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炭经营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姓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承租方):
姓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鉴于甲方是一家拥有煤矿资产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出租场地的权利,并愿意将其场地出租给乙方,由乙方进行煤碳采掘与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出租场地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 出租场地的位置为:
2. 出租场地的面积为:
3. 出租场地的用途是为乙方进行煤碳采掘与经营。
第二条:出租期限
1. 本次出租期限为X年,具体时间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年X月X
2、日止。
2. 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15日内,甲方应当与乙方续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甲方终止本次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计算方法
1. 租金:每X年为一个计算周期,租金为(RMB)元/计算周期,租金共计(RMB)元。
2. 租金的支付方式: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X天内,向甲方支付首次租金,其余租金在每个计算周期开始前的X天内支付。
第四条:使用规定
1.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出租场地,不得将其再次出租、转让,不得将出租场地用于与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不符的活动。
2. 乙方在使用场地时,应当遵照国家规定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觉执行煤炭采掘与经营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
3
3、 出租场地的环境保护和治理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场地的环境治理及保护。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若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未按时或未足额向乙方提供出租场地,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
2. 若乙方在使用场地中违反本合同的相关规定,给甲方带来损失或影响其合法权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不当行为,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3.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导致本合同不能或者部分不能实现,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就不能实现的部分要求对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能解决,则双方均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接受裁决。
第七条:其他
1. 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规定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出租方):(盖章) 签字: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承租方):(盖章) 签字: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