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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质量异常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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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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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
质量异常处理办法
电子文件编码
GLWA136
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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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质量异常处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发现质量异常时所应采取的措施,使问题得以迅速确实地解决,并防止其再发生,以保持质量的稳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制程中发现质量异常时。
第三条 制程质量异常
1.不良率高或缺点大量被发现。
2.管理图有超连串,连续上升或下降趋势及周期时。
3.进料不良,前工序不良品纳入本工序中。
第四条 实施要点
1.发现单位于制程中发
2、现质量异常,应立即采取临时措施并填写异常处理单通知质量管理部门。
2.填写异常处理单需注意:
(1)非生产者不得填写。
(2)同一异常已填单在24小时内不得再填写。
(3)详细填写,特别是异常内容及临时措施。
(4)如本部门就是责任单位,则先确认。
3.质量管理部门设立管理簿登记,并判定责任部门,通知其妥善处理,质量管理部门无法判定时,则会同有关部门判定。
4.责任部门确认后立即调查原因(如无法查明原因则会同有关部门研商),并拟定改进对策,经主管领导核准后实施。
5.质量管理部门对改进对策的实施进行检查,掌握实施情况,如仍发现异常,则再请责任部门进行调查,重新拟订改进对策,如已改进则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存档。
第五条 本办法经质量管理部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