堆放杂物。 (2) 重要采掘设备,应配备灭火器材。设备加注燃油时,不应吸烟或采用明火照明。不应在采掘设备上存放汽油和其他易燃易爆材料,不应用汽油擦洗设备。 (3) 易燃易爆器材,不应放在电缆接头、轨道接头或接地极附近。 (4) 废弃的油、棉纱、布头、纸和油毡等易燃品,应妥善管理。 (5) 结合生活供水管设计地面消防水管系
22、统,水池容积和管道规格应考虑两者的需要。 (6) 规定专门的火灾信号,并应做到发生火灾时,能通知作业地点的所有人员及时撤离危险区。安装在人员集中地点的信号,应声光兼备。 (7) 任何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报告调度室组织灭火,并迅速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扑灭初期火灾。 (8) 木材场、防护用品仓库、炸药库、氢和乙炔瓶库、石油液化气站和油库等场所,应建立防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备足消防器材。 (9) 炸药库、氢和乙炔瓶库、石油液化气站和油库等场所的周边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10)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
23、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11) 制定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2) 定期开展对职工的消防意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13) 制订本单位的应急防火救援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以实施和演练。 (14)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防火检查及每日的巡查制度,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检查、巡查和登记,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15) 重点防火部位执行动火申请制度。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6)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损坏和丢失消防设施及器材,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17) 按照国家有关
24、规定建立相应的消防隔离设施、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修、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8) 禁止在危险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区和仓库内吸烟,或在危险防火部位30米以内燃放烟花爆竹。 (19) 保障疏散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20)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灭火灾,矿内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21) 把消防工作纳入到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去,做到和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
25、同总结、同评比。 (22) 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开展防火宣传,依靠组织群众作好防火工作。 (23) 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管理。 (24) 保证国家消防法规和公司相关消防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落实省、市各项安全措施的指示、决议,结合本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一、要不定期举行日常安全教育、法规性安全知识教育,真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本场各项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作
26、业人员应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警惕,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以确保人生安全。 三、为确保汛期生产安全,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重点掌握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和汛情水情,对有灾害性暴雨天气时要及时暂停开采作业,撤出人员,避免事故发生。 四、各采点要不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真实客观反映现状,及时上报。 五、各采点严格采场周边排水系统畅通有效,排土场防洪措施有落实。 六、对制定出的矿山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矿山安全保卫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
27、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 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二、成立以矿长任组长、副矿长任副组长、职工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根据实际需要,矿山安全员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四、落实防火措施,会议中心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电:
28、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会议中心、配电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七、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矿山爆炸物品储存库定员定量制度
29、 一、危险库房的定员、定量应进行审批和监督检查。 二、确定库房内危险品总定量,必须符合GB50089的规定,各库房的定量应控制在核定存放量以下。 三、危险品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内容包括:危险品库房名称、库房危险等级、危险库房定员、定量、危险有害特性。 四、进入危险库房的人员,应认真阅读标牌上的内容后,方可进入。 五、库房的炸药、雷管的存放应按WJ9049—2005规定的堆放标准执行。 六、库内危险品堆放整齐,库内干净、整洁。 七、危险品仓库定量: 炸药:2.5吨,雷管:1万发 危险品仓库定员:炸药库2人;雷管库2人。 爆破器材装卸运输管理
30、1、装卸和运送爆破器材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学习,考试合格发证,凭证就任本职工作。 2、破器材必须要有专人负责,轻拿轻放,防止冲击和剧烈震动,装运雷管的车辆必须铺有软垫。 3、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禁止同车运输和同时装卸。不准倒装、倾放,装载高度不准超过车辆花挡,并用蓬布封存严捆牢。 4、装卸火工品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人员必须要懂得火工品的安全知识,装卸现场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为保证企业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避免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
31、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买、验收、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 3、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以及从业人员工种、数量,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根据计划进行采购。 4、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验收后方可入库。 5、使用者凭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到企业安全科开具出库单,后勤供应部门根据出库单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领取时须做必要的质量检查,一旦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不得退库,由个人负责。 6、使用者严格按照规定方法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后,到安全
32、科办以旧换新手续。不到期损坏或丢失劳动防护用品者,须写出书面说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再到安全科申请补领,并应当按使用期限比例扣除一定的价款,使用期限顺延。 7、安全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统一建立管理台帐,实行每人一卡制,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8、职工调离原岗位或离职,企业人事部门须开具工种变更证明,报安全科备案。一人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只执行高标准劳保待遇。离职学习或外借期间,劳保用品停发。 9、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企业负担,统一购买,不得以实物或现金代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33、 10、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核实,由安全科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2)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3)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4)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5)个人私自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 (6)使用已损坏或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 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制度 为全面及时掌握本矿管辖范围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
34、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我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矿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地面重大危险源主要有:提升坠落、锅炉、压力容器、爆炸材料等; 二、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领导,我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通风工、机电工、采掘工、支柱工等为成员的重大危险源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管工作。 三、矿厂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
35、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 四、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生产过程、工艺、材料、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要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报送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五、针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矿各相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经常性地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或停
36、止使用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确保安全生产。 七、矿厂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要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技术管理措施,逐级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责任制。 八、矿厂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并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要对员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员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九、矿厂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其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
37、源是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作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也应加强管理和监控、不留死角。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十三、本制度从批准之日起执行,本制度如与上级重大危险源有关管理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一、 工伤事故的分类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
