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房屋买卖合同
一、合同双方
本合同一方为出售方,另一方为买受方,出售方和买受方均确认本合同各条款并承诺履行。本合同的规定适用于出售方于买受方之间因房屋转让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关系。
二、房屋情况
出售方承诺:
• 房屋所有权是明确的,并且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没有附加任何抵押、查封或其他形式的负担。
• 房屋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和附属物品(如车库、车位、储藏室等)不受任何重要缺陷或损坏,净空高度、风水、隔音、通风、采光、安全等方面符合宜居标准。
三、房屋交付
1. 交付房屋
出售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将房屋及附属物品全部移交给买受方,并一并移交以下材料:
• 房屋产权证书及复
2、印件。
• 容积率使用证书。
• 建筑物竣工验收及复印件。
• 建筑质量保证书。
• 公共设施配套文件及复印件。
2. 移交房屋
买受方须当面验收房屋,确认房屋的实际状态和与描述内容一致,应在签字确认的同时进行。
四、交付房款
买受方应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房款支付给出售方指定账户。出售方应同时向买受方出具相应的发票和合法有效的税务证明文件。
五、房屋过户
1. 过户手续
买受方完成房款支付后,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的过户手续,并由买受方承担全部过户费用。
2. 产权证换证
产权证换证应在过户之后由双方共同办理。若产权证已办理为新式电子版,
3、则无需再换证。
六、房屋权利义务
1. 房屋权利
房屋所有权及其他使用权归买受方所有。买受方应依法履行房屋所有权及其他使用权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税费等责任。
2. 环保义务
买受方应当依法开发好房屋,遵从环保法律法规,保证不污染环境、不损害公众的健康,尽量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七、合同变更和解除
未经另一方同意,本合同不得变更、解除。如有变更、解除需求,必须经过双方书面协议并办理相关的手续,方可生效。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规定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售方及买受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具有和正本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签署
出售方签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买受方签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