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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初稿范文.doc

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初稿 29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 1. 总则 1.1 为加强项目部特种设备施工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正常运转和操作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切实提高公司整体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所涉及的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及危险性较大的压力容器(施工现场多指氧气瓶、乙炔瓶、空压机等)、起重机械(轮式/履带式起重机、龙门吊、塔吊、架桥机等)及大型支架模板(二衬台车、挂篮、爬模等)。 1.3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 2. 一般规定 2.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

2、训,掌握所操作的特种设备的性能构造、操作方法、例行保养知识以及操作规程,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决不允许无证操作,且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特种设备。 2.2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特种设备登记台账,详见附表1。 2.3 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4 操作人员对违反机械操作规程的指挥调度,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2.5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2.5.1 工作前的检查制度 2.5.1.1 特种设备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2.5.

3、1.2 油、水、电及其它保证特种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备。 2.5.1.3 安全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2.5.1.4 操纵机械是否灵活可靠。 2.5.1.5 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 2.5.1.6 油温、水温是否已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2.5.2 工作中的观察制度 2.5.2.1 指示仪表、指示灯有无异常。 2.5.2.2 工作机构、操纵机构有无异常。 2.5.2.3 工作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2.5.2.4 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工程技术要求。 2.5.3 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2.5.3.1 工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它故障。 2.5.3.2 按照保修规范或使用说

4、明书的要求进行例行保养作业。 2.5.3.3 做好次日或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2.6 严禁机械带故障或超负荷运转。 2.7 特种设备进场、安装及使用要求: 2.7.1 特种设备进场时,材料机务科负责收集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操作人员从业资格证交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审核、归档。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进场验收,留存验收记录,详见附表2。 2.7.2 特种设备(多指空压机和起重机械)进场安装前,应持特种设备出场合格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安装方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装单位资质及作业人员证书等资料到当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进行告知备案。 2.7.3 特种设备安装及拆卸前,项目部安全环

5、保科应组织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保存书面记录、签字和影像等资料。 2.7.4 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大型支架模板(二衬台车、挂篮、爬模等)需要监理或业主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空压机和起重机械须报请当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按合格证书期限要求定期进行复检。 2.7.5 起重设备使用前应进行试吊,并填写试吊记录,详见附表3。 2.7.6 特种设备使用前,项目部安全环保科应组织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保存书面记录、签字和影像等资料。 2.7.7 起重作业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2.7.8 安全环保科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对在用特种设备

6、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对设备和操作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实际操作人员是否与证件一致、证件是否过期、各类记录填写是否真实及时、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并做好记录,需要整改的安全环保科应督促整改闭合。 2.8 安全环保科需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账,详见附表4。 2.9 材料机务科负责组织设备操作人员每日认真填写设备使用、维修和保养记录表,详见附表5。材料机务科每月月底收集记录表并移交安全环保科存档备案。 2.10 要妥善保管长期停放或封存的特种设备,定期发动检查,确保机械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11 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机械,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国家其它有关规定。

7、 3. 安全防护设施 3.1 特种设备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区域是危险区,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装置。 3.2 特种设备应配置紧急停车开关,即在发生危险时,能迅速终止设备或工作部件运行的控制开关。 3.3 主要结构的要求 3.3.1 特种设备的外形结构应尽量平整光滑,避免尖锐的角和棱。 3.3.2 凡易造成伤害事故的运动部件均应封闭或屏蔽,或采取其它避免操作人员接触的防护措施。 3.3.3 未避免挤压伤害,直线运动部件之间或直线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包括墙、柱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机械防护安全距离》有关条款的规定。 3.3.4 特种设备必须对可能因超负荷发生损坏的不建设置超负荷保险装置。 3

8、3.5 特种设备根据需要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3.3.6 高速旋转的运动部件应进行必要的静平衡或动平衡试验。 3.3.7 由惯性撞击的运动部件必须采取可靠的缓冲措施,防止因惯性而造成的伤害事故。 3.3.8 以操作人员所站立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以内的各种传动装置必须设置防护装置,高度在2m以上的物料输送装置和皮带传动装置应设置防护装置。 3.4 特种设备的脚踏板、工作台、走道、梯子等处应设置防滑设施。 3.5 乙炔瓶安全防护设施 3.5.1 应对乙炔气瓶的颜色标记,检验标记和气瓶的安全状况,安全附件进行认真检查,凡不符合规定的乙炔气瓶不准使用。 3.5.2 乙炔气瓶的