38、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较大事故事故:指造成3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 事故的上报 1、 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矿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矿(公司)生产安全部门和主管矿长(经理)。 2、 发生伤亡事故的矿山企业
39、应立即按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3、 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各类特大事故发生后,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6小时以内逐级报告至国家局调度中心;一次死亡39人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后,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在12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国家局电镀中心;一次死亡1-2人各类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在24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三、 事故的调查 1、 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出队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情况和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2、 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首先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如因
40、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的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或有详细记录。队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3、 按照事故类型分级进行处理 (1) 轻伤事故,由矿长指定生产、安全技术人员进行调查,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分报矿长或矿级有关领导。 (2) 重伤事故,由企业主要领导组织企业生产、技术、安全的部门和工会组织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 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按照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4、 事故发生后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要认真落实事故的四部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和责任,调查分析不清不放过;队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没有
41、严格审查、处理部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指定有效防范措施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5、 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 (1) 责任事故:系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2) 非责任事故:系指由于自然的因素而造成的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未知领域的技术而引起的事故; (3) 破坏性事故:系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6、 事故调查的程序:组织调查组、明确任务与分工;调查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前生产情况及事故经过;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事故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责任分析;提出事故责任人处理意见;填写调查报告书;结案存档。 7、 通过事故调查,
42、查明下列事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班次、时、分)和具体地点; (2) 受伤的人数、受伤部位、性质和程度; (3) 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如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物质、材料、货物、环境、气象等),与被伤害人直接接触造成伤害的危险物记忆事故类别; (4) 事故的后果和事故的经济损失; (5) 事故发生时,受伤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工作内容、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及其分工、相互间联系和联络、作业时工艺条件、操作方法、设备工作参数(如压力)、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前有无异常反映和征兆、发现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 (6) 受伤害人和与
43、事故直接有关人员(坑长、区长、队长、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安全员、有关业务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级别、工龄、本工种工龄、受过何种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等; (7) 安全管理方面:有无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情况;有无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护管理办法等; (8) 施工、检修有无安全注意事项、工程项目安排是否合乎安全要求、施工设计方案中有无安全措施、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检修是否有计划安排、有无技术交底等。 (9) 事故现场的图纸和照片。 8、 事故发生后,所在单位必须做到: (1) 尽一切可能抢救人员和财产,制止事故发展和扩大; (2) 重伤及以上
44、是否要认真保护事故现场,不得认为破坏和随意清理,在未得到上级有关部门许可前,不得恢复现场。 四、 分析事故原因 发生工伤事故后首先要分析发生事故的。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复杂,涉及面很广,总的来说是由于人为的、技术的、物质的及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2、 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不懂操作技术知识和缺乏识别事故隐患征兆的能力; 3、 身体上、精神上的缺陷或处于过度疲劳、思想不集中的状态下工作; 4、 工作环境恶劣、劳动条件差(如边坡不稳、未处理浮石,撬帮问顶不够、巷道缺乏有效支护、通风不良等); 5、 作业方法不安全、劳动组织
45、不合理; 6、 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制度不健全; 7、 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缺乏或失灵; 8、 设备及其附件陈旧、破损、处于不安全状态运转; 9、 个体防卫用品缺乏和使用不当; 10、 安全检查制度不严,对不安全因素和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力; 11、 其它原因。如由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监测手段所限,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然灾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五、 事故责任分析: 在查清工伤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找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对事故发生的责任者在以教育为主的同时要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指对事故的发生有必然因果关系的)、主要责任(指对事故的发生居主要地位
46、和作用的)、一定责任和领导责任。根据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直接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处分意见确定后,向上一级部门呈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1、 确定事故责任的原因: (1) 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 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施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3) 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施工或形成严重后果的,由工艺条件和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责; (4) 因施工、检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措施不健全或无针对性、可靠性而发生的施工或
47、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组织者负责; (5) 因官僚主义错误决定、瞎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的,由指挥者负责; (6) 已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由有关领导负责; (7) 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由主管此项工作的人员和生产组织者负责;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负责;但未经学习,不懂操作安全致使而发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 (8) 指派无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 (9) 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和设备部门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有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缺少安全防护设施
48、而发生的事故有生产组织者负责; (10) 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车间(坑区、采区)能够解决但未及时解决而造成的事故,由车间(坑区、采区)主管领导负责;车间(坑区、采区)无力解决但已呈报有关部门,仍未能解决而造成的事故,由贻误部门领导负责。 2、 凡是发生下述工伤事故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1) 工人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及时培训就上岗操作,因而发生工伤事故的; (2) 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造成工伤事故的; (3) 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全、不齐、不洁造成工伤事故的; (4) 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造成工伤事故的; (5) 在施工、检修项目安排
49、上,在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就下令造成工伤及事故的; (6) 对事故熟视无睹,不认真采取措施,造成重复发生同类伤亡事故的; (7) 违章指挥,强令或亲自冒险操作,造成工伤事故的; (8) 由于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而造成工伤事故的; 3、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1) 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冒险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的; (2) 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故的; (3) 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或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减轻工伤事故的; (4)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器设备
50、造成工伤事故的; (5) 超越各种警示标志造成工伤事故的;不执行操作证、操作牌、操作票造成工伤事故的。 4、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 (1)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2) 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象、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与他人的; (3) 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伤亡的; (4) 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5) 违反已制定制度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6) 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或改动现场物品位置的。 六、 事故的建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