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油站奖惩制度 邢台石油分公司加油站管理奖惩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强化加油站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加油站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增强终端市场的竞争力,使2011年加油站管理再上新台阶,根据邢台公司司务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奖励 第一条 奖励原则: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以调动加油站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促进加油站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目的。 第二条奖励标准。对在加油站管理检查中有突出表现的加油站或个人,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参照处罚相应条款的标准给予同等金额的奖励。 第二章 处罚 第三条 处罚
2、原则:以帮助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督促加油站全体员工自觉遵纪守法照章办事,强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树立加油站良好的形象. 第四条 处罚方式 一、对加油站违规当事人的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下岗(解聘)四个等级。具体按其违纪责任大小和情节轻重掌握。 二、被查出的问题在整改期限内再次检查时不重复处罚,超出整改期仍未整改的,加倍处罚. 三、凡是在加油站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分清责任,确系加油站责任,由加油站承担,确系上一级主管部门责任,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解决。 第五条 处罚标准 一、仪表仪容 1.员工上岗不着工装的,每人扣50元。 2.员工衣冠不整、
3、不扣钮扣,穿高跟鞋、钉子鞋、拖鞋,每人每项扣50元. 3.员工化浓妆,每人扣50元。 4.员工工装有明显污渍或破损,每人扣50元。 二、胸徽臂章 1.员工上岗未佩戴胸徽,每人扣50元. 2.站长、带班长、安全员上岗未佩戴臂章,每人扣50元 三、加油操作 1.员工接待顾客时未主动问候“您好",每人扣50元。 2.员工加油前未提示加油机已归零,每人扣50元。 3.车辆停稳后,未提示顾客熄火,每人扣50元. 4.员工未做到“加一看二照顾三",每人扣50元。 5.规定营业时间,有车辆进站,罩棚下没有员工服务,扣责任人50元. 6.员工加注油品操作粗鲁,冒、洒油,每人扣50元。
4、 7.未按照新八步法加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人每项扣50元。 四、遵章守纪 1.员工未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每人扣100元。 2.员工上班时间脱岗、睡岗,每人扣100元。 3.员工在站内饮酒、赌博、吸烟直接责任人辞退,直接领导者扣300元。 4.值班人员未在岗或有事无书面委托书,罚责任人100元。 五、站内卫生(包括厕所) 1、站内室外地面 不清洁,有杂物,有明显油污,墙面有 蜘蛛网等,每处扣责任人50元。 2.加油机内外有积尘油污,每台扣责任人50元。 3.员工交通工具未停放在指定地点,每车次扣责任人50元;停放杂乱无章,扣站长50元。 4.卫生用具未指定地点
5、摆放整齐,扣站长50元. 5.加油站出入口不畅通,有闲杂车辆停放或其他物品摆放现象,扣站长50元。 六、销货款、发票、加油卡 1、加油站坐支、挪用营业款,直接责任人辞退,直接领导者扣300元。 2、加油站虚开、倒卖发票,直接责任人辞退,直接领导者扣300元。 3、加油站员工使用用户卡代替员工卡进行加油操作套现的,直接责任人辞退,直接领导者扣300元。 七、安全设备 1.闪电、雷击频繁时,未停止加油、卸油作业,扣责任人100元。 2、直接向塑料容器加轻油的,直接责任人辞退,直接领导者扣300元. 3、加油区地面有烟头,能分清责任的直接责任人辞退;不能分清责任的,每个扣站长100
6、元。 4.员工在加油场地或罐区接、打手机,扣责任人100元。 5.顾客在加油场地接、打手机或吸烟,员工未及时制止,扣责任人100元. 6、保险柜钥匙、密码不是分别由2人保管的或保管不妥善的,扣站长100元。 7、保险柜不随手乱码的,扣责任人100元. 8、员工身上所带现金超过规定限额的,扣责任人100元。 9、静电接地报警器失效或报警声音失鸣的,扣责任人100元。 10、接卸油品或控油时不连接静电接地的,扣责任人100元。 11、接卸油品时,未按规定进行监护的,扣责任人100元。 12、加油站卸油时,未按《加油站卸油流程十步法》步骤进行操作的,每缺一项,扣责任人100元。
7、13、加油站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加油站能够整改但未整改,扣责任人100元。, 14、加油站红外报警器、视频监控等防范设备不能正常运转,但又未及时修复或上报,扣责任人100元。 15、加油站施工未落实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扣责任人100元。 16、加油站特种作业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扣责任人100元. 17.灭火器未按规定摆放、过期、失效,扣责任人100元。(包括临时作业和卸油作业时) 18.发电机房内放置杂物,地面有油污、积水,发电机组上有积尘,每项扣责任人50元。 19.油罐井内不整洁、有杂物、积水,每井扣责任人50元。 八、数质量管理 1.现场抽测罐内水位超过50mm,或
8、乙醇汽油罐中含水的每罐扣站长100元。 2。未每月开展加油机自校工作,加油机准确度超出±0。3﹪的,每枪扣片区经理100元。 3。采取各种手段,故意隐瞒 库 存损溢,未依据罐存实测数据记帐,库存帐实差异数超±100升的,扣站长100元。 4。私自拆动加油机主板或铅封的,直接责任人辞退,直接领导者每台扣300元。 5。加油机检测用油回罐处理不规范,扣责任人100元。 第三章 领导责任 第六条 加油站站长对本站员工的违规现象负有连带责任,片区经理对本片区站长的违规现象负有连带责任。对加油工奖罚时,连带奖罚站长同等金额;对站长直接奖罚时,连
9、带奖罚片区经理同等金额. 第四章 奖惩执行方式 第七条 奖惩执行方式 1、根据检查结果,按照《邢台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奖惩办法》,在《违规现象通知单》填写违规内容及责任人服务号、姓名,并由站长或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交零管、人事部门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奖励。 2、督查队建立奖罚台账,对奖罚情况和金额进行登记、备查。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邢台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 所属全部加油站(包括实行小站改革的加油站)。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邢台公司零售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加油站员工,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1、违反劳动纪律,上
10、班、开会或集中学习迟到、早退,第1次罚款50元,第2次罚款100元,第3次作下岗处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罚款400元。情节严重的作下岗处理。 2、旷工1天,下岗1个月,月累计旷工3天,作下岗三个月处理,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作下岗半年处理,除影响当年工资升级外,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工作时间玩棋、牌、麻将的,一经发现,每次视同旷工_天对待. 3、不服从工作安排,接到通知书或调令后,在规定期限内未到新岗位报到的,按旷工论处。 4、上班不按规定统一着装的,每次罚款100元;发现睡岗、脱岗、请人代班的(站长安排的除外),作下岗处理。 5、服务态度差,与顾客发生争吵的(不管有理无理),每次罚款200元,有侮辱或殴打顾客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作下岗三个月处理。 6、克扣顾客,损公肥私,索拿卡要,有损公司形象的,每次罚款40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作三个月下岗处理。 7、员工之间拨弄是非,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的,每次罚款400元,情节严重的作下岗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