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25.05KB ,
资源ID:11183658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118365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doc

1、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校教通知【2011】75号) 为了加强教风建设,严肃教学过程,确保教学秩序,加快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教学事故是指,违反学校相关规定或规范,影响教学质量或教学及管理工作(含考务工作)的行为。 本办法所指的教学事故包括教学质量事故、教学责任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三类。 第一章教学质量事故 第一条一般教学质量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本科教学质量事故: 1.选用教材或主要教学参考书水平、质量明显低劣,影响教学效果; 2.课前不认真备课、多媒体课件粗制滥造、上课照本或照屏宣科、

2、缺乏必要的板书或板书内容错误较多等,影响教学效果; 3.未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教学; 4.讲授内容缺乏系统性、条理性、逻辑性; 5.对学生放任自流,不管理课堂纪律,课堂纪律差; 6.批改作业或实验报告不认真(无批注)或不检查辅导教师的作业或实验报告批改情况; 7.指导实验不认真,默认学生伪造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8.所用试卷试题与同一门课程近三年的试卷试题2/3以上雷同,或试题出现明显错误; 9.试卷批改或卷面统分出现明显错误; 10.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明显违反学校有关毕业设计管理规定,尤其是对所指导的学生长期无故不予指导,或指导学生毕业设计的题目或内容雷同; 11.毕

3、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明显不当; 12.课堂教学只播放音视频资料而无讲解; 13.其他影响教学质量的情形。 第二条重大教学质量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教学质量事故: 1.符合一般教学质量事故有关条款,但程度上明显超出对应条款的规定,严重影响教学质量; 2.大多数学生反映强烈,专家认为教学水平极低,教学效果极差; 3.上课不携带任何教学材料(教材、讲稿、课件等),且不能正常进行教学或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4.其他严重影响教学质量的情形。 第二章教学责任事故 第三条一般教学责任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教学责任事故: 1.错订、漏订教材,影响正常教学; 2.上课迟

4、到、早退,在5分钟之内; 3.上课5分钟之内,多媒体课件尚不能使用,且影响正常教学; 4.上课时,教师使用通讯工具或擅离课堂处理个人事务; 5.不按教学计划要求,无故减少课程4学时以内; 6.作业量及批改作业量达不到教学规范要求; 7.不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实验、实践环节,或不按时开出实验; 8.实验准备不充分,影响实验教学; 9.不按规定进行课外辅导; 10.不按时(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上报学生成绩,延误后续工作; 11.擅自更改课程、实验等考核成绩; 12.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占用教室,影响教学秩序; 13.未经批准,擅自调课或擅自委托他人临时代课;或擅自委托他人代为

5、监考; 14.未按监考要求按时到达考场,时间在5分钟以内; 15.监考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造成不良后果; 16.其他影响教学或考试的情形。 第四条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1.符合一般教学责任事故有关条款,但程度上超出对应条款的规定,或造成严重后果; 2.教师在教学中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 3.未经批准,擅自停课或擅自转移教学任务;或未经批准,擅自委托他人代为监考,并产生严重后果; 4.教师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 5.监考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对学生的违纪、作弊行为不制止、不汇报; 6.回收试卷有误,丢失试卷或

6、缺少页数,造成学生成绩无法确定; 7.教师违反试卷管理规定,导致试卷丢失或泄密; 8.擅自更改课程、实验等考核成绩,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9.其他影响教学或考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三章教学管理事故 第五条一般教学管理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教学管理事故: 1.未按规定打开教室、实验室或教学设备,或因教学设施维护不力,影响教学或考试,延误时间在5分钟之内; 2.因工作失误导致教材未按时到位,影响正常教学; 3.下达教学或监考任务发生差错,影响正常教学或考试; 4.教学运行安排(课程安排、考试安排、调课、补课等)出现差错,或不能及时、准确地将教学运行安排有效告知学生、

7、教师和有关单位,影响正常教学或考试; 5.考务工作准备不充分,影响考试,时间在5分钟以内; 6.不按要求组织巡考,或在巡考中发现违纪、作弊现象制止不力; 7.向上级部门报送的各种报表等填写错误或漏报; 8.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学生的各种证书(证件)无效; 9.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更改培养方案; 10.故意隐瞒教学事故,不上报相关部门; 11.外聘人员发生一般教学事故; 12.其他因工作失误而影响教学(含考试)或其他教学管理工作的情形 第六条重大教学管理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教学管理事故: 1.符合一般教学管理事故有关条款,但程度上超出对应条款的规定,或造成严

8、重后果; 2.未按相关规定做好教学档案的管理,导致教学档案丢失; 3.擅自改动学生成绩,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生成绩证明; 4.管理人员违反试卷管理规定,导致试卷丢失或泄密; 5.以各种形式向学生泄露试题; 6.在巡考中发现违纪、作弊现象不制止、不汇报; 7.在毕业证、学位证等重要证书的审批和发放中,弄虚作假; 8.外聘人员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9.其他教学管理工作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四章事故认定、处理与申诉 第七条事故认定与处理 1.对于一般教学质量事故,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认定。对责任人,给予停发1—6个月的岗位津贴,并视事故严重程度,可以做出如下处理: 1)限

9、期整改; 2)通报批评。 2.对于重大教学质量事故,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认定。对责任人,要求其限期整改,给予停发6—12个月的岗位津贴,并视事故严重程度,可以做出以下处理: 1)通报批评; 2)暂停本科教学资格。 对暂停本科教学资格者,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则取消本科授课资格。 3.对于一般教学责任事故、一般教学管理事故责任人,停发200元—1个月的岗位津贴,并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4.对于重大教学责任事故、重大教学管理事故责任人,视事故严重程度、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停发2—12个月的岗位津贴,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处理。 5.凡后果严重的重

10、大教学事故,取消事故责任人自事故发生日起一年内评优和申报高一级技术职务的资格。 6.外聘人员发生的教学事故由派出单位承担所对应的责任。 7.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或教学单位疏于管理,导致教学事故(特别是重大教学事故)频发,应追究该部门或该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责任。 第八条处理权限 1.对一般教学事故(含教学质量事故、教学责任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的处理按以下规定办理: 1)停发岗位津贴,由责任人所在单位实施; 2)给予通报批评处理,由责任人所在单位或教务处实施; 3)对一般教学质量事故责任人给予限期整改处理,由责任人所在单位实施。 2.对重大教学事故(含教学质量事故、教学责任事故和教学管

11、理事故)的处理按以下规定办理: 1)停发岗位津贴,由责任人所在单位实施; 2)给予通报批评处理,由责任人所在单位或教务处实施; 3)给予暂停授课资格处理,由教务处实施; 4)给予取消本科授课资格处理,由教务处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实施; 5)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由教务处汇同相关职能部门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后实施。 第九条处理程序 1.教学事故发生后,教学事故处理单位或部门应听取责任人的书面或口头(有记录)陈述,并做事故调查、核实。 2.教学事故处理单位或部门根据调查、核实的事实,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形成《教学事故处理决定》。 3.教学事故处理单位或部门应将《教学事故处理决定》书面送达责任人,并由责任人签收。 4.教学事故处理决定的副本应送交学校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第十条申诉 若责任人对学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教学事故处理决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学校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 第五章适用范围 第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本科教学活动的相关人员(含外聘人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原其他相关文件中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