9、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0m,与氧气瓶距离不小于3m。 3.5.3 乙炔气瓶严禁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线场所使用,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气瓶体上引弧或放置在绝缘体上使用。 3.5.4 乙炔气的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的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 3.5.5 乙炔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开闭瓶阀要轻缓,操作人员应站在阀口的侧面。暂时中断使用时,要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气瓶阀。 3.5.6 使用乙炔气瓶时,应采取防晒、雨淋、水浸措施。冬季如果瓶阀或减压结冻,严禁用40℃以上的热水或其它

10、热源加热,更不能用火烧烤。 3.6 氧气瓶安全防护设施 3.6.1 氧气瓶应戴好安全防护帽,竖直安放在固定的支架上,要采取防止日光曝晒的措施。 3.6.2 氧气瓶里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剩余压力,严防氧气、乙炔倒灌引起爆炸。尚有剩余压力的氧气瓶,应将阀门拧紧,注上“空瓶”标记。 3.6.3 氧气瓶附件有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 3.6.4 禁止用沾染油类的手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 3.6.5 氧气瓶不能强烈碰撞。禁止采用抛、摔及其它容易引起撞击的方法进行装卸或搬运。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吊运。 3.6.6 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

11、开启的速度要缓慢,防止有机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产生静电火花。而造成燃烧。 3.7 空压机安全防护设施 3.7.1 当压缩空气冷却时,必须及时吹除冷却器、贮气桶、和油分离器内凝结的油水混合物,至少每小时一次。 3.7.2 空气压缩机在运转中,如果冷却水供应不及时,必须马上停车以待冷却。 3.7.3 空气压缩机在启动前,气缸和冷却器的水套先进水。 3.7.4 在气缸水套未完全冷却前,不得进水,以免气缸壁发生裂缝。 3.7.5 进入水套的冷却水,应由特设的具有水压落差的盛水槽放入,水槽上装设水平面指示标尺,在水平面降至限度以下时,信号装置即起作用,也能够采用离心泵进水,不要直接利

12、用自耒水管进水,因为难以看出进水与否。 3.7.6 由气缸水套或冷却器水套排水,必须用开放的液流,以便检查所有冷却装置的不间断作用和测量排水温度。排水温度较进水温度不得高出20℃-30℃ 。 3.7.7 为避免超压而引起爆炸,在压缩机装备上应设有经校验合格的压力表及安全阀。 3.7.8 当必须把压缩空气导入压力较低的系统时,必须装置减压器。 3.7.9 为避免压缩机系统由于气体爆炸性混合物的发火而遭破裂,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3.7.9.1 进气管应设于不使不洁气体、挥发物及灰尘等混入的位置。进气管的进气口应有防止雨水、冰雪和其它杂物侵入的防护罩。 3.7.9.2 空气须经过滤器以完

13、全去除其中的灰尘。 3.7.9.3 气缸出来的空气,须经特设的水管冷却器降至25℃-30℃左右,以免冷凝水积在导管内。 3.7.10 当检查和修理时,须特别注意,避免有擦拭材料、木块等落入气缸、贮气桶及管内,因为此类物质在压缩空气内可能起火。   3.7.11 在清洗气缸壁时,要用煤油,不得用汽油,擦拭的布浸油不能过多。 3.7.12 经洗净后,须将气缸盖打开,使煤油完全挥发。 3.7.13 运用压缩空气时,其气流方向绝不能朝向工作人员。 3.7.14 空气压缩机连接管内部的油垢必须认真清洗;根据设备运行情况,清洗周期一般为3~6个月。 3.7.15 在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的贮罐区

