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
二、选拔模式
实行在全科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逐步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的招生考试评价体系。
(一)学业测评,全科会考。继续实施和完善高中会考制度:(1)把会考作为分类测试的基础;(2)采集学生会考等第进入综合素质评价表;(3)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是否对学生相应学科的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二)分类测试、分批选拔。在现有的文科、理科、艺术、体育等学科分类的基础上,根据高等院校、专业培养目标的不同,以文、理两大科类为主线,以“语、数、外”三门
2、课程为主体,按考试科目、内容和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将测试和选拔科目分为三类:
一类科目在保持原有“3+X”科目组合的基础上,增加测试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二类科目维持原有“3+X”科目组合,重点测试获得通用型知识的能力;三类科目在保持共同科目“语、数、外”基础上,侧重测试实用技能。
考生自主选择报名和参加考试的相应类别,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
(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为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体现高中新课程教育目标的全面性和评价的综合性、过程性理念,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选拔新生的重要内容,高校录取新生时对学生高考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
3、优录取。
三、考试科目与内容
(一) 考试科目。
1. 文、理科考试科目。
类别
考试科目
其他评价项目
一类
3[语 数(文/理)外]+X[综合(文/理)]+ 自选模块
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二类
3[语 数(文/理)外]+X[综合(文/理)]
三类
3[语 数(文/理)外]+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2. 艺术、体育考试科目。在文、理两科的框架内,根据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对考生专业技能的特殊要求,考试科目和内容分为两类:
类别
考试科目
4、
其他评价项目
本 科
3[语 数(文/理)外]+X[综合(文/理)]+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专 科
3[语 数(文/理)外]+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二)考试内容。
语文、数学、外语3门的考试内容,选自各科目必修模块和指定选修模块(IA)的内容。其中数学分文、理科两种。外语科目分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种,由考生任选。英语听力测试单独安排,全省统考,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试卷,一年提供2次考试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限定在2次以内),并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考试成绩两年有效。其他语种的听力测
5、试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进行。
综合考试内容,文科为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必修模块和指定选修模块(IA)的内容;理科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必修模块和指定选修模块(IA)的内容。
自选模块考试内容,选自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的18个自主选修模块(IB)的内容。每个模块编制1道试题,共18题,每题10分,由学生任意选答6题。
技术考试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先实行由学生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中自主选考一科,以后待条件具备时过渡到两科必考,按一定比例合成总分。实行全省统考,一年提供2次考试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限定
6、在2次以内),并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成绩两年有效。
四、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品质与素养、学习能力、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六个方面。
评价采用“写实性评价+等第评价”的方式。全省统一标准,由学校在高中阶段学生成长记录、过程性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客观、公正反映的原则组织实施,评价程序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经公示后采集确定的基本信息,形成《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进入考生电子档案,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上,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其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四个方面采用等第评价,分A、P、E(分别表示好、合格、需努力)三等。学习能力主要通过会考等第(A、B、C、E,即优、良、合格、不合格)反应。
未参加新课改的学生和往届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办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