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TV营运部奖惩制度
一、 营运部惩罚条例
营运部罚款以扣考核分计算一分为2.5元
罚款额度分为以下四种:
1、 警告 扣考核分5—20分
2、 小过 扣考核分40分
3、 大过 扣考核分120分
4、 开除 无薪辞退
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警告处理
1、 上班时未着公司工装或工装不干净、不整洁或备品不全。
2、 女员工未化妆上岗。
3、 上岗时女员工未按照规定盘发、头发凌乱;男员工头发过长或未打摩丝,染鲜亮发色。
4、 员工涂彩色指甲油或指甲过长。
5、 无故漏打卡,晚到、迟到、早退、事病假未提前申请、矿工。
6、 超过规定用餐时间。
7、 上下班未走员工
2、通道。
8、 出入公司未主动接受保安检查。
9、 上班精神状态不佳或带情绪上岗。
10、 上班时间喧哗、奔跑、嬉戏、打闹、影响正常营运或公司形象。
11、 集体会议活动未经允许无故缺席。
12、 上班前食带有异味食物或喝酒等。
13、 私自翻看上级文件。
14、 私拿私用公司物品。
15、 携带现金进入工作岗位。
16、 上班时间未经报备私自脱岗、串岗。
17、 隐匿、谎报事实或推卸责任。
18、 越级上报。
19、 未经领导允许私自调班。
20、 电话铃声不接、对讲机收到不回或用语不标准、不礼貌。
21、 未爱惜与节省公司资产肆意造成浪费。
22、 非工作时间无
3、故在营运现场逗留。
23、 不服从上级领导安排。
24、 未主动向客人或管理人员问好。
25、 未经上级领导批准私自将外卖带入工作岗位进食。
26、 所辖区域卫生检查不合格。
27、 未能及时补齐所辖区域的各项物品或物品摆放不规范。
28、 交接不利影响正常营业。
29、 对上级下达的工作或例行性事物处理不当、在期限内未完成且无正当理由或无回复性。
30、 对公司所定各项规章制度无法贯彻落实。
31、 对营运现场的不足环节只会抱怨而非提出解决之道。
32、 对房型、房价、公司出品、消防知识、服务流程、工作流程、公司活动不熟悉、不了解。
33、 本部门借出物品未登记、未及时
4、催还。
34、 上岗时间未按规定将手机交至前台并玩弄手机或接打电话。
35、 对于公司存在的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有公司不允许的行为未能及时上报。
36、 与公司同人、领导对话口吻不佳。
37、 不主动、耐心指导他人工作上的失误。
38、 不虚心接受公司同事的正确指导。
39、 说有影响团结的话、做有影响团结的事。
40、 不服从上级的工作指令,影响正常工作。
41、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遭到员工或客人投诉。
42、 未按公司规定在指定地点吸烟。
43、 当班时间吃零食嚼口香糖。
44、 上岗期间使用客用洗手间或未经报备私自在包厢休息。
45、 未经上级领导批准私自不参加
5、例会或总经办会议。
46、 收取小费未及时上报。
47、 未按规定随意使用电梯。
备注:一个月内警告次数达到三次记小过一次。
小过、大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小过至大过处理
1、 不服从上级领导安排,态度恶劣。
2、 无故与同事发生争执、打架、斗殴。
3、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但未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4、 未按照正常流程工作造成公司损失。
5、 私自向外界透露公司人事、营业、财务数据。
6、 意外损坏公司物品隐瞒不报,造成公司损失。
7、 偷藏、偷吃客剩,偷喝酒水。
8、 上岗期间与客人发生争执。
9、 恶意促销引起客人投诉。
10、 有意跟客人所要小费。
1
6、1、 拾获客遗物未及时上交并恶意据为已有。
备注:记小过或大过一次三个月不得晋升。
开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开除处理。
1、 利用职务之便黑单、诈单、贪污、盗窃、挪用公款。
2、 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 偷窃财物、私吞财物、挪用公款等。
4、 搬弄是非,影响团队与公司声誉。
5、 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流程,造成严重后果。
6、 恶意损坏公物或客人物品。
7、 道德败坏,搞乱男女关系等,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8、 触犯国家法律,吸毒、卖淫、嫖娼等。
二、 营运部奖励条例
有下列情形者可给予奖励5—80分
1、 工作出色、业绩突出受到总经理表扬的员工。
2、 拾金不昧(手机等贵重物品)
3、 受到客人打骂,能够忍辱负重者。
4、 平时工作表现出色,任劳任怨,主动帮助同事。
5、 积极完成领导所下达的促销任务,业绩突出。
6、 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并被采纳者。
7、 发现隐患及时上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8、 遇到意外挺身而出,冒险保护公司利益,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