14、增加高低液位报警仪。 3.8 大型支架模板的安全防护设施参照《脚手架、支架及模板安全标准》第三章实施。 3.9 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设施参照《起重吊装安全标准》第三章实施。 4. 几种常见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管理要点 4.1 汽车吊 4.1.1 起重机在工作前,应将支撑脚撑起,其撑脚底板应用木板垫实,使机械保持水平,行驶前应先将支撑脚收起固定。 4.1.2 机械传动的汽车式起重机吊物件的速度,只准用一档或二档。 4.1.3 汽车式起重机行走时,应将臂杆放在驾驶室前的支架上,吊钩要经过吊索挂在保险杠的两个挂钩上稍微拉紧,同时也要稍微收紧变幅钢丝绳,以防在行驶时振坏机械。 4.1.4 起

15、重机吊起物体作短距离行驶时,其起重量不得超过允许载荷量的50%,路面必须平坦、坚实:臂杆应对正其车尾方向,物体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 4.1.5 工作时,驾驶室内禁止人员停留(载荷行驶例外)。装卸车时,吊起的物件不得超越汽车或拖车的驾驶室;若受条件限制,必须超越时,则驾驶室内除驾驶员外不准停留任何人。 4.1.6 操作时,不准进行检修、调整和加油等工作,臂杆和重物下面禁止人员站立或经过。 4.1.7 操作人员还要严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汽车安全操作规程和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4.1.8 另外,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钢水包等没有安全措施不得随意起吊。 4.1.9

16、 寒冬季节,收工时应放空水箱内的存水,以防冻裂机体。 4.2 龙门吊 4.2.1 龙门吊进场时,应组织专业人员现场指挥卸车,防止重、大部件伤人。 4.2.2 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停电或机械故障等特殊情况准许从它处上下。 4.2.3 开动前应检查轨道和地面上及运行范围内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并检查起升高度和行走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并鸣铃示意。 4.2.4 起重钢丝绳须每周检查一次。如钢丝绳出现断丝、断股超过允许规定的,应立即进行更换。 4.2.5 起重机的人行道和其它构件上(部位),都不准堆放零件和工具,以防在运行中掉下伤人,常见工具应放在专用箱中。 4.2.6 各种限位开关及

17、其它装置,除检修外,不准擅自拆除和封闭。这些装置如有故障,应修复后,再运行,不能利用限位开关停车。 4.2.7 用两台龙门吊同吊一件重物时,应经有关人员订出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4.2.8 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升到轨道与地面的中间,将跑车放在两条轨道中间。下班后应切断电源,并将机械运转情况对接班人员进行交接。 4.2.9 龙门吊的轨道上及其两侧1m以内,禁止放任何东西。龙门吊在运行中,禁止在轨道内外各1m范围内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4.2.10 雨后应对路基和轨道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才能开车。 4.2.11 如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将夹轨钳锁紧轨道,并设置缆绳进行固定,以防被大风刮

18、走。 4.2.12 电动葫芦(单梁吊)在露天作业时,电动机应有防雨设施。 4.3 架桥机 4.3.1 架桥机纵向运行轨道两侧规定高度要求对应水平,保持平稳。前、中、后支腿各横向运行轨道要求水平,并严格控制间距,三条轨道必须平行。 4.3.2 斜交桥梁混凝土梁安装时,架桥机前、中、后支腿行走轮位置,左右轮要前后错开,其间距可根据斜交角度计算,以便支腿轮可在同一横向轨道上运行(具体事宜请与制造单位联系)。 4.3.3 架桥机纵向移动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要求一次到位,不允许中途停顿。 4.3.4 架桥机天车携带混凝土梁纵向运行时,前支腿部位要求用手拉葫芦(5t)与横移轨道拉紧固定,

19、加强稳定性。 4.3.5 安装桥梁有上下纵坡时,架桥机纵向移位要有防止滑行措施。 4.3.6 架桥机安装作业时,要经常注意安全检查,每安装一孔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停止工作并及时处理后才能继续作业。不允许机械电气带故障工作。 4.3.7 起重钢丝绳须每周检查一次。如钢丝绳出现断丝、断股超过允许规定的,应立即进行更换。 4.3.8 五级风以上严禁作业,必须用索具稳固架桥机和起吊天车,架桥机停止工作时要切断电源,以防发生意外。 4.3.9 架桥机纵向就位必须严格控制位置尺寸,确保混凝土预制梁安装顺利就位。 4.3.10 悬臂纵移时,上部两天车必须后退,前天车退至后

