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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文化活动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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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 营造社区良好的人文环境。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组织开展的各类社区文化活动。
3.0 职责
3.1 管理处事务助理负责编制社区文化活动计划, 并具体组织实施。
3.2 管理处经理负责审核、 批准社区文化活动计划。
3.3 管理处其它部门员工有责任配合社区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
4.0 工作程序
2、4.1 每 年 12月底事务部根据管理处具体情况及住户的需求拟定下一年度社区文化活动计划, 并提交管理处经理审批, 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管理处经理批准后对计划做适当调整。
4.2 较大型社区文化活动
4.2.1 社区文化部在每次较大型的社区文化活动开展前, 应拟定活动的实施计划, 并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4.2.2 事务助理应根据每次活动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
4.2.3 事务助理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并向居住区住户及有关单位发出活动通知。
4.2.4 活动进行时, 管理处应指定保安员做好现场秩序和
3、安全的维护工作, 保障道路的畅通, 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2.5 管理处相关部门人员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4.2.6 在较大型的社区文化活动完成后, 事务助理应及时填写《社区文化活动记录表》对活动进行总结。
4.3 常设性的社区文化活动
4.3.1 管理处按规定时间开放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并设专人管理, 以丰富居住区住户的日常文化生活。
4.3.2 事务助理在进行文化宣传工作时应注意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抵制不良的生活习惯和作风。
4.3.3 管理处事务助理负责组织小区内宣传栏期刊内容的出版,并在每期宣传栏出刊后及时填写《宣传栏出刊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