20、支腿处;后天车退至后支腿和后顶高支腿中间。 4.3.11 架桥机必须设置避雷装置,防止雷雨天气遭受雷击或触电事故发生。 4.3.12 架桥机大车行走方梁的承载能力应满足有关要求,两自由端必须设置挡铁。大车行走箱处配备有专用工具(楔铁)和警示牌,若由于机械、电气或误操作引起大车行走失控时,将楔铁塞入行走轮于轨道之间,使架桥机不能继续滑移。 4.3.13 在架桥机纵移或横移轨道两端,必须设置挡铁,以保证架桥机的移位安全。 4.4 塔吊 4.4.1 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4.4.2

21、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它作业。 4.4.3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 4.4.4 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4.4.5 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4.4.6 起重钢丝绳须每周检查一次。如钢丝绳出现断丝、断股超过允许规定的,应立即进行更换。 4.4.7 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

22、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4.8 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4.4.9 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4.4.10 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4.4.11 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

23、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4.4.12 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经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经过,并在作业区域附近设置安全警示标牌。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4.4.13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4.4.14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4.5 压力容器 4.5.1 对压力容器所

24、配备的安全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等),应定期进行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检验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4.5.2 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对安全装置和主要的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调整工作。需焊、挖补修理时,应由持特殊焊接工作操作证人员参加。 4.5.3 安全阀更新购置应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检验部门和质检员的印章,并有注明检验日期,无出厂合格证严禁购置使用。 4.5.4 安全阀使用中应定期校验,每年至少一次,调整后的安全阀应加铅封,并填写记录。检验调整工作应由专职检验人员进行。未经许可,本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任意启封调整检验。 4.5.5 未经

25、检验合格和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得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压力表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卸压后指针不回零位、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4.5.6 压力表的装设、校验与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应定期检验,每半年至少一次,经检验合格的压力表有铅封和检验合格证 4.5.7 压力容器要平稳操作。容器开始加压时,速度不宜过快,要防止压力的突然上升。加热或冷却都应缓慢进行,尽量避免操作中压力的频繁和大幅度波动,避免运行中容器温度的突然变化。 4.5.8 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5. 附则 5.1 本标准由技术总监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5.2 技术总监应监督本标准

26、的执行,定期评估执行情况,如果发现标准本身存在问题,应及时组织予以修订。 5.3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 特种设备登记台账 项目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检测检验机构 取证 时间 证书编号 年检 情况 进场日期 退场日期 备注

27、 注:1、设备相关证明及检测资料附后。 附表2 特种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表 设备名称 检测机构 主要操作人员 辅助人员人数 合同计量 科意见 合同是否使用公司范本 是否已经能够明确各项内容 签字: 日期: 材料机务 科意见 起 重 设 备 外观是否有变形、残损、锈蚀 行 走 设 备 外观是否有变形、残损、锈蚀 制动系统情况 焊接有无开裂、脱焊

28、 转向系统情况 液压系统是否良好 构配件是否齐全完好 构配件是否齐全完好 发动机情况 钢丝绳有无断丝、毛刺 吊钩有无防脱装置 签字: 日期: 安全环保 科意见 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是否具备设备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监督检验证书 签字: 日期: 附表3 起重设备试吊记录表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试吊时间 试吊人员 试吊环境 空载运行记录 负载试吊记录 试吊结论

29、 注:1、试吊环境记录填写试吊当天的天气、风力、场地等情况; 2、空载运行记录应记录空载时,设备的部件运转情况; 3、负载试吊记录应记录负载重量、设备各运行部件运转情况; 4、试吊结论应明确设备安全运行的环境及所能承受的负荷。 附表4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账)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姓 名 工种 培训机构 取证时间 证书编号 年检情况 进场时间 培训情况 交底情况

30、 离场时间 注:后附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附表5 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记录表 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记录 工作起止时间 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 操作人员 使用人 维修记录 保养部位 保养人员 签认确认 保养记录 维修部位 维修人员 设备管理